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1-17
夜,月明星稀,萤火虫,寂静的闪耀。
七郎悄悄的从腿部拔出刘延昭给他们特别订制的匕首,棱刺,两边有锋利的锯行开口,配着中间一条细长的凹槽,可以瞬间给对手造成最大的伤害。
寒光从匕首上闪过,犹豫了几分,又将棱刺放了回去,出发之前,受到命令突袭之时不得取人性命,因而只能徒手而上。
对着身后队友做出几个特定的手语,这也是刘延昭所发明的,初学之时,还觉得很不习惯,如今用起来却是极其的顺手。
今夜,是苦训两个月的考核,前方,林子中有屋舍,已经近在眼前,但四周还没有听到响声,七郎知道,其余的队伍也在做着和他一样的打算,没有贸然行动,想一举擒下寇首。
擒贼先擒王,经常听刘延昭提起,也早就激起了他们的渴望,每个人都憧憬着能在战场上一击毙敌,如今有了机会,自然不会错过。
躲过几个暗哨,前方两道身影闪动,是对方的守夜人,招了招手,身后立刻窜出两个身手矫健之人,欠身而上。
随即‘咻咻~’两声,那守夜之人闷哼一声倒下,七郎不禁低声叫好,队伍中有两名善射之人,即便不用箭矢,石块也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倒是免了不少的麻烦。
又解决了几波兵卒,此时,北面已经被人发觉,灯火立刻亮了起来,吵杂声顿时打破了夜的寂静。
看着前方灯火亮起却没有动静的屋舍,七郎知道敌首就在眼前,并且屋外的守卫都被吸引到了北面,正是大好机会。
擒了寇首,一舒胸中那澎湃起的热血。
但是喊杀声又让他为难起来,袍泽之情不能不顾,这是六哥常不离口的话语,甚至比擒贼先擒王的所说的次数更要多。
七郎闭眼想了些许,脸上不断闪现着挣扎之色,终于,晃了晃脑子,让副手带着五人前去援助北面,而他则是带着剩下的三人继续朝着屋舍潜伏而去。
让两人守住窗户,七郎从怀中拿出一包迷烟,捡起一块石子,用手夹着迷烟,穿过竹窗的缝隙,打进了屋中。
很快,咳嗽声响起,是迷烟起到了作用,心中带着紧张,一脚踹开了竹门,朝着里面的人扑去。
可是很快七郎便发现不妥之处,对方竟没有受到迷烟影响,出手还击,招式凌厉,让七郎连退数步,差点都未能稳住身形。
“砰砰~!”
守在窗户的三名队员也冲了进来,四人一起朝着屋中之人发起了进攻,可是仅仅一招,便被打的飞了出去。
“退!”
虽然有些不甘心,但七郎还是发出了撤退的命令,对方的武功委实过高,硬碰硬只会白白送了性命。
在七郎几人正欲离开之时,杂乱的脚步声传来,须臾,便被一群举着火把,手拿细长刀剑的人给围上了。
见此情形,七郎心中大骇,六哥这是哪里找来的人,吩咐他们不取人性命,可是照眼下情形来看,这些人是要了他的命。
但七郎也没了埋怨的心思,快速拔出棱刺,对着身边人做出几个比划,其余三人也皆是握着棱刺点头应允。
“好了,都住手吧!”
熟悉的声音响起,围着的人纷纷收了兵器,散出一条路来,却见刘延昭笑着走了进来,让七郎失声惊呼,“六哥!”
“七弟,你们表现不错!”
对着刘延嗣拍了拍肩头,刘延昭大步往前走去,对着屋子躬身行礼,“爹,考核结束了。”
屋中之人竟然是爹!
这下,七郎算是彻底的被震惊了。
稍后,果真是一身劲装的刘继业出现在众人眼前,虎目扫过,微微的颔首,道了句不错。
很快,嘈杂声再起,三郎等人有些灰头土脸的走了过来,“爹,只抓了十二人,其余之人都逃月兑了!”
说完,偷偷的对刘延昭竖了个大拇指,得知今晚六弟雪藏的精锐要拿陌刀卫来考核,几个兄弟都来了兴致。
除了脸熟的大郎,怕六弟手下的兵看破,没让他参加,其余兄弟几人都带了两百人来守一边,没想到还是让大部分人全身而退,而七弟更是近身到了爹的屋子,怎么不让他们不佩服?
仅仅是两个月便能练出如此精锐,六弟真是妖孽。
刘延昭谦逊的笑了笑,但是如果知道三郎怎么在心中想他,怕是得要憋的吐血。
而他的表现被刘继业看在眼中,不禁再次点了点头,不骄不躁,果真是越来越具备大将之风。
将剩余的事情交由刘延昭收拾,刘继业便带着人离去了,从他的神色和言语来看,刘延昭明白,他任务完成的不错,至少从目前结果来看。
半个月后,雁门关外,马蹄之声想起,数十人骑马疾驰,扬起层层灰沙。
用手胡乱的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萧慕春勒马回首看了一眼身后的兄弟,继而放声大笑起来,他这一笑,其他人也跟着大笑起来。
粗大的手在马背上的布袋拍了拍,扬鞭一甩,“走,回营找教官寻赏去!”
自上次夜袭陌刀卫之后,众人开始相信刘延昭曾经说过的兵王一事,都是鼓足了劲跟着他苦练。
因为上次,七郎的小队占了上风,所以其余之人都在卯足了劲,想要在下次任务中拔得头筹。
这不,十天前,新比试下达,前往关外,杀五十人契丹兵为及格。
北汉与契丹的关系世人皆知,若是杀契丹人,引得对方大举来袭可如何是好?
初听到这比试任务,百人皆是大为惊讶,而对于这个问题,刘延昭伸了个懒腰,“不要问我,比试也包括这一项,自己看着办就是了。”
契丹人战力凶悍,常集群而居,这哪里还是个任务?
不过十个小队没多时便出了雁门关,因为这两个月的苦练之后,他们相信没有自己完成不了任务。
萧慕春更是下了要赢的决心,先是花了一天时间寻了一支宋军,抢来了衣甲,往北行了几十里,蛰伏潜行,伺机而动,不仅完成了任务,还远超刘延昭规定的人数,他马背上的布袋中可是有一百多只耳朵,还有一个百夫长的腰牌。
踩着日落,萧慕春一队回到了营地,此时,校场上就欠他们十人,所有人都是蓬头垢面,但是精神好的很,面露笑容的谈天说地。
很快,刘延昭带着人出现,盘点了各队的战绩,最终萧慕春如愿所偿的获胜了,剩下的人也不恼怒,因为众人已经从中领悟到了这次任务的目的。
奔波突袭,掩藏在敌人中,伺机而动,不动则已,动则必定如惊雷,给出致命一击。
这些正是刘延昭所想要交给他们的。
将那些惨不忍睹的耳朵清理掉之后,刘延昭将那些浑身是臭味的汉子打发去洗浴一番,而他则是走回屋子,拿起摆在墨砚边上的小毫。
操练的有了心得,便用笔记下,烂笔头终归好过好记性,这些天刘延昭一旦有了体会都会记录下来,一来可以与爹以及军中老人讨教不足之处,二来可以为后面训练新的一批队伍时提供些借鉴。
放下笔,墨迹随风而干,刘延昭欣慰的笑了笑,或许多年以后,这比不上孙子兵法那般备受推崇,但至少也会让后人大跌一下眼睛。
而这,也是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