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宫夜怀中怀中酣睡的百里凰也闻着香味睁开了眼睛。
附和着韩义山的提议,南宫夜的意思是抓紧时间赶路,这个小镇人太多,不适合就留,万一碰上不该碰上的人或者事,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个人,二比一,南宫夜败下阵来,勉强答应了。
问了小镇上的居民,几人很快就寻找到了小镇上最繁华的地段,百里凰很喜欢民间的小吃,一路上边走边吃,南宫夜跟在她后面,深怕一个不留神,这人就找不到了。
“这些东西少吃点,不干净,当心吃坏了肚子。”南宫夜小声提醒着。
“没听说吗?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百里凰回过头,笑道,嘴角还残留着烤红薯的残渣。
“好歹有个王妃的样子,男人都没有几个在大街上吃东西的。”
南宫夜摇头,伸出手为百里凰擦去嘴角的污渍。
“放心,没人认识我!”
说话间,百里凰将手里的东西丢在了一旁,拿过南宫夜手中的帕子胡乱的擦了擦嘴,丢回到南宫夜的手里。
南宫夜挑眉,这是什么逻辑,什么叫没人认识她,她若是生的丑也就罢了,偏偏还生的这般出众的样貌,所以一路上,这两个人就成了路人视线里的活靶子。
百里凰扫视了一眼周围,前来赶集的人越来越多了,眼眸一转,打趣道:“听说这民间有比武招亲,抛绣球选夫婿,一会要是碰到话,看看能不能把你打发了,省得你嫌我丢人。”
南宫夜不由轻笑,没良心的笨东西:“何时嫌弃过你,倒是你这么希望把本王打发了?”
百里凰单手抚上下颌,思索了一会,狡黠一笑:“有你更好、没你的话,也不至于露宿街头。”
南宫夜听罢,眸子一沉,手落在了百里凰的腰间:“小女人,越发胆大了,刚才说的什么,本王没有听清,再说一句。”
百里凰怕痒,腰间尤其敏感,很快便笑弯了腰,侧过脸,对上南宫夜的视线,收起笑意,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眨了几下,说道:“君子动口不动手,莫不是王爷要在光天化日之下欺负我这个弱小女子。”
“无赖!本王怎么娶了你这么个无赖。”
南宫夜说着,手上力度随之加重几分。
百里凰痒得厉害,咯咯地笑了出来,欲转身时,却撞在了一人的身上,正想道歉,却传来一道女声的讥讽:“光天化日之下,这般露骨,还真是世风日下。”
南宫夜和百里凰皆是一愣,继而都冷了脸。
什么话都听过,就是没有听过这么直白的挖苦。
抬眼看去,入眼处,一个身着浅蓝色衣衫的女子映入眼帘,以薄纱遮面。
南宫夜向前跨出一步,离这女子近了几分,冷声问道:“姑娘在说谁,我和夫人不过是一时嬉闹,姑娘的话是否重了些?”
女子抬起头,丝毫没有惧色:“夫妻嬉闹,怎可再光天华日之下,我说的是谁,这位公子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现在不必多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