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分子之所以选择飞机、公共汽车、火车、地铁以及游轮等公共交通工具作为劫持人质的重点目标,与其特点是分不开的。拉牛牛
一是公共交通工具具有一定的开放性,防护措施少,便于恐怖分子实施劫持。
二是公共交通工具运行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便于恐怖分子事先设计劫持行动。
三是公共交通工具内的人员相对集中,恐怖分子控制交通工具后,可劫持大量人质,扩大社会影响,增加其与政府谈判的筹码。
在众多公共交通工具中,火车的客运量占有较大比重,而火车相对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来说,在开放性、规律性和集中性上表现更为明显,防范难度更大、规避险情更难、社会影响更大。
一旦客运火车遭到恐怖分子或其他组织蓄意劫持而无法组织有效营救,将对国家、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因此,加强对火车人质营救的研究,总结其内在规律特点,创新和巧施战法手段,对预防和解决火车人质劫持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面对火车人质劫持事件,政府除了向恐怖分子妥协外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谈判营救,要么武力营救。
面对人质事件,政府一方都要首先通过积极的谈判来试图营救被困人质。
在谈判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恐怖分子的行为和具体环境来判断恐怖分子的态度,进一步把握谈判的尺度,尽最大可能地营救人质。虽然历史上不乏通过谈判成功营救被劫持人质的事例,但无论政府一方谈判技巧有多高明、判断有多准确,都会损失一定的利益。
相对于谈判营救,武力营救解决问题迅速、彻底,基本不会损失政府利益,但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如果能在前期谈判中创造有利条件且有绝对把握营救出全部人质,武力营救则不失为一种最好的方式。
但是,武力营救面临三个难点:
一是火车空间封闭,较难获取情报。
二是火车是箱体式结构,难以实现快速多方向突破。
三是火车空间狭小,恐怖分子混杂于人质中,难以实现目标与人质分离。
这三个难点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而贸然发起突击的话,就极有可能导致恐怖分子的临死反扑,造成被劫持人质的伤亡。
因此,进行武力营救前,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解决情报来源的问题,可利用谈判人员出入、运送食物的时机将监听设备带入火车或在车厢外安装窃听器,也可利用红外侦察器械监视,还可通过询问、调查等多种手段侦察获取所需情报。
二是要解决从哪儿突入、如何突入的问题,突破方向可以选择车门和车窗。
三是有效利用眩晕弹、催泪弹、催眠性气体和失能性药剂等非致命性武器,削弱恐怖分子的抵抗能力,实现人质与恐怖分子的分离,或者利用致命性武器迅速歼灭恐怖分子,防止其危机人质生命安全。
当然,运用武器是以保障人质安全为前提的。
营救行动通常都由特种部队或特警部队予以执行,由于反恐行动不同于常规战争,劫持手法与对象也随恐怖组织不断发展而变化,因此在训练上也应针对恐怖组织活动特点,不断提高打击恐怖主义和现场处置劫持人质事件的能力,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反恐特种部队和特警部队在反恐斗争中的特殊作用。
1970年5月23日~6月11日,南华联邦特种部队运用特种作战方式,成功实施了一次反火车人质劫持行动。
在营救行动中,他们准备充分、协调有力、手段新颖,仅用不到1分钟的时间便击毙和俘虏了所有9名恐怖分子,安全救出90多名人质,结束了为期长达19天的对峙。
这次营救行动后来被称为史上最成功的人质营救行动之一。
1970年代的南华联邦,受社会思潮、经济起伏以及民族运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恐怖组织不断增多,恐怖活动日益猖獗。
在南华联邦摩鹿加省,摩鹿加人中的一些激进分子不断制造恐怖事件,企图以此迫对对联邦政府施压,同意摩鹿加群岛**。
摩鹿加群岛是原荷兰殖民地印度尼西亚的一个群岛,由于历史和民族方面的原因,摩鹿加人就不断同印尼政府发生暴力冲突。
1951年,由于印尼所属摩鹿加群岛上的摩鹿加人发动反对印尼起义遭到失败,大约有1.5万名摩鹿加人被驱逐到了国外,成为没有国籍的人。
1958年以后,南华联邦正式成立摩鹿加省,成为南华联邦的一部分,摩鹿加人开始回归。
1970年代,第二代摩鹿加人开始狂热起来,为促使向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南华联邦同意摩鹿加群岛**,他们开始在南华联邦国内进行一系列的恐怖活动。
1967年12月,摩鹿加激进分子劫持了一列火车,造成3人死亡。
事后,与这次事件有关的20多名摩鹿加人因此被捕,由于激进分子没有达到目的,他们准备策划一次规模更大的恐怖袭击。
1970年5月23日早晨,9名自称自由摩鹿加青年组织的恐怖分子劫持了苏门答腊省德平市一列接送工人的早班通勤列车,除列车乘务人员和几名乘客趁乱逃走外,3节车厢内共有94人被扣压为人质。
参与劫持事件的恐怖分子均持有冲锋枪和手榴弹,且由参加过1967年火车劫持案的头目马克斯-帕佩拉亚负责指挥。恐怖分子除了要求向联邦政府同意摩鹿加群岛**外,还要求释放在上次列车劫持案中被判刑的摩鹿加人,并提供1架客机把他们以及获释犯人送到他们选定的某个国家。
武装恐怖分子凶相毕露,残忍地杀害了火车司机,并把他的尸体抛向路轨,以此来表明他们的凶狠和决心。
之后,为避免外界窥探车内情况,恐怖分子围堵了所有外露车窗和出入口,他们甚至要求送食物的人员必须月兑上的衣物以确保他们毫无武装,以防军警人员混入车厢做内应。
接到从火车上逃出的乘客报警后,警察火速赶往现场,断开了火车前后铁轨并包围了火车。
与此同时,南华联邦政府迅速成立了危机处理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
危机处理小组一方面与恐怖分子谈判,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危机,另一方面急令特种部队抽调三支作战小队,分赴火车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5月23日下午,18名特战队员在突击队中队长马继勇少校的带领下抵达现场,并在事发火车附近成立现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实施营救行动。
在危机处理小组与恐怖分子谈判的同时,突击分队也在积极进行战前准备:
一是突击进行模拟训练,营救小队在被劫持火车附近的另一列火车内进行了模拟训练,主要是列车内外火力协同和车厢内突击动作演练。
二是搜集情报,情报人员在火车车厢底部安装了敏感型监听设备,对恐怖分子所在的车厢实施窃听,了解到这起人质劫持事件的头目是马克斯-帕佩拉亚。
三是临时完善行动方案,突击分队在随时准备进攻的同时,利用谈判搜集并核实情报,进一步论证、推演和完善行动方案。
谈判双方最终没有达成共识。
5月27日,恐怖分子释放了一名女人质并表示降低部分交换要求。
6月10日,谈判中间人在调停时无意中泄露了非洲某国愿意接收恐怖分子避难的信息,恐怖分子由此变得嚣张起来,谈判条件又加码到他们最初所提出的所有要求。
此时,联邦政府谈判专家哈文加判断,和平解决已基本无望,南华联邦政府授权苏门答腊省并决定以武力手段营救被劫人质。
最后的行动方案确定为:6月11日凌晨,以空军f-12战斗机的巨大轰鸣为心理压制和干扰,在装甲车和火力支援组的配合下,突击队兵分3组分别突入3节车厢,实施各个击破。
6月10日深夜,身穿黑色战斗服和防弹背心的突击队员潜行进入伏击阵地,火力支援分队的狙击手们也悄悄地进入了火车周围的预定射击位置。
另外,还有来自特种部队的的大队长安嘉怡上校进行现场指导。
23时30分,3名突击队员将小型**包安放到火车车门和铁轨上。
25分钟后,突击队中队长马继勇少校用拇指轻轻示意,突击队员纷纷戴上耳机,等待突击行动的开始。
零时整,2架第一飞行集群的f-12战斗机超低空呼啸而来,在俯冲掠过火车上空时打开了喷射式燃烧器,飞机发出的强大声波和气流震得火车剧烈抖动,惊恐不安的人质纷纷趴在火车车厢的地板上。
与此同时,担负3种不同任务的火力支援开始实施:
一是压制性火力支援,由装甲车的机枪弹向第一节车厢座位以上射击,将企图站起来的恐怖分子消灭。
二是阻隔性火力支援,狙击手将火力集中在车厢之间,阻止未被机枪射杀的残余恐怖分子移动。
三是威慑性火力支援,由其他火力支援人员用自动武器扫射列车上方,并用探照灯照射,压制车内恐怖分子。
突然实施的突击行动,全方位、立体、强大的火力网,给恐怖分子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慌和行动混乱。
突击队员抓住时机引爆了车门上的**,6人一组的3个突击小组按事先分工趁着硝烟冲入3节车厢,准确地朝预定目标突击。
由于突击队员事先掌握了恐怖分子在火车上的人员分布、所在位置、武器装备等情报,不到1分钟,6名恐怖分子被当场击毙,另外3人被俘。
行动中只有1名人质在枪战中身亡,1名突击队员受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