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
吕布采纳了我的建议,在袁术背后给予致命的反戈一击,袁术本来就已经显出溃败之势,再加上吕布的趁火打劫,他全军覆没,毁于旦夕之间。我的计策并没有给吕布带来丝毫好运,曹操对吕布的人品产生质疑,况且吕布是曹操建功立业的拦路虎,绊脚石,除掉吕布势在必行。这一次,曹操依然重用刘备,表面上看他对刘备非常信任,其实曹操心怀鬼胎,仍在沿用他的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之计。我为吕布支招:想要活命,必须破釜沉舟,杀出一条血路。可是吕布固执己见,采取最保守的方式,只求城门不失,自信还有一线生机。
起初我们有机会冲出包围圈,摆月兑不利局面,再谋生路。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曹军的进攻越来越猛烈,围困的人数剧增,而我们损兵折将,异常惨重。直到最后,我们已经无力突围,赶来的援兵也不是曹军的对手。我的崇拜偶像,夏侯将军的一只眼睛失明,仍在战场上厮杀,不下火线,可见曹军已然杀红了眼。吕布此刻也明白了,已经被逼上了绝路,而试图冲出敌阵,恐怕比登天还难。吕布号称战神,驰骋疆场多年,攻城拔寨,势如破竹,若论个人能力,无人可比,所有人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然而,吕布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会身陷绝境,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摆在他眼前只有一条黄泉路。吕布衣不解带,苦苦支撑,实在困乏到极点,他才酣然入睡。吕布惊恐万状地大喊大叫,我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吕布两眼发红,充满血丝,依然心有余悸,他此时全无战神的架势,萎靡颓唐,万念俱灰。吕布讲述了他的梦境,他不仅无法保护貂蝉,使她被人霸占,就连自己也被从前的仇人追杀,那些被他杀戮的冤魂,变作厉鬼,向他索命来了,一拥而上,将他撕成碎片。吕布被我叫醒,还在梦幻意境里,愁眉紧锁。
吕布的梦不知是否灵验,他预感到一种不祥的征兆,实际上不是鬼魂来找他偿命,而是他的部下,将他五花大绑捆住,好向曹操邀功请赏。我也跟着受连累,被反叛士兵绑起来,吕布是主角,我是垫背的。经过几年的打磨,我已今非昔比,不再是人微言轻的小谋士,我在吕布大营稳坐第二把交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听郑川讲过毛人凤的发迹史,他原来就是戴笠手下的小秘书,后来青云直上,超越许多资深的大特务,一举而为军统的掌门人。我就类似于毛人凤的地位,吕布是我的上司,剩余的人乖乖地听我的调遣。
但是,风云突变,吕布手下的人联合起来,倒戈相向,把我们两位当家的作为人质,准备向曹操献上一份厚礼,以求功过相抵,保住性命。城头上白旗飘荡,曹军在持久包围战中,终于笑到最后。吕布确实能量巨大,被铁锁链绑得严严实实,他仍旧在破口大骂,众人用藤条抽打他,让他闭嘴。可是,吕布一见曹操,就跟看见亲人一样,曹操是他的大救星。吕布的英雄气概消隐无影,他在曹操面前摇尾乞怜,极尽奴才的卑贱嘴脸,求曹操放他一条生路,饶他不死。我在一旁骂吕布没出息,男子汉岂能卑躬屈膝,乞求苟活。
吕布是杀是留,在场的人意见不统一,莫衷一是,曹操也左右为难,犹豫不决。曹操决定征询刘备的看法,由刘备说了算,刘备对吕布恨之入骨,生吞活剥了他的心都有,当然愿意斩杀吕布,以解心头之恨。刘备气定神闲地说:像他这样摇摆不定的人,说不准将来恩将仇报,反过来咬人一口,绝对不能放虎归山,否则必生后患,当机立断杀了他,方为明智之举。刘备的语气用词很委婉,没有流露他和吕布的深仇大恨。曹操听从刘备的主意,下令处决吕布,由我陪同吕布,一并被处死,悬挂于城楼示众,当成反面教员。
(三十四)
眼看着我将一命归西,正在我一筹莫展时,外星人的信息及时传来,这是我能抓到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外星人告诉我,曹军里有他们的内应,现已准备就绪,在我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晚上,帮我越狱潜逃。我未曾料到,跟我一起出逃的还有貂蝉,我悲喜交加,百感交集。据说貂蝉的美貌超凡绝伦,曹操肯定对她存有非分之念,为了顾全大局,曹营众将私底下商量悄悄了结貂蝉的生命。此后,打入曹军内部的外星人间谍周旋运作,疏通关系,他们同意私放我俩。我和貂蝉成功逃离虎口,劫后余生,我们均甚感庆幸。
我俩已经跑出几十里路,貂蝉仍然惊魂未定,面色惨白吓人。我成为真正的护花使者,何况与我结伴而行的是貂蝉,白皙娇女敕,身材曲线凹凸有致,胜似天上仙女。我们现在是一对亡命鸳鸯,据坊间的观点,如果林黛玉和焦大被放逐孤岛,两个志趣相差十万八千里的人也会相依为命,生儿育女,白头偕老。我和貂蝉原是情侣,由于意外被冲散,以及特殊使命,我们才迫不得已分开。貂蝉总是自称残花,跟董卓吕布都有不寻常的关系,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心里很清楚,自己也不是处男之身,我早就结过两次婚了。
我一直对貂蝉隐瞒自己身世,并非我有意这样做,我即便坦陈自己的奇特来历,她也不可能相信。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貂蝉的酒后神态,面若桃花,而如今我们一路奔跑,根本没有心情饮酒,更怕误事。我们又遇上了倒霉事,迷路了,我俩只顾着狂奔,没有留意方向,慌不择路,等我们跑出几百里以后,才发现来到一处渺无人烟的地方。我俩面面相觑,谁也没有好主意,只得模着石头过河,信马由缰,听天由命,误打误撞地盲目前行。我们长途跋涉,漫无目标地乱闯,穿过密林,进入一片地势险象环生的区域。
这里四面被群山所包围,形成大峡谷,是与世隔绝的蛮荒地带。我隐隐感觉有一股瘴气在林野里缭绕,情况不妙,我牵着貂蝉的纤手,想要离开此地。但是,我们已经太迟了,几名威猛的大汉从树丛中现身,向我们靠近围拢过来。为首的土著居民讲一口我听不懂的语言,虽然我四处流浪,见闻甚广,可是从来没听过这样怪异的话。我和他们无法沟通,那几个人不由分说,强行把我俩扣留。任凭我们喊破喉咙,他们依然故我,显露的神情分明在武断地宣称:我的地盘我做主。我俩沮丧至极,真是应了那句话,秀才遇见兵,有理讲不清。
更加始料不及的事还在后面等着我们呢,这个偏僻的小山寨,各种事情由头人说了算。头人看上貂蝉的如花美貌,也难怪,貂蝉长得这么靓丽,谁见了会不动心?头人擅自作主,让貂蝉做他的压寨夫人,起初貂蝉不同意,可是在人家的地界里,强龙斗不过地头蛇,何况是说一不二的土皇上。我的境遇也好不到哪里去,当地有个大户人家,据说是山寨里的首富,比头人还有钱。富豪的独生女儿漂亮能干,她和貂蝉不一样,自幼在山野荒凉的林莽模爬滚打,身上散发野性美。她叫达玛,我联想到大妈,她提前享有这样的尊称。
达玛像是一匹性情暴烈的母马,至今尚待字闺中,她俯瞰全山寨的男人,竟然挑不出一个合意的人选。以我们素常的审美标准观之,达玛绝对不能划归为美女的类型,她肤色微黑,泛着古铜色的光泽。然而,我反倒觉得达玛别有一番韵致,山野里的女孩爽直率真,愈发显出自然的天性本色。达玛自小在家里作威作福,金口玉言,她的决定不容更改,达玛没有在本土找到入她法眼者,我却成了她的中意郎君。可能和我出于同样的原因,达玛追求新鲜感,我这个异乡人,且是不同时代的人,更能满足她逐新求异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