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暮光 心灵的天平——最爱的和最先放手的

作者 : 半亩花田七里香

()生平第一次,去了酒吧。

多年后,当沐暮独自漫步在巴黎的街道,看着路边的法国梧桐随着季节的变换慢慢发生蜕变,回忆起曾经与那个少年相处的四年时光,她突然发现,原来自己的人生中那么多刻骨铭心的第一次,倾数有这个少年的身影,只是,已被时间磨损的再也看不清楚。

关于酒吧,沐暮只有两个从电视上得来的概念,喝酒的地方,跳舞的地方,总结起来就是,玩的地方,然后,有点不正经的地方。

叶天澈背着吉他,轻车熟路的带着沐暮拐进一家名叫“且听风吟”的酒吧。酒吧的位置虽然并不偏僻,但是被埋在重重高楼之中,稍不留神就容易迷路,酒吧隔一条街就是A大,所以“且听风吟”的客人大多是大学生。

和电视里一样的闪光灯,一样吵闹的音乐,一样喝着大杯啤酒的忧郁人群,一样疯狂舞蹈着的青年男女。沐暮放慢了步子,一双手垂在身体两侧,无意识的扯着自己的衣角,把衣服都揉的有些皱巴巴的。

少年回头,望着她笑靥如花,“木木,你知道你有个习惯不,你一紧张就会扯衣服。”

沐暮回过神,有些尴尬的松开手,一只手靠着衣服想插进口袋却插了个空,她只穿了件T恤。

少年转身,放下吉他把外套月兑下来罩在女孩身上,“里面开了冷气,会有点儿冷。”说完拉着她的手臂走了进去。

他似乎是这里的常客,酒吧的服务生一见到他都亲切的打招呼,他叫住一个服务生说了些什么,那个服务生彬彬有礼的走到沐暮面前,很绅士的做了个请的姿势。

沐暮抬头望着叶天澈,见他做了个OK的手势,就乖乖跟着服务员到一个安静的角落坐下。

刚坐下喝了几口水,她抬头想找找叶天澈的身影,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串闪闪的亮光,沐暮本能的眯眼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这才看清坐在自己对面的是,林希晨。

沐暮仔细打量了他好一会儿,他今天穿的不是平常的宽大T恤,而是很闪的一件银色外套,头发好像也有点不一样,“你,这是要干嘛?”

林希晨撇撇嘴,两只手撑着靠坐在沙发上,风情万种的一甩头发,“啧啧,你不觉得我这个样子很帅气吗?”

沐暮一时语塞,半响才道,“呃,你,很漂亮。”

正打算给他俩送饮料的服务生一听这话,笑的差点手抽筋,托盘上的橙汁摇晃了几下,眼看就要倒到沐暮身上,林希晨眼疾手快把它半路拦截了下来。他把橙汁放到桌上,笑道,“阿暮,你的引力好像特别大啊,上次的汤是,这次的橙汁也是,都是直往你身上去的。”

沐暮正要答话,中央舞台的聚光灯却突然开了,“现在是ZERO的表演时间,请大家欣赏。”众人的眼光都被主持人吸引到了台上,只是几秒的时间,沐暮再收回视线时,发现对面的座位早已空荡荡的了。

然后,只听见全场的尖叫声和掌声。看来这个叫“ZREO”的乐队还蛮受欢迎的,沐暮想。

一抬头,动作就此定格,眼神也无法再移开。

那个少年,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中央,挺拔的身材,修长的双腿被白色的裤子包裹着,蓝色的西装外套搭配金色的衣领显出别有的高贵气质,他看着她,眼睛在笑,笑容中带着几分狡黠,又有几分得意,温温淡淡的声音熟悉又陌生,听在沐暮耳里像是梦境里的声音,很奇怪的不真实感,“大家好,我们是ZERO。”

他一说完,台下的人群立刻沸腾起来,乐队的鼓手抓住时机重重敲了一下鼓,沐暮瞟到,林希晨坐在架子鼓前直冲自己眨眼睛。

等等,那个贝斯手,好像是丁楚一,还有那个弹电子琴的,不正是林荔儿吗?

这这这,这到底怎么回事?接二连三的大冲击,沐暮觉得头脑都不太清晰了,她坐下,一口气把橙汁喝完才觉得自己平静了一些。

他们四个,组了个乐队?而且还在酒吧驻唱?沐暮揉着太阳穴,真是,难以想象。

叶天澈是乐队的吉他手和主唱,沐暮挺直了脊背坐在角落里,一动不动的看着那个在昏暗灯光下发出耀眼光芒的少年,他站在最显眼的位置,接受所有人欣赏的目光,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引领着大家进入那片音乐的世界,而在那个世界,他就是主宰者。

这就是,所谓的男子气概了吧。

酷酷的眼神,浅浅弯起的嘴角,还有,灵活的让人眼花缭乱的手指,沐暮看着他,心中五味陈杂,我看到了一个最有魅力的你,却也看到了一个高不可攀的你,你的世界就像一个完全密闭的空间,唯有一扇门与外界相通,而我,没有打开那扇门的钥匙。

在里面的人会一直在里面,与你同在,在外面的人只能在外面,遥遥相望。

有时候,我多希望,你只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孩。

多年以后,当两个人再谈起这段往事时,叶天澈只能苦笑,我的傻木木,你怎么就知道,我不会为了你,甘愿放弃自己的整个世界。

ZERO的表演一直是“且听风吟”的压轴好戏,所以弄完了也差不多十一点了,终曲结束,好几个女生鼓足了勇气跑上台送花,叶天澈抱着花,站在沐暮面前,骄傲的眼睛都快放头顶上了,沐暮笑容纯净,知道自己嘴笨只好拼命鼓掌。

林希晨跳下台凑凑热闹,手搭着沐暮的肩问道,“怎样?我的架子鼓打的超级好吧?”明明是疑问的句式,却只有肯定的语气。

沐暮点头,想了想很认真的称赞,“嗯,你打的很用力。”

一群乌鸦飞过,林希晨抹了把冷汗。

收拾好东西,林希晨直嚷嚷着喊饿,五个人在街角找了一家路边摊决定吃点夜宵再回家。

清可见底的汤,一只只白白胖胖的饺子,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沐暮咬了一口,馅多汁丰,口味清淡却鲜美异常,难得的好口味。

气氛一直安静的有些压抑,几个人都不说话,就连平时吵的不行的林希晨也只是埋头吃东西,沐暮抬头,刚好看到丁楚一捧着碗,头微低下慢慢喝着汤,不经意耳边的头发扫到碗边,沾上些许汤汁而不自觉。

沐暮犹豫了一会,还是从背包里掏出一方折叠整齐的白色手帕,帕角边绣着一朵浅浅蓝色的花,看起来小巧精致。

“头发,沾到了。”声音很轻,软软温和的口气,她越过旁边的叶天澈,把手帕递到丁楚一的面前,那少年,却只是微一抬头,眼角的余光扫到手帕一角那朵蓝色的花,便再次垂下眼睑吃着东西,置若罔闻。

尴尬,沐暮垂头,把手帕轻轻放在丁楚一的手边,刚放下却被叶天澈抓起,胡乱在丁楚一的头发上就是一顿乱抹,没好气道,“你个死小孩,真是不知好歹。”

丁楚一的发型瞬间由王子式转型成为鸡窝式,笑翻了一旁的林希晨和林荔儿,丁楚一倒没什么表情,甚至都没伸手整整头发,只是放下筷子,一句话都不说背着贝司淡然离开。

他默然的背影慢慢走进越来越深的黑暗,叶天澈恋恋不舍的放下筷子,浪费啊,把碗里的饺子全倒给了林希晨,然后给了三个人一个放心的眼神,小跑着追了过去。

林希晨见沐暮愧疚的模样,安慰道,“放心,阿澈一向有办法的。”

沐暮望了一眼林荔儿,女孩给了她一个安心的微笑,她这才感觉好受了些。

两个男生并排也不知走了多久,已经快到深夜,街上只有寥寥无几的行人,蜡黄的灯光把两个人的影子拉的斜长,与路旁的大树一块被投射到地面,看不清面容,看不清表情,只有隐约的轮廓,他不开口,叶天澈也不开口。就这么一直往前走,没有目的,没有时间的限制,只有轻重不一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迈向未知的前方。

终于,绕过一圈,回到原点。

丁楚一靠着树,笑的无奈,“阿澈,你总有办法让我开口。”

他站在他面前,脸上没有半点开玩笑的表情,“你丫的就是成心不想让老子好过。”

丁楚一笑着斜抬起头,望着无一颗星星的夜空,“阿澈,你是我兄弟,很重要的兄弟。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和她注定不能共存的话,你选谁?”

“呵呵,你这话听着可有点奇怪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咱俩怎么着了呢。”少年抱臂,眉眼弯弯。

“所以,你要选谁?”他问的认真,由不得叶天澈闪躲。

叶天澈把吉他放下,盘腿靠着树坐下,“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丁楚一摇头,正想说你别岔开话题,叶天澈却抬起手示意他听自己说。

“从前,有两个女人为了争一个孩子,闹到县太爷那儿去了,这个说孩子是她的,那个也说孩子是她的,可是两个人都没有有力的证据,那县太爷也是个糊涂虫,随口就说要不你俩抢吧,谁抢到就是谁的。两个女人一听,一人扯着孩子的一只手就往自己这边拉,孩子被扯痛的大哭起来,其中一个女人一听,差点没掉下眼泪来,就把孩子松开了。”

“那么,楚一,你说谁才是那个孩子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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