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青鸾那个臭丫头有什么调戏的!”叶小诺小口小口的咬着苦雉,轻声嘟噜着:“要胸没有胸,
要没有的!”
王坤低头吃饭,假装没有听见。他总不能说,姐姐你身材好,我要调戏也只能调戏你,对吗?真要那样说
了,故意叶小诺会烧了自己的吧?
同时,他也在纳闷:自己的那个前任该有多么奇葩,大长老的孙女,怎么看也是个职业者吧?自己这瘦弱
的身材,还能调戏得了她?青鸾青鸾,你应该还有兽神姬守护你吧?怎么就让那个王八蛋调戏了呢?
“少爷,你别担心!我明天就去找大长老,定要让他改变主意!”叶叔挤出了笑容,安慰道。
热热闹闹的晚餐,因为大长老的出现,闹得不欢而散。
傍晚的时候,躺在坚硬的木床上,王坤怎么也睡不着。或许是山间太过湿热,王坤还不太适应。他走出了
房间,躺在了小院的凉椅上,陷入了沉思。
大长老铁了心要赶自己走,是因为自己调戏了他的孙女。听叶小诺所说,那个青鸾说的父母早年就去世了
,是大长老一手把她带大的。大长老是六级的风系职业者,青鸾也了不得,现在刚刚十五岁,就已经是三级的
术士了。
叶小诺说,青鸾和她,是村子里公认的天才美少女,虽然她叶小诺现在才两级,但用不了多久也会晋升为
三级“术士”的。
这样一个天才孙女,大长老肯定会疼爱得不行,自己的龌龊行径触怒了他,怕是叶叔明天道歉也不管用啊?对于大长老这样的老顽固来说,一旦决定了的事情,怕是不会轻易悔改啊?
王坤不在乎这个什么领主职位,贵族身份丢了就丢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实际上,他早有离开这个
小山村的打算,王家元太小,经不起自己几下折腾。倒是那个神秘的帝都长安,让王坤很是感兴趣:不知道这
个帝都,和那个万国来朝的唐代长安,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只是,他可不愿意这样离开,被人像赶一条哈巴狗一样,从家族驱逐出去!——传说哥不愿意做丧家之犬。
要走,也是他主动离开,不带走一片云彩!
怎么办?
要破解大长老的杀招,只有从根本上化解,釜底抽薪。要是跟他玩什么虚的,他老脸一横,直接把族规甩
到你脸上,你也反驳不得。
“也就是说,我必须对村子做出很大的贡献才行吗?”躺在竹椅上,王坤苦笑着问自己。
要对这个小村庄做出贡献,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王家元太小,数遍全村也不过百余户人家,五六百人口。背后靠着的是瘦竹山,只长着无数的竹林,没有
任何魔兽可猎杀,也没有魔核可卖钱。三千年了,那么多祖先想尽了办法,也没有让这个小村庄摆月兑贫苦的现
状。冬天来临的时候,每年都会饿死冻死几个老人孩童,让人惋惜不已。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瘦竹山,却不能保证这个小村落的温饱,这简直是个笑话。但
这些一点都不好笑,就算竹笋竹鼠的无上美味,不是灵食,一样也没有职业者会买账。至于靠竹子编织的工艺
品——在这个战火纷飞,温饱都不能满足的年代,谁会去卖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
这条路,根本就走不通!
王坤想起了白天,大长老对叶叔说的话——有个叫小虎的小屁孩发现了陌生人的踪迹。其实,在这个小山
村,发现陌生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奇怪的是,那三个人鬼鬼祟祟的,看见小虎后转身就离开了。
那是猎奴队,这是王坤的第一猜测。
所谓猎奴队,是在战火纷飞的兽武大陆里,专门“捕获”奴隶的人。他们一般是佣兵或者军人,组织严密
,常常偷袭一个个封闭的部落或村落,老弱病残全部杀掉,然后再把村落一把火烧掉,剩下的青壮年,甚至女
人孩子都会被当做奴隶,卖给那些贵族们。
在战乱中,国破家亡的数不胜数,不知道有多少像王家元这样的小村庄被烧掉了,谁也不会怀疑那是那些
职业佣兵干的,对吗?
那三个人,肯定是猎奴队的前锋,负责打探村子的虚实。既然已经被发现了,他们要么就退走,重新选择
一个村子下手;要么就搏一搏,对王家元下杀手。
想到王家元这个小山村外面那些低矮的围墙,和几个瘦弱的中年守卫,王坤相信,那些猎奴队会选择后者。对于他们这些刀口舌忝血的佣兵而言,什么样的危险没有见过?这么点防御的王家元,只不过是一只冒着热气
,香喷喷的白馍馍而已。
出于忌惮,他们或许会小心翼翼地探清虚实。但一旦他们发现王家元没有几个像样的职业者之后,他们就
会发动最后的突袭——最多一个月,那些家伙就会肆无忌惮地进攻了。
“一个月时间啊,太少了!”躺在竹椅上,王坤苦笑着说道。
成为领主,或者成为奴隶,一个月的时间,要准备的东西还不少。
带着沉沉的思绪,王坤在小院里睡着了。
第二天,王坤早早的就敲响了叶叔的房门。
“坤哥,这么早?有什么事吗?”叶婶开门一看,王坤正笑眯眯地站在门前。
“叶婶,我要去镇上一趟,把小诺借我用一天。”
王坤要下山,去山下的小镇。一来准备考察一下市场,看看有没有什么商机;二来嘛,他准备探探敌情,
看看那些猎鹿者的虚实。
“王坤,我不去!我要修炼!”
小院的另一头,叶小诺的声音传来。
“少爷叫你去,你就去!”叶叔走了出来,脸上满是疲惫,想来昨夜为了王坤的事,一夜没睡。
“少爷,最近山里不太平,你小心一点!”叶叔看着王坤的笑脸,有些担忧地说道。
王坤嘿嘿一笑,“知道了,叶叔,你放心吧,我有分寸!”
叶小诺扛着一把火系的铁剑走了过来,脸上满是汗水,少女的清香让王坤的脑海一阵恍惚。她满眼怒火地
瞪了王坤一眼,一眼不发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不一会儿,一个一身红衣,满脸春光的窈窕少女,出现在了王坤面前。王坤瞪得眼都直了,想不到小辣椒
换一身衣服,还是很漂亮的嘛!
“看个屁啊!”看着王坤猪哥的表现,叶小诺很是得意。既然知道老爹铁了心让自己陪着王坤这个大少爷
上街,她也干脆给自己放了假,换上了漂亮衣服,准备上街散心去了。
“我去叫月溪,你在这里等着!”叶小诺狠狠瞪了一眼,就准备扭着去找白月溪了。
“等等!”王坤拉住了她,看着小辣椒又要发飙,王坤赶紧开口:“两件事:这次上街不带白月溪——还
有,你去把衣服换了,尽量弄得丑一点!”
在老爹的黑脸下,叶小诺涨红了脸,握着小拳头重新返回了小屋。
叶叔叹了口气,望着女儿的小屋,眼里满是慈爱的目光,“坤哥儿,你怎么叫小诺故意扮丑啊!”
王坤在竹椅上躺了下来,闭上了双眼,“叶叔,我也不小了,是该为村子做点贡献了!”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的对话,前言不搭后语,把听到动静赶来的白月溪听得一愣一愣的。但两人都心照不宣
地笑了笑,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十几分钟后,白月溪眼泪哗哗地趴在院门上,看着主人和那个家伙渐渐远去的身影,嘴里念念有词:“小
诺姐,你答应我要带胡萝卜回来的,千万不要忘了啊!——还有那个可恶的家伙,他往你脸上抹烟灰,不带我
出去玩,你一定要替我教训他啊!……”
虽然穿着一件灰色的皮甲,脚下也是一双简陋的草鞋,能够出村到热闹的集市,叶小诺还是很开心的。蜿
蜒的山路上,少女欢乐的歌声在山间飘荡——
“什么花儿最漂亮哦?什么鸟儿最可爱哦?
什么水花清又凉,什么果子香又甜?
哪个寨子高又高,哪个少女最漂亮啊?”
少女回头看了王坤一眼,男人正笑眯眯得看着她。她嫣然一笑,欢快的歌声又响了起来——
“栀子花儿五月开,画眉鸟儿上门来;
“月溪的水清又凉,栗子结果甜又香!
瘦竹山下王家元,寨子高又高,
王家元有一个叶小诺,她呀——
——她才是最最最最漂亮!”
月溪是一条从王家元村里穿过的小溪,发源地正是瘦竹山。当初白月溪就是叶小诺在月溪旁捡到的,那个
时候,那只小兔子就快要冻死了,叶小诺把她带回了家,给了她一块胡萝卜,然后两人就签约了。
栀子花,画眉鸟都是王家元特有的景观,王坤很是佩服叶小诺。小妮子很有才,张口就把这些东西编进了
歌曲里,不过呢,说她自己最漂亮倒是让王坤游戏忍俊不禁——特别是她一连用了四个“最”的时候。
只是不知道,她的笑脸,还能保持多久呢?猎奴队的到来,应该会打破村子的安宁吧?
王坤狠狠地握着自己的拳头:自己一定不会让那些垃圾,伤害到叶小诺的,还有白月溪,叶叔和叶婶——
谁要是敢伤害他们一根毫毛,他一定会让那些人陪葬!
但愿,这次上集市,能够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少年对自己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