刁蛮郡主请息怒 v17 忠诚于君

作者 : 碧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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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阳郡主上官云潇,诚惶诚恐,稽首顿首,谨奏为奸相窃操国柄,外藩赎乱朝纲,伏沥愚忧,仰祈圣鉴事:臣闻万乘之尊,威权不移于群小;九重之遂,聪明不蔽于签任。故欲治天下,必先择人。欲择人才,必先正心。欲正其心,必先清君侧。

此微臣才伏草茅之时,固夙夜不忘,思得陈一时之愚,以报皇恩于万一也。今陛下不弃鄙陋,侧臣请阮,目击权臣僭窃,不敢不以窥管之见,谬为越礼之谈。

窃见首相代镇方、石中塘,中外交通,上下侧目,舌摇簧鼓,指人主若耍孩;屠戮剑锋,毁官民如草芥。官爵之升迁,视金钱之多寡;刑狱之出入,观贿赂之有无。月复心暗结于掖庭,爪牙密饰于朝左。陷尽忠良,固彼党羽。种种凶恶,擢发难书。臣固知投鼠忌器,不敢以怒螳当车。第恐政事日非,奸谋愈炽,将来有不可知者。故不避斧钺之诛,以请雷霆之击也。如果臣言不谬,伏祈陛下旨下廷尉,明正其罪:或风邈荒,或质斧钺,举朝幸甚!天下幸甚!臣不胜激切屏营之至,谨奏。”

这份奏折的意思,翻译过来很简单。就是说,我上官云潇,看到了朝廷当中奸贼当道,朝纲已乱,所以上奏,希望皇帝启用忠良,废除奸臣。如果皇上觉得我说的对,就听我的整治朝纲,如果觉得我说的不对,就把我给废了。但是,无论如何,如果纲纪能正,那么就是天下大幸了。

道理很简单,谁都会说,但是上官云潇这般大刀阔斧的,当着几十位大臣的面写出来,无疑是郑重的宣告,她忠于自己。

容舒玄平静的脸上,居然有一丝丝的动容。

“众位爱卿,对上阳郡主的这奏本,有何见解?”

代镇方,是代家目前的族长,大周右丞相;石中塘,石家嫡出子孙,大周太尉。

代家原本是功臣宿将,名门大族,仗了军功,抢占土地,争夺人口,几乎可算富可敌国。之后又与皇族结亲,以裙带关系争夺权利,获得更高的权力和地位。代太后为了巩固自身的地位,也召父兄入参大政,掌握军政大权。因此代镇方作为太后之兄,早就是朝堂之上炙手可热的人物。

至于石中塘,乃是石皇后之叔父,专擅朝政,结党营私。他本人又嗜饮酒,爱,擅赌博,专横凶纵,阴狠毒辣,见者无不“侧目切齿”。他曾任清州太守,在他任期,吹牛拍马的佞人升官,直言极谏的勇者遭害。石皇后最近不得势,他气焰虽然渐灭不少,但影响力依旧有增无减。

上官云潇这一封“清君侧”的奏折,无疑显示了她坚定的立场——远离外戚,拥护皇帝。

“郡主的文采越发好了……费大人觉得郡主的想法怎么样?”容舒玄状似无意的收回目光,

“言辞恳切,语气铿锵有力,感情倍感热切,臣只见郡主的一片忠诚之心……”

“朕问的是,费大人觉得郡主的想法怎么样?”

被问话的人轻轻的颤抖了一下,顿了一会儿,方道:“郡主的想法,臣认为正确。”

“哦?”容舒玄点一点头,又看向另一人。

“臣以为,郡主……一针见血,这奏折十分的切合……”

容舒玄漫不经心的将酒杯放在桌上,抬眼看了一看在座众人。

“朕乃容氏嫡子,承嗣丕基。自亲政一来,纲纪法度,用人行政,因循悠忽,苟且目前。以至国治未臻,民生未遂。诸位臣子,或历世竭忠,或累年效力,朕意图虚己延纳,于用人之际,务求其德与己,却屡屡未能随才器使,致使才华高者不能见用。”

“然,如此贤不能举,又岂是朕之过错?”

他冷冷一叹,立起身,道:“朕为外戚所制,不能一展宏图,却还望众位大臣,协助朕除奸相,削外藩。朕自当设官分职,唯德是用,进退黜陟,不再忽视!”

众人相视,似已震撼。

皇帝年轻有为,郡主一力推荐。

他们又岂能坐视不理?

上官云潇在旁淡笑。她早就瞧出,众人心思都已活络起来,于是轻敛衣衫,盈盈而上。

她的笑容,比她的步履还要轻快温柔。

“臣,上官云潇,誓死效忠圣上!”

费大人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珠,也扑腾一声跪在云潇身侧。

“臣,费恪,誓死效忠圣上!”

容舒玄,慢慢自高座步下,黑眸深深,略过众人。

又有一人,缓缓跪下。

“臣,江滨,誓死效忠圣上!”

容舒玄轻轻一叹,笑道:“甚好。”

他这样一跪,众人再也不能迟疑,纷纷起身,拜下,无比虔诚,无比郑重。

“臣等,誓死效忠圣上!”

乾元三年四月初二,帝于西苑水阁集会,召集心思至纯,尽忠职守者二十四人,议定剿除外戚,匡扶朝纲。

史称,“水阁密盟”。

注:

1、云潇写的“奏折”摘自《第一美女传》,此乃古典艳情小说,未满十八岁者不宜阅读哈~~

2、左丞相

官名。春秋末齐景公置左、右相各一人。战国时秦武王始置左、右丞相各一人。秦统一后,仍以丞相为百官之长,有两人时,分为左右,以右为上。西汉惠帝、高后时亦有左右丞相,文帝后只置丞相一人。北齐、北周也有左右丞相。唐武后曾改尚书左右仆射为文昌左右相。玄宗开元时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但不理政事,并不是宰相。天宝时仍恢复仆射原名。而改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后亦复旧。南宋、元及明洪武十三年(1380)前,都有左右丞相,为执政的真宰相。

3、太尉

官名。秦置,掌全**政,与丞相、御史大夫并列。西汉前期同。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省。元狩四年(前119)以大司马名重置。东汉建武二十七年(51),改大司马为太尉,为三公之一。魏、晋、南北朝时期,除北周不置外,均为三公官,一般无实权。隋、唐、北宋亦为三公。宋政和二年(1112),改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以太尉为武官最高官阶。习惯上又为对武官的尊称。元以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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