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同,不相为谋。是指两个不同道的人,就不能在一起谋划。正邪不两立,不管背后谁是真正的正,谁是真正的邪,但两者是对立的;那种对立关系很简单,就是敌我的关系。两个主持正邪的人,哪怕个人间关系很好,但个人间的友谊,终究挡不住大局的压力。
据说,曾经正邪两位当家友谊的见证,就是将正与邪,演变成了白天与黑夜的共存。但是白天与黑夜,可不是正与邪的两种对立,是两种不同的生存环境。据说,那个隐退到黑夜里的邪,最后,却成了维护黑夜生存的正。
为什么有正与邪两种道呢?据说正与邪就是一个家分裂成了两家后的一种叫法。只有维持对立关系,才有可能自成两家;否则,不就依然是一家,那就不叫分裂了。
据说,那最早的正与邪;是一对未婚夫妻因为另有所爱后的分手。
据说,那后来的正与邪,是一个门派掌门的亲生女儿与她门派某位大弟子间的分立。而之所以分立,那是因为,要迎娶掌门千金的男人,需要迎娶门派继承人;而掌门千金与门派继承人,是两个不同的人,如是就演变成了正与邪的对立。
据说,那位掌门千金在未成年的时候,已经成了另一个门派的继承人;一个人是如何能够接掌两个门派?因此,她娘的事业,就只能交给她娘的一位大弟子。岂知后来,偏偏那曾经订下的婚事,那男方偏只能迎娶她家的门派继承人。
据说那是个很纠结的故事,那跟最早的正与邪的对立都扯上了关系。
据说,在很遥远的曾经,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相处,必须要谨守本份;而谨守本份都到了非礼勿视、非礼勿动的地步。据说,一个男人的妻子哪怕受伤倒在了血泊里,因为那非礼勿视、非礼勿动的规矩,旁观者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死;除非,那位伤者有亲人在旁,在亲人照顾下求医问药。据说,一个已婚的女人即使是病死或者是被杀死,也不能被另一个非亲的男人有任何身体接触的救助;如果在衣衫不整的时候,非亲的男人即便是要救她的命,也非礼勿视;否则,那个女人还不如死。因为,死亡,都要比被一个非亲的男人非礼看过、非礼动过要强;有的时候,即使是兄弟姐妹之亲,如果不是真正的同胞兄弟姐妹,也必须要遵守非礼勿视、非礼勿动的规矩。因为,死亡不可怕;一个女人跟一个非夫的男人不清不白,比死亡要可怕十倍、百倍甚至千倍。
曾经,就有一个女人,仅仅是受伤被一个不懂规矩的陌生男人救助搀扶过;那个女人被其夫家打进了地狱永世不得超生。那个在地狱受煎熬的女人,从来就不曾怪过那个陌生不懂规矩的男人;可是就是那般的一个不懂规矩,却害了一个女人的一生。
据说正与邪最早的对立,是一对青年的未婚夫妻;那位做未婚夫的男人,不知道是明知故犯,还是真的不懂,竟然毫不避嫌的牵一个小姑娘的手。后来,那个未婚夫向众人解释说:“那位小姑娘,你们不知道,当时她体力严重的不支;如果我不扶她一扶,她就会晕倒在地。”据说,那位小姑娘当时在跟人比武斗法,她是不能倒地的;他说:“那些在旁观看的人,如果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仅是他,很多男人都会不避嫌的去牵她的手或者去扶她。”
那位未婚夫就因为伸了一次手,就同他的未婚妻毁了婚约,然后就有了正与邪的两种对立。什么是正?什么是邪?其实就是一对男女从今以后的互相对立。
据说,那位小姑娘肩负着国家使命;如果当时她倒地了,她的国家就要发生战争。如果你是一个男人,你能够眼睁睁的看着一位年少的女孩子被人合力着打倒吗?
据说当时与人比武的小姑娘,在比武结束后,就投胎转世了。那位未婚妻如果不介意,小姑娘是永远也影响不到她的婚姻的。可是偏偏她介意,只因为她比小姑娘年纪要大,资历要深;如果小姑娘的年纪大、资历深,或许结果就不同了。
一个女人可以用未婚夫被拆散为由,对另一个小姑娘实施天上、人间、地狱的层层打击和报复;不知道是证明她有本事,还是说明她的人品真的不足。
据说小姑娘也有未婚夫的,她的未婚夫的资历要比那个女人跟她的未婚夫要资深得多;至于年龄嘛,就不好说了。一个小姑娘,能够订多大年纪的一个婚呢?
据说,一个小姑娘因为拆散了一个女人的婚约,得到了报应。她出生的家庭,如果有背景,那么,那个女人必定会成为她家中的另一员;不是她爹的弟子,就是她娘的弟子,或者是她爹娘的干女儿。那个女人永远的会夺去属于她的事业,然后将她驱赶得浪迹天涯。
据说,小姑娘最接近归家的那一次,她是她娘的独生女,可是偏偏那个女人却成了她娘的大弟子。她某一次被害重病,被医治后,被那个女人安排着成了医者家的继承人。如此,那个女人却继承了原本属于她的事业,并连带的连当时的未婚夫也给抢夺了。可是即便如此,她依然还不依不饶。
小姑娘从来跟医者就没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只不过在她某一次被害重病后,有人逼迫医者让她这个患者成了医者家的继承人。其实那对她丁点好处都没有,因为她可是有自己家的事业要继承的。可是偏偏医者家有位女儿,因为她的出现,除了事业失去了,连未婚夫也失去了;虽然她后来将事业和未婚夫都归还给了医者女儿手中。可是那位女儿宁愿相信别人的进言,她在掠夺其家的事业与家庭,也不相信她的清白。真相,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在掠夺谁的事业和家庭;因为,除了她的事业与未婚夫被人掠夺了,其他人,似乎依然什么也不曾失去过。
其实,一个女人所谓的被拆散的婚姻为由实施的报复,说白了,是在欺一个小姑娘的年龄与资历尚浅而实施的对小姑娘的掠夺。
有些东西是永远也夺不走的,就像小姑娘真正的婚约;她依然在被那个女人害得四处飘泊时,跟她的未婚夫成婚并且生了孩子。即便那一切消失得很快。
所以,真正属于一个人的生活,其他人永远也掠夺不走。就像古话说的:“属于你的,就是你的;不属于你的,强求不得。”
任何人做任何事都有一个度,欺人太甚这话经常有人在说。那些夹杂着恩怨的爱恨情仇,最该把持好一个度。
当将施恩变成一种欺凌,我猜,那维持在恩情上的欺人,也终究要显形。这时,我又该套一句话:“做人要有一个度。”
当曾经那固执婚约被害的强势女人,像天空中闪过的惊雷,雷声过就消逝后,还有哪般的仇恨是解决不了的?
你的未婚夫自愿的牵了一位小姑娘的手一下,她就成了你婚约的破坏者;可是,她又没跟你的未婚夫成婚。而你从天上到人间再到地下的报复了无数次后,难道还不能化解你的仇恨?你都有那般的本事,就怎么从不曾想过修复你的婚约,而只是带着掠夺的报复一个小姑娘?在你的心里,究竟是你的未婚夫重要,还是掠夺一个小姑娘获得的利益更重要?
她除了被你的未婚夫牵了一下手,她并不曾从你那儿拿走一分一毫,更别说跟你的未婚夫结婚。为何你就不懂得放下?都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欺凌一个小姑娘和掠夺一个小姑娘的借口,做得太过,其真相会令所有旁观者唾弃。
那个女人不至于在抢夺了小姑娘的一些事业后,连她的老公也要抢夺吧?那其心也太肮脏了。一个那般遵循非礼勿视、非礼勿动的家族,连别家的老公都要逼着抢,还讲个什么非礼不非礼的?那不全是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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