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太阳高照。
太阳下,有一大片茂密的森林。这里古树苍天,郁郁葱葱,碧绿的像一整块巨大的玉石。这森林绿的是这么浓郁,仿佛连阳光也射不进去。
这一片广阔的原始森林,据说从远古时代就存在了,里面各种珍禽异兽层出不穷。同样,它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地带之一,危险到整个大陆的猎人都不敢进入。
这就是大陆上著名的死地之一,幽暗森林。
在森林边缘居住的人类传说中,这森林是世界上最巨大的陷井,进去的人,还从未有活着出来的。千百年来,人类对它的恐惧,早已超过了好奇,几乎从不会有人到这里来探险。
在这片森林的另一边,是一片沙漠。这片沙漠从北至南,纵横千里,无边无际,与森林相邻的地方,只是它的一小部分地域而已。这片沙漠之中没有水,没有绿洲,也没有任何可以在其它沙漠地区顽强生存的植物。这里除了沙,还是沙,只有沙。
滚滚黄沙,在烈日下像流淌的金水,感觉就是给人看上一眼,也会让人立即感到眼睛发干。随风卷起的沙尘,像一条条毒龙,肆意的嘶吼着。可是这些毒龙在前一刻,还张牙舞爪,一到森林边缘,就立即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出现过。
生机盎然的巨大森林与死寂荒寥的无边沙漠就这么相邻,两者的分界像用刀划出一样明显,实在是分外诡异的一幕。
此时的沙漠之中,竟有一个人在沙中爬着。他浑身满是沙土,几乎已经成了一个沙人。他漆黑的头发长而凌乱,下巴上满是浓密纷杂的胡须,怎么看都是至少两三年未曾整理过的模样。他身着一件奇异布料的黑色衣服,但上面已经满是破洞。如此一副邋遢且猥琐的样子,就算山里的野人跟他一比,也立即变得整洁高贵起来了。
这个邋遢的家伙,在沙中遥望着幽暗森林。视线里出现了绿色让他激动万分。那片绿色在邋遢男眼中是那么夺目,那么温馨,简直是世间最动人的色彩。他半边身子都浸在黄沙里,两只手在沙中划来划去,努力向前爬着。
沙漠中炎炎的烈日下,他就像个垂死挣扎的小虫,不停的奋力扭动着身子。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动作越来越慢,看来已经精疲力竭。在离森林不远的地方,他终于停止了努力,不甘心的看着前方的一片苍翠长叹一声道:“你妹的,看来哥要死在这里了!”
“老子穿越至今二十三年了,日子一天比一天苦逼,这是主角该过的日子吗?摆明了坑爹啊!爷爷好歹也曾经是职业学院的高材生……
邋遢男几句话里,出现了“哥、老子、爹、爷爷”等指示代词,就是没说“我”,充分的展现了其家教水平。可惜他一番抱怨还未说完,一阵风又带起了沙尘,灌了他满满一嘴沙子,堵住了他后面的话,否则不知道让他说下去又会带出来多少亲戚。
虽然事情过去了很久,邋遢男仍清晰的记得穿越前他正在补考毛概。《**思想概论》(简称毛概)是几乎所有大学生都要学的一门课,这门课是伟人的思想,充满了智慧自不用笔者多言。不过以邋遢男的智商很难理解伟人的思路,所以他挂科了。
挂科就是该门课不及格,会影响到毕业证能否拿到手。邋遢男上的那所小小的民办职业学院里,虽然都是混文凭的,但大多数同学还是会为考试应付一下。可邋遢男却是一个很极品的家伙,在学校里除了玩游戏,就是看小说,从来不曾上课,也没有在考试前复习。挂科后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通过也可以按及格处理。但他仍然没有珍惜这次机会,直到到考场上,脑袋里还是空空的,什么也不会。
脑子里没有东西,只能靠双手解决。所以他准备了一份很工整的小纸条,好打小抄。这对于他来说已经很难得了。所有认识他的人可以为他作证,他从未写过如此工整的字迹——工整到他自己都能认出来上面写的是什么。
可惜他的辛苦没有获得回报。考试才开始,他便出师不利,小纸条刚拿出来就被监考发现而没收了。幸好监考放他一马,并没有说他作弊,仍让他留在考场。但此时满试卷的考题,字分开来他每个都认识,连在一起就没一道他能懂了。
形势虽然十分恶劣,但他仍没有放弃。邋遢男一向认为,古往今来成大事者都要具备一项品质,那就是临危不乱。他相信自己是一个以成大事的人,所以趴在桌上耐心的等待着机会,希望前后左右的哥们写完之后能支援灾区。可等待的过程实在过于无聊,他就趴在桌上睡着了。
等他醒来,就已经出生在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这不科学。”穿越之后他高喊着,可是这句月兑口而出的喊声听在他耳里却便成了一句婴儿啼哭。“哇——”
“尼玛,还是魂穿。”这是婴儿的第二声哭。“哇——”
他看过无数穿越小说,觉得自己就算真有可能穿越,也绝对会用轰轰烈烈的穿越方式,比如坠楼、车祸、飞机失事,最起码也要来个炫丽的天打雷劈。哪有考场上睡着会穿越的?
再说,穿越之前也应该跳出个神啊,魔啊,佛啊,超级计算机之类的东西介绍一下世界,给个金手指,特异功能什么的吧?
没有,什么都没有,直接就穿了,这算怎么回事?
这顶多是在做一个梦,一个不切合实际的梦。
奇幻小说看多了,梦里出现各种各样的事都不奇怪。他不止一次梦到过穿越。这次,他很快又发觉这个梦中世界非常荒谬,荒谬到令人无语,也只有在梦中才会出现这种情形了。
比如说这世界的创世神叫尼玛。看着满世界的人都尼玛尼玛的爆粗口,甚至还有万人高呼尼玛的情形,他怎么都不觉得这是真的,更加相信自己在做梦了。
他只盼快点醒来,好把毛概卷子写一写,千万别睡过了考完试才醒。毕竟补考再通过不了,就很麻烦了。尽管挂科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他仍然想少吃一点这种便饭。
可是这个梦却一直没醒,反而越做越长。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甚至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
他发现自己真的穿越了。此后他开始盼着能像以前看过的无数小说中的主角那样,有点主角待遇,比如王霸之气一震,小弟立即纳头便拜,美女立即投怀|送抱什么的。
可是事与愿违,穿越至今,他从未过过安心的日子,一直在受罪。这些年的经历,简直是一部血泪斑斑的受虐史。也许这是个梦,但绝对不是一个好梦,而是一个噩梦,一个折磨的他想发疯的噩梦。
这次他又遭难了,他感觉体内的力量已经流逝到了极限。
“尼玛啊!哥是猪脚(主角)!哥是……猪脚!不可以这么虐主的……咳咳……你个扑街货!”
邋遢男艰难的吐出口里的沙子,奋力的喊着,他已经无力再向前爬了。
由于这个世界的创世神是尼玛,所以他高喊“尼玛”可能是向创世神祈祷。
不过他虽然高喊着“尼玛”,自诩为猪脚,却得不到创世神尼玛的一丝回应。也许在创世神看来,一个人和一只猪,甚至是猪的脚,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他自认为自己是主角什么的,完全是前世看多了穿越小说的后遗症。因为小说看得多,他穿越之后,总觉得自己变成了某本没看过的小说里的主角,所以喜欢按以前看过的小说情节来解释自己的经历。一旦发生了他始料未及的情况,他就会觉得自己的背后有一个垃圾无良作者。
当然,以他的语文水平,从来不知道“角”是多音字,能念出“脚”这个音已经很不容易了。再加上一点点南方口音咬字不清,主角,自然就变成了猪脚。
邋遢男也没指望创世神的回应,发完牢骚后用脏兮兮的右手擦了两把眼角的沙子,然后模了模胸口。
邋遢男右手上戴了三枚形色各异的戒指。这三个戒指曾是他最宝贵的财产,得到它们时他坚信自己是主角了,一度得意忘形。可现在滚滚黄沙之中,它们也救不了他的命。
邋遢男叹了一口气,探手入怀,拿出了一个白玉盒子。这个盒子一看就非凡品,整洁而明亮,似乎一点都没有被风沙沾染,莹莹的透着白光。
他轻轻抚着玉盒。这盒子里的东西,就是他这次不惜性命得来的,价值比他珍若生命的三个戒指加起来还要高。可惜东西到手了,他人却要死在这沙漠之中了。
在他穿越到的这个世界上,神器是最让人心动的东西。据说神器是上古神明使用或制作的,每一件都有不凡的威力。
现在这个白玉盒子里,则是这个世界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件神器。
这个世界最广为人知的神明就是创世神尼玛。尼玛的信徒众多,遍布世间各个角落,时时可以看到人们称颂他的名,赞美他,高声呼唤着“尼玛”。
走过大街小巷,你会常常听到这种呼唤,比如“尼玛帮帮我!”“尼玛救救我!”“尼玛,这怎么办?”“尼玛!我要赚线!”
当然,情急时很多人也会说出一些对创世神不敬的话,比如“尼玛要死了!”“尼玛,坑爹啊!”
不过这种不敬的话肯定不是出自信徒的本意,只因呼唤创世神的名已经成了他们的一种习惯。勿庸置疑,这个世界所有人类都希望得到创世神尼玛的庇祐。他的教堂、教会也随处可见。
创世神教会是这世界人类中最庞大的组织,做为这个世界的人类,你可能没听说过你们国家的国王,但你绝对不会不知道创世神教会的大祭祀。你可以不晓得你们国家的法律,但你绝不会不了解创世神教会的典籍。
创世神教会的典籍中说,创世神尼玛把世间的一切奥秘都记录在一本书里,这本书就是创世之书。创世之书后来被分成了几个部分,每个部分都下落不明,只有第一卷一直在神圣帝国至高圣殿里的被供奉万年之久,已经成了圣殿的象征之一。
然而六年前,魔族偷袭了教会的至高圣殿,让教会失去了这本镇殿之宝。此刻邋遢男九死一生终于将它抢到了手。这白玉盒子之中,就是传说中的创世之书的第一卷!神器中的神器!
创世之书虽然是世间声名最响的神器之一,书里面的内容却没人看的懂。据邋遢男所知,至高圣殿里的历代大祭祀都用毕生时间参悟此书,却从未有能参悟透的。
邋遢男不认为自己会比圣高圣殿里的历代大祭祀聪明,并且一直在躲避追杀,还没有时间打开盒子看一眼这传说中的创世之书第一卷到底是什么模样。但是现在死到临头了,他忍不住想去看一看这本书。万一能从书里看出来点什么救命的法子,他就能活下来了。
当然,这种希望实在太渺茫了,一本书怎么可能救得了他的命呢?
邋遢男对着白玉盒子,暗想:“死在这里,我的梦就会醒了吧?或者说穿越回前世?那么我就不得不继续补考我的毛概了。希望还没到交卷的时间,能让我前后左右抄点儿。”
据说人死前是十分清醒的。可邋遢男却满脑子乱七八糟想法,穿越前后的人生种种经历在他脑子里乱闪。
穿越过来之后,他曾有许多豪情壮志,远大理想。更期待能像以往小说中的主角一样威武霸气,大杀四方,甚至天下无敌。
可惜理想总是离现实很远,就算穿越了也一样。他身不由己,不停的成为别人的工具,无情的生活像一把尖刀,反复的划着他的玻璃心,让它鲜血淋漓。
他越来越觉得如果命运是一条湍急的大河,他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虾,跟本无力,也无能决定自己的人生。
此刻身处浩瀚的沙海,望着近在眼前的绿色而不可及,他忽然发现死亡其实很简单,眼一闭,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什么也都与自己无关了。
是啊,人都要死了,以前想要的,执著的,为之疯狂的,拼命努力的,所有的一切,都成了风中的沙尘。
“我本来就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死在这里也算是罪有应得吧。如果能简简单单的度过平凡、平淡的一生,就好了。至少,不至于活的这么累。”
胡思乱想了良久,他努力晃了晃头,苦笑了起来。
“穿越过来的这一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如果死了能穿越回去,我就安安静静的做个平凡人吧。首先争取把毛概的补考过了,然后尽量能够顺利的毕业,再找份混吃等死的工作。”
一阵猛烈的沙尘卷起沙粒,又像暴雨一样砸了他一脸。他强忍着身心的疲惫,压下脑中纷乱的杂念,缓缓打开手中的玉盒。虽然就要死了,能在临死之前看一眼玉盒中的神器还是让他觉得有点激动。
传说中的创世之书究竟会是什么样?一定是写满了玄奥的文字,说不定还闪着圣光。就算看不懂,能看看热闹,也算没白来这个世界一趟吧。
怀着前所未有的希冀,他将玉盒打开了。当看到盒子里的书,他立即呆滞了几秒,然后开始狂呼创世神的名字:“尼玛!尼玛!尼玛拉戈壁!哥千辛万苦,九死一生,不,哪里有生,人已经死在这里了,就他玛为了你!没想到竟是这本破书!哥一定是在做梦,绝对的,一定是……”
玉盒中放着一本三十二开的书。书并不新,却保存的很好。书面上工工整整印着七个仿宋体红字“马克思主义哲学”,旁边还有黑白的大胡子马克思头像,最下边写着“人民教育出版社”七个楷体小字。马克思主义哲学,简称马哲,是大学里可以和毛概相媲美的一门课。而这本书,正是大学中最常见的马哲教材。
这是怎么一回事?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本穿越前那个世界的马哲教材?这活见鬼的课本是从哪里来的?说好的创世之书第一卷呢?
邋遢男本来就体力不支,眼见这世界举世无双的神器创世之书第一卷,无人能懂的神书,竟然是穿越前那个世界的一本最普通的马哲教材,再也无力为继。
要么是我产生了幻觉,要么这整个世界都是一个幻觉!
惊怒之中,本就体力耗尽的他顿时眼前一片模糊,就晕了过去。
晕过去前,他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尼玛啊!你要弄也弄本毛概出来啊,这样我好歹能应应急,弄本马哲叫我穿越回去怎么补考?!
沙漠里的风继续吹着,邋遢男渐渐被风沙掩埋,只有一头乱发露在外面随风起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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