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后宫 第六十二章 罪该万死

作者 : 电工一号

更新时间:2012-10-11

第六十二章

孙轩因为自己收了个好徒弟而沾沾自喜,哼着带着颜色的十·八模小曲儿,拎着那壶他和左文同样情有独钟的清酒壶,一步步的走到了院中央的小亭之中。

左文漠然而视,孙轩越激动他就要越淡定,因为他心里真的想要收下赵太白这个小家伙当做徒弟。不过他和孙轩两人也是有言在先,他可不想在这个情敌面前丢了面子,前半辈子他为了那个女人而活,而那个女人为了孙轩心甘情愿去死。左文心里其实并不恨孙轩,只不过他不愿意接受那个女人死去的现实,而敌人偏偏就强大到让他现在也无能为力的地步,所以他选择了逃避。但如今赵太白和孙轩的出现给了他一丝希望,他不愿意放弃这个渺茫的希望。

“娘娘腔,我收回前几日我说过的话,若是你真想收了这个小子做徒弟,我不会阻拦。”孙轩砸吧嘴儿说道,笑眯眯的看着远处的左文。他知道自己欠他的,也是欠那个为了自己而失去了生命的女人的。

赵太白看了这两个中年人一眼,摇了摇头,扔掉手中的树枝,走近了屋中。好歹自己也是一个大好男儿吧?怎么感觉这两个老家伙把自己当成了一个物品?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感受啊。

“果然是天生我材必有用。李白先生诚不欺我。”赵太白一声感叹。

左文看着赵太白进了屋子,这才把目光投向那个喝着清酒的家伙,轻声说道:“我不会和你抢。”说罢也转身走开。

晚饭赵太白叫李中给三人准备了些清淡食物,最近几天因为赶路奔波,刚刚歇脚不宜吃那些油腻食物。吃饱喝足之后,左文倒是说谁就睡,只不过躺在床上的左文却也并未解下佩刀。发现这个细节的赵太白一阵佩服,暗道自己以后可不能每天抱着兵器入睡,自己的怀抱可是留给白花花,热乎乎,娇滴滴的女人的,若是浪费了这大老爷们儿的火热胸膛,佛祖都是要怪罪的。

孙轩是个酒鬼,闲来无事的时候总喜欢捧着那个清酒壶砸吧嘴儿,但赵太白却不曾见过孙轩喝醉,倒也算是怪事一桩。倒是孙轩看的豁达,说什么“心已死,人不醉。”

赵太白自然是睡不着的,一闭上眼睛总能看见画牡丹抚琴的样子,虽然比之于司马蔷薇和唐青鸾的脸蛋少了一份颜色,但却让赵太白辗转反侧。若非自己的父亲死于她手,赵太白定然会用绫罗绸缎和八抬大轿迎娶她进门的。

赵太白独步到了院中,月亮不圆,因为还未到十五,所以还是一个半月。月光倾洒在院中显得苍白单调,只有那条流水哗啦哗啦的声音。他抬头望去,只是亭中少了那个抱着杀心却先为自己演奏了一曲《牡丹落》的唐青鸾。想起唐青鸾最后眼神中的闪避和迷离,赵太白一阵好笑。

沉浸在回忆之中。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隔壁传来一阵吟诗作对的声音,赵太白在满花楼的几年没少跟着画牡丹结识一些文人雅士,自然知道这是出自苏轼的《水调歌头》。只是如今并非满月,也非怀乡节日,却显得有些不符情调。

那边似乎吼得开心,左一句右一句的朗诵着不少千古绝唱,只是却没有一句是完整的。

赵太白耐着性子听了一会,突然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赵太白记忆力像来惊人从小就有过目不忘的本事,他思考了一会,嘴角扯起一个微笑。双腿微微发力便跃到了两个小院的隔墙之上。

诵诗之人是书生打扮,背后还背着书框,长相清秀瘦弱,这副卖相倒是个当鸭子的好材料,只不过身子骨似乎并不结识,坐在那小屋的房檐之上有些摇摇晃晃,这样的身子骨若是真的入了“男妓”一行,估计承受不住那些身体“健壮”的大妈大娘们。

那书生浑身酒气,身边还摆着几坛子空酒坛,手里捧着一个酒坛正在不要命似地灌入口中。似乎觉得有人在盯着自己看,他抬头一看,见是一个身着黑袍的习武之人,扔下酒坛开口便骂:“亡国,亡家,亡天下的都是你们这些武夫!”

“慕枫兄,怎么变得如此愤世嫉俗了?”赵太白轻轻跳入书生所在院中,仰头看着这个故人,笑道:“怎们,不认得我了?我可还记得你那句太息一声叹,天下一大白。”

那人楞了一下,然后一扫颓废神情,惊喜道:“太白?”只不过由于过于激动,他本来颤巍巍的身子一下便从那并不高耸的房檐跌了下来。好在赵太白身手还算不错,一把便接住了他,只是两人的姿势有些过于暧昧。

赵太白抱着他,他环着赵太白的脖子。

基情?

不!基情四射!

放下了被那个书生,赵太白这才问道:“慕枫兄这是怎么了?为何要借酒浇愁呢?孰不知那诗仙早就说过借酒浇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与这人对话,赵太白都觉得自己境界提高了,以前是大块儿吃肉大碗喝酒的绿林好汉,一下子就成了满口诗经的文人骚客,感觉竟然不错。

这书生名为易慕枫,祖上乃是上个朝代的二品大官儿,只因后来烽烟四起,家破人亡。到了他父亲的那一带已经只是个小商小贩的家族了。后来全民尚武,更有司马文越三十万铁骑马踏当年的朱雀十三国,结束了乱战,而战争中他的家族再一次遭到了灭顶之灾。

孤苦伶仃的易慕枫从小却不喜习武,只是捧着那同龄人嗤之以鼻的书卷不肯放下,十三岁的时候已经能够出口成章。而他和赵太白的相遇同样也是在满花楼,当时的易慕枫是慕名而来,为的只是听上一曲儿画牡丹的琴声。要知道当年的花牡丹本人虽然名声不大,但其音律却是朱雀国,乃至于四象大陆当之无愧的魁首。

天下武功出灵山,天下名乐自凤羽。

这灵山自然就是佛祖所在圣山,而这凤羽自然就是凤羽城。

易慕枫慕名而来,却是囊中羞涩,等了足足三天却是连花牡丹的面都不曾见到。正在他萌生退意之时,赵太白出现了。当时的赵太白已经注意这个蹲在满花楼墙根儿地下的书生三天了。这个家伙饿了就拿出书框中的干瘪大饼,渴了就去人家讨口水喝。看的赵太白一直以为这家伙是来做男妓却不抹不开脸面入门的。后来听了易慕枫的话才算知道这人乃是冲着牡丹姐的琴声而来。而经过赵太白的努力,花牡丹也算破格给易慕枫免费演奏了一曲。

自那以后赵太白便和易慕枫成了朋友,因为易慕枫年长赵太白三岁,自然成了兄长。只不过这也有三四年的时间不见了,去也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赵太白偷耶道:“慕枫兄,你这是发了财?竟然住到这里?”

易慕枫嘿嘿一笑,满身酒气道:“我这人这辈子也不可能发财,你也知道我可不希望把变成满身铜臭的那种人。至于为何能住到这小院儿,还是不说的好。”

“如何不说?你这人,话都说了一半儿,吊起了我的胃口,你却断了,这不是讨打么?”赵太白佯装动手的样子,举起拳头。

易慕枫连忙躲避,小声嘟囔道:“早都说了练武的人都不讲理,就知道用拳头吓唬人。”

“别打,我说。”易慕枫看着赵太白又举起拳头,连忙笑道:“练武的人最高大威猛了,最有安全感了。”先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马匹,这才说道:“我能住进这里是因为我认识这家客栈的老板。”

赵太白点了点头,似乎觉得易慕枫并没有把事情都告诉自己,又问道:“莫不是你给人做了首诗,引出了幕后老板?然后你见老板是个女子,动了情,又做了首诗,那老板便让你住到这里了?”

易慕枫瞪大了眼睛看着赵太白,大张着嘴,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这丫的,三四年不见,竟然成了神棍?

“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易慕枫耷拉脑袋颓废道:“只是她身边的公子实在太出彩了,舞刀弄棍我肯定不是他的对手,但没想到吟诗作对也望尘莫及。这才知道我小看了这天地,这乾坤。”

“慕枫兄,我就觉得你这人生啊,太单调了。你就没啥抱负?”赵太白深知易慕枫的性格,可不敢在女人这个话题上过多谈论,要不然就算是彻夜长谈也谈不完啊。

易慕枫苦涩一笑,无奈道:“且不说如今天下大乱,战火连天,就是太平之时这朝廷也是昏暗无比啊,陈图和曹凤连两人掌握着所有考试的权利,我们这些不能为他们所用的人是不可能进入朝中啊。”

易慕枫自然是胸有大志的,要不然就不会断然拒绝大学士陈图的邀请函,那是一张三品邀请函,易慕枫只要接受了便可直接一步青云,在庙堂的前途不可限量。只是易慕枫却不屑与这些人威武,打着忧国忧民的幌子,做着劳民伤财的事情。

赵太白点了点头,出神道:“那曹凤连的确罪该万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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