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眼,已经是几天过去了。安定下来的马丁正在着手做更多的事情。
当磨尖的木棍出现在人类手上的时候,这种矮小的灵长类动物就已经向食物链的上层迈进了。工具对于人类这种连一副像样的犬齿都没有的生物来说,重要性无需赘言。从最早的打制石器,到后来的磨制石器。人类在火的陪伴下逐步的成长,发现一个又一个的秘密……马丁现在所做得,就是在月兑离文明的情况下,依靠自身,做一次缩微版的人类进化史实。当然啦,他不准备一直到炼制出金属器具。不需要那样,所创造出的器具也足以让他生存。
眼下他所做的,就是制作一副新的弓箭。他之前制作的那副简陋的弓箭,只能是用来射击鼠类或者青蛙这样的小动物而已,连野兔都无法对付。那副弓箭只是让他站稳脚跟而已。他现在要做的新弓,要精致的多。按照他的构想,甚至准备用这张弓去射猎小鹿。为了这张弓,马丁在野外挑选了好久才找到了合适的木材。是用得白蜡树做弓。马丁固然知道威力巨大之反曲复合弓,但是只怕是到了试炼结束,也难以做出来一张来。
他所要做的只是一张用于打猎的弓而已。但是即使这样,仍然费了他很大的功夫,经历了多次的失败。幸好他准备的多根木棍作为材料,以数次失败垫底,才终于削出了合适的形状。
当烘烤干燥完毕,又擦了油之后,他开始进行了最后的处理。先加热,然后将它弄出合适的弧度。等到冷却之后,马丁在两端刻出了凹槽,开始绑上弓弦。他现在可搞不到足够合适的动物的筋,因此他只能使用植物纤维这种差一些的代用品了,准备将来打到大猎物之后再换成筋做得弦。但是当他尝试之后,听到那“翁”的一声,感受猎弓在手中的颤动之后,他满意的笑了。效果还不赖。
只有弓是没有办法打猎的。箭的制造同样重要。马丁打算制造两种箭,一种芦苇杆来制作,配上烤硬的木头做箭头。这种箭仅仅用来射杀小型动物。另一种则是认真的制作,用木制的箭杆,配上骨制的箭头,还要装上羽毛。羽毛是他布设的那两打陷阱中捉到的鸟所提供的。
虽然相比之下,前一种箭比较好做,但是安装箭头仍然马丁颇费周折。虽然只要将前端烤硬,然后将另一头插入芦苇中就可以了。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可有点麻烦。至于后一种箭,安置羽毛让马丁烦闷无比。用筋把羽毛绑好与修剪可是个精细活。
靠着耐心,马丁到底完成了工作。此刻已近黄昏,他要去收拾陷阱了。至于捕鱼的事情,要交给第二天去做了。
眼下,他获取食物的方式已经是多种多样了。一方面,他制作出了两打的陷阱,从用木头撑起石头的陷阱到弹力杆陷阱,应有尽有。那些陷阱为他带来了肉食与毛皮。另一方面,游猎也是他获取肉食的一条途径。此刻,他方才后悔为什么没有把练好投石索。投石索是德鲁伊们所擅用的武器之一,但是马丁因为偷懒,一直没学。“我又不是牧羊人或者古代罗德岛的雇佣兵,干吗要学那个?”他曾经那样为自己辩解道。但是如今他却深深的体会到了没学好那门技术的恶果。在做好新的弓箭之前,他只能用投掷棒来打猎。不过那玩意他用的也不怎么好。据说别人做的投掷棒,扔出去之后如果没有击中目标,还能飞回来,因此别号“飞去来器”“回旋镖”。但是他怎么也做不到那点。不过好在他还是能够用投掷棒打到鸟类和兔子做猎物的。
另一条食物来源就是那条小河了。他之所以选择在接近河流的地方安顿下来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获取食物。不过河里的食物虽多,却不是放在货架上的,要自己动手去捕捉。用鸟骨头制作鱼钩不是难事,但是那样的粗制鱼钩未必能钓到什么鱼。更好的办法是在那条小河的一个支流――一条小溪那里放置柳树条编制的鱼篓。然后向鱼篓进行驱赶。这样能够获得更多的水生物。小鱼已经多到他吃不完了。于是他便把多余的鱼破开肚子,清除内脏之后放到太阳底下晒成鱼干。
除此之外,他还把眼光放到了更小的生物――昆虫身上,蝗虫和蝉都是美味。而一些甲虫的幼虫虽然看起来有些恶心,但是却能够提供充足的营养。
在捕猎外的闲暇时间里,他一直在忙着制作工具。他用山楂的内皮还有荨麻制作绳子。有了多余的绳子之后又花费功夫磨出石质的斧子头,用绳子绑在木头。他正是拿它砍树来制造弓箭的。此外的闲暇时间里则在忙着用柳条编制器具。在接下来的采集之中,它们会派上用场的。
……
转眼间,已经是两周过去了。马丁现在的生活和到来时真的是今非昔比了。眼下,他已经积攒起了足够的干肉条,鱼干。采集工作也卓有成效。外行人绝对想象不到荒野中会有着那么多的食物可食。狗尾草、稗子等植物在农民看来是可恶的杂草,但是马丁却耐心的收集起来,去掉皮壳之后磨成粉状,把它们做成面食来吃。芦苇不但给马丁提供了编织用的材料,它的根部也成为了马丁的食物。百合的鳞茎,锦葵的叶子,整株的马齿苋,向日葵属植物的块茎……无外乎在史前,采集是满足人类食物需求的重要手段,甚至高于狩猎。
但是马丁一直没能打到大猎物,为此,他的弓一直都没能换弦。不过,如今他已经发现了大猎物的踪迹,正在下风头悄悄的跟进……
“1、2、3、4……”马丁默数着步子,轻手轻脚的向前走去。当数到10的时候,他立刻停止前进,俯去。果然,小鹿抬起了头颅,向四周张望了一下,但是并没有发现马丁。
按照鹿的习惯,在吃草的时候总是每隔一段时间就四处张望一下的。因为鹿在低头吃草的时候,是什么危险也看不到的。但是这个习惯在一名德鲁伊面前是那样的没用。马丁算好了时间,趁着小鹿每次吃草的时候前进,正好在小鹿抬头侦察的时候停下隐蔽,就这样的逐渐靠近小鹿。
该是停住的时候了,马丁停下步子。仔细的打量着他的猎物。这是一只优雅的生物,无论是那修长的体态还是那圆圆的,配以长睫毛的眼睛都是那么的可爱。但是如今却要成为马丁的猎物。对此,马丁有着一份的惋惜,但是依然选好时间,举弓射去。
“嗖“的一声,羽箭准确的命中了小鹿,但是并不致命。惊慌失措的小鹿拔腿就跑,而马丁则扔下弓箭,拿起标枪追去。此刻,他感到热血沸腾,一股强大的本能摄住了他。什么优雅美丽这类的词汇在他的脑海中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一定要捕到啊!”这个念头。原始人的精神在他体内萌发,追逐,战斗,杀戮!
尽管有伤在身,惊恐的小鹿奔跑的速度却依然很快。它是在为自己的生命而奔跑啊。跑啊跑,竭尽全力的跑。肌肉在皮下运动者,修长的四肢不负所望的带着它飞速的前进。但是,人比动物要来的高明。虽然马丁追不上它,但是一只标枪解决了一切。随着标枪的命中,小鹿再次的发出一声悲鸣,随后摔倒在地。
在它拼命挣扎,眼看就要爬起的时候,马丁追了上来。立刻就像猛兽一样扑了上去。小鹿的四肢无力的踢蹬着,却根本无法阻止马丁。马丁压上了它的身体,用左手使劲的试图按住那个不断挣扎的身子,而右手则拿着刀子在寻找着大动脉。光滑柔润的身子加上如同鳗鱼一般的扭动,差一点就挣月兑了马丁。就差一点。
结束了,一个生命已经,心脏不再跳动,大脑停止运转。它的母亲为了它曾经带着身孕与饿狼赛跑,它也在刚出生几个小时后就加入了奔跑的队伍。但是如今一切都结束了,它的筋将被用在马丁的弓上,而肉则被转化,维持马丁的生命。
世界就是这样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大自然不相信眼泪,,大自然是一个极为冷酷无情的母亲,用各种严厉的手段来选拔出值得生存下去的对象,而失败者只能是被无情的淘汰!而这,其实就是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的试练所要交给的东西。作为一个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不仅仅要在实力上胜人一筹,更要明白,贪婪、强夺、奸狡、暴力和自私自利都是生存必不可少的精神武器!
气喘吁吁的马丁仍旧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压在小鹿的尸体上。但是突然他猛地一个翻滚,站了起来。他知道,有一个不速之客到了。
不速之客是一名大猫。当然不会是那种咪咪叫着亲热主人的生物,而是可怕的掠食者。山狮是它的名字。它虎视眈眈的看着马丁。
这就是自然,猎人,随时有可能转化为猎物。
马丁看着山狮,他知道山狮想要的是什么。但是马丁不打算放弃那只小鹿。刚才的胜利鼓舞了他。马丁向着山狮咆哮了起来,挥舞着手臂。
如果是一只小一点的山狮,或者那只山狮没那么饥饿。或许这能奏效。但是这只重达上百千克,肩高接近一米的家伙并没有撤退的意图。它很饿,最近这些日子马丁的行动对它的影响很大,让它已经很久没有抓到猎物了。而另一方面,它又还没有饿到体能衰退的地步。
这是一个可怕的对手。如果马丁能够使用那些神术之内的能力的话,是不难击败的。但是正如同刚才马丁不能使用一个“魅惑动物”而抓住小鹿一样。现在,马丁也不能使用神术来攻击这只山狮。
经过一段沉闷的对峙之后,山狮发动了进攻。肌肉在皮肤下有力的运动着,带动身上的皮毛产生一阵的水波般的涟漪。接着,绷紧的肌肉带动那个躯体一跃而起,用闪电般的速度扑到了马丁面前。
压下心中的恐惧,马丁用左手挡住山狮,接着右手有力的一刺一缩。受伤的山狮迅速的一跳,离开了马丁。
现在,双方又恢复到了对持的状态。不过和上次相比,不同的是,双方都受了伤。马丁的伤轻一些,山狮的爪子穿透了他的衣服,在他的前臂撕开了口子。而山狮的伤更严重,右肩被刺了很深的一刀,可以从山狮的踱步中看到,那一刀伤害不浅,山狮有点瘸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对峙之后,山狮发出无奈的吼叫,离开了马丁。在自然界中,掠食者之间的战斗就是如此。如果不是实力太过悬殊的话,很少会打个你死活我。受伤对于野生动物是可怕的事情。一方面受伤之后难以躲避敌人,另一方面也难以猎食。因此动物们都是避免在争斗中受伤的。
望着远离的山狮,马丁不禁的长吁了一口气。接着,他扛起了那只鹿向草棚走去。要处理的事情多着呢。除了用猎物大腿和脊背的筋做弓弦之外,还要想办法处理鹿皮,晒鹿肉干。更重要的是,要处理自己的伤口。如果感染了,那可就糟糕了。
……
如今,已经是那场战斗的三周之后了。靠着做出的种种准备。马丁完成了旅行,找到了考官设置的东西。
完成试炼的马丁,向着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的道路继续行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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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担心这章写的有些枯燥,但是后来写顺手了。
采集与狩猎能够养活人类的部落,养活一个人不在话下。不过请注意,要看落难的地方在哪了。例如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在那种地方活下去可难,小说就写了主角试图找青蛙,但是那么北的地方根本没有。杰克·伦敦是我极喜欢的作家。
话说,我的小说里的东西,往往都是查过的,虽然保证了准确性,但是却降低了速度。而且因为时常打断的缘故,导致写起来有些的不顺。不过看到某些个作者的一些文字,例如某写古战的,居然称“胡禄”是一种箭,威力巨大能斩断人的脊柱云云。我当时就?了,那是装箭的箭袋啊。还有某写dnd的作者。居然在论坛说什么dnd里火焰系的魔法会对死灵造成双倍杀伤。我也?啊,如果是在他的小说里,随便怎么写都好啦。但是在论坛里谈论的时候那么说,只能说他无知了。
不过请注意一点,有些地方,我是有意的写的和史实不同的。例如,我把普鲁士人的兵棋推演按到了小说中的诺玛帝国(就是罗马啦)身上。而且按照我的设定,日耳曼人可没占领不列颠。他们被那名萨尔玛提亚骑士所带领的凯尔特人击败了,一直没能翻越长城。
话说,又到了了万年青开花的时候了。遥想当年上初中的时候,我给同学说,他们都不信,却又不肯走几十米去看个究竟,真是缺乏探索精神。而且,我的求真,却往往被别人说是抬杠……
不知道是因为生活不规律还是怎么着。我发现我现在不能长时间的集中精力了。如果看一部电影,中间不休息的话,看完后我就会很累很累。而打会罗马全战啥的游戏,也会头晕脑胀……暑假的时候,我有可能回贵州待一个月,看看亲戚。不晓得那里能不能上网……
龙族2的手打出来了,我看了,感觉还好啦。如果大陆有出简体的话,还是要买的。
唔,无尽的八月一口气把和服和泳装都搞出来了……
推荐网上的四本dnd类的小说伪信者魔装凡间的血脉风暴之国度根据更新的顺序排列的。
最后,书评书评!我要书评!书评才是我更新的动力啊!对情节也好,对其他的也好,总之给我书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