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8日,今天我要到法院,因为不知道是哪一位男人起诉要跟我离婚。我真不知道我将属哪一种身份,究竟是跟哪位离婚。
我是属嫂子周,跟哥哥离婚?
我是属妈妈李,跟爸爸离婚?
我是属婶婶黄,跟小叔叔离婚?
别忘了,如今,我可还是未婚的。未婚的我,是如何的离婚?难道,法官也想搞一出未婚离异的事端;难后,制造一个睡美人?到时候,可不仅仅是一个未婚女睡觉,法官可是要一同奉陪的。两个人一起到坟墓里睡觉,应该不恐怖;只要不火化。饿死总比烧死好。
读者,我该如何的应诉呢?
我离吧,会落得个火化或者活埋的下场;当然,法官将陪我一起。
我不离吧,会不会有人说我不要脸?
都说好死不如耐活着,这活埋和活烧,那可真得耐活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