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健很开心的走开了,端着他那个盛满棒子面粥的大碗,哼着小曲,从众多的新兵中间走了过去。
看到他那身毛呢军装,还没有换上军装的穿着各式衣服的新兵很自觉的让开一条路,拿眼睛羡慕加敬畏的瞅着他。这一大帮人刚刚还人声鼎沸,瞬间就变为鸦雀无声。
庄健并没有察觉,还沉浸在刚刚认识了一个历史名人的欣喜中,一边盘算着,怎么利用这个人的关系和瑞金那边搭上线,一边端着碗走着还吸溜吸溜的喝着粥。
突然,一个尖锐的嗓音打破了这里的沉静。在场众人都朝声音的方向望去,庄健也不例外,只看了一眼,他的那双眼珠子就差点没瞪掉了。
他居然看见了女人!而且不只一个!一帮青年女性,在饭堂中央,端着与其他人一样的大碗,打打闹闹,吵吵嚷嚷,不亦乐乎。军营里怎么能有女人?一群大老爷们中间,一帮花枝招展的青年女性……额滴神那……庄健惨呼一声,这玩意管理不好就容易出乱子。
是谁?是谁让她们进来的?庄健的好心情立刻就被刺激的无影无踪。庄健瞪着眼睛,到处寻找着任志强的身影,放女人进来,妈的,这不是找事呢么?看到他们的长官突然面露狰狞,新兵们立刻散的更开了,都躲的远远的。虽然他们都没进过军队,可谁都知道,军队里,长官就是天,天要发怒的话,那就是狂风暴雨啊。
庄健的周围,很快便没有了人群环绕,视野变的无比开阔,整间饭堂每个角落都可以看的清清楚楚。很快他就发现了任志强还蹲在一边跟几个士兵吹着牛。
庄健蹭蹭的就走了过去,临走到任志强身边的时候,庄健压下了心中的不快,慢慢的踱了过去。任志强看到他的影子,抬起头来疑惑的看着他,“哟,庄团座亲自来吃饭了。”
“放屁!”庄健挤出一个笑容:“吃完饭,到我房间来。”
“是!”任志强回答。
庄健再没心情吃饭,本来他都比别人多吃一点的,可今天,他却剩下,吃不下了,只好将碗里的粥一口喝下去,把小米面干粮装在口袋里,闷闷不乐的走出了饭堂。
晴朗的夜空中,明暗不一的星星,密密麻麻的排列着。这么多星星,可是后世污染严重的中国所看不到的景象。小时候,学过自然课,庄健也曾经痴迷的注视天空。可是在那个时候,能看见的星星就已经非常少了,更不用说到了他上高中的时候。可现在,漆黑的天上密密麻麻的撒满了。庄健仰着头,又一次痴迷了,就像在后世,读小学的时候那样。
“漫漫长路远冷冷幽梦清,雪里一片清静,可笑我在独行要找天边的星,有我美梦作伴不怕伶仃,冷眼看世间情,万水千山独行找我登天路径,让我实现一生的抱负,摘下梦中满天星,崎岖里的少年,抬头来向青天深处笑一声……”
这首老歌,是庄健小的时候,常常听见cd里播放的,他不知道这首歌是谁唱的,也不知道歌曲的年代,但是,这个时候,庄健却情不自禁的想起了这首歌,也情不自禁的哼唱起来,这首《摘下梦中满天星》。
庄健仰着头,贪婪的瞭望夜空,自己陶醉于自己哼唱的歌声中,他甚至都没注意到,自己的身后的一溜脚步声。脚步的声音,来到了庄健的身后,就停止了。
一直等到唱完,庄健才底下头,脖子仰的时间太长了,有些僵硬。他伸手捂住后脖颈子,后退了一步。
可是这一步退出去,却吓了他一大跳。
“啊”的一声尖叫在他身后耳边响起,同时,他的胳膊碰到了一团柔软的东西。
“啊……”这个声音却是庄健发出来的,随着这一声惊叫,庄健向侧前方蹦出两米多远,紧接着双手摆开架势,定睛一看……却是更加吃惊。
“王丽琴?”庄健疑惑的问,“你怎么跑这来了?”随即,他想到了,刚刚胳膊碰到的那一片柔软,眼神不自主的瞟了一眼她的胸前。
想必是刚刚被庄健的胳膊撞疼了,王丽琴想要用手捂着,却又不好意思,只将手伸到了腰部的位置,却迟疑了一下,改变了方向,叉着腰,稍稍的低头,缓了口气,才道:“我怎么不能来?”
这是一次无比尴尬的会面。自从被王老爷子逼婚以来,庄健甚至都没有去过她家。只是白天在往回走的时候,打发齐家国去她家店里买了筒茶叶,可是王丽琴却并不在店里。
一时间,两个人只是面对面,却不知道说什么。
“那个……”庄健清清嗓子,说道:“这里是军营,都是老爷们才来的地方啊。”
“谁说的?”王丽琴的美目瞟了一眼庄健,“抗日爱国,人人有责。”
“抗日……”庄健重复了一遍,内心却猥琐的想着那些邪恶的事情。
“是啊。”王丽琴却不知道庄健在琢磨什么,只顾自己说下去,“你今天讲的那些话真好。”
“啊?”庄健反应过来,“什么话?”
“就是今天你在省政府门前说的那些话啊……”王丽琴说。
“哦……”庄健这才想起来,第一次见到这个温柔委婉的王丽琴,就是在热河,学生游行请愿的时候。不过这次在察哈尔,又遇到游行请愿,这个王丽琴能落后吗?这可是一个真正的爱国青年啊。
“嗯……那个……不过是将心里的话说出来罢了。”庄健想了一下说到:“想到哪说到哪,没什么条理,让你笑话了。”
“哪能呢,说的很好啊。”王丽琴学着庄健的语气说,“深夜已经来临,黎明还会远吗?”说完,她咯咯的笑了,“这么有哲理的话,谁能说的出来呢?”
不得不承认,王丽琴是属于那种第二眼,甚至是第三眼美女。
美女分为几种,第一种是,第一眼看到,就立刻惊艳,女神一般,让人仰慕。而后越看越觉得普通,最后,就与一般人无异了。还有一种,是第二眼美女,第一次见,觉得没有什么,可是第二次再见,就觉得,咦这是个美女哦,我怎么原来没有发现呢?然后,就越看就越觉得美……
王丽琴就属于这种。庄健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甚至没有什么印象,只是记得她一身长衫,白色发卡。而今天,在漆黑的夜空下,闪烁的星光中,饭堂窗口传出的阵阵谈笑声里,庄健第一次感受到了,王丽琴的致命魅力。
今天,王丽琴并没穿着学生气十足的长衫,而是一件普通的花布棉袄。这件棉袄要是穿在别人身上,也许会让人觉得土里土气的。可是,穿着这件棉袄的是王丽琴。
王丽琴那恬静的脸庞,加上土气的棉袄,这种巨大的不相称的反差,却给人一种无比协调的感觉。弯弯的月亮投下淡淡的光芒,光芒映在王丽琴的脸上,长长的睫毛投下淡淡的影子。在这道阴影中,两汪明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庄健。她高挺的鼻子也投下一道阴影,而在这道阴影之中的,是一点微微翘起的红唇。
庄健不由得又一次痴了,刚才是因为漫天的星光,现在是因为星光下的美人。
王丽琴被庄健盯的发慌,赶忙低下头,说:“你刚刚唱的是什么歌啊,也很好听的。”
庄健正在遐想,听到王丽琴的话,醒过神来,赶忙回答道:“是么,你也觉得好听?”
“你唱的……很好听。”王丽琴说,“你白天说的那些话很好,晚上唱的歌也很好。”说着还学着庄健的调子哼了几句。
“是么?”庄健被她娇憨的女儿神态弄的晕头转向,傻傻的问:“哪个最好?”
“嗯……”王丽琴认真的想了一下,肯定的说:“你说的比唱的好听。”
自作孽不可活啊……庄健暗自感叹道,王丽琴给他的这个评语真是太贴切了。
正在感叹,庄健的余光却瞟到,一个身影从饭堂里跑了出来。直朝庄健这边跑过来,而等到临近的时候,却不在走了,站在远处迟疑的定住了。
从身形上,庄健就认出来,这个刚刚要跑过来的人是齐家国。齐家国一定是有事,要不然不会跑过来找庄健。庄健赶紧扭头对王丽琴说:“你住哪个房间?回头我去找你。”
王丽琴扭捏了一下,红着脸说了以后,庄健点头道:“我知道了。”逃命似的抬腿朝齐家国走去。
他是不得不逃。他从来没有感觉到哪个美女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将他的心扰动得意乱情迷的地步。可,今天,他遇到了,也感觉到了。他感觉到自己在面对王丽琴的时候,心脏在狂跳不止,手心在出汗,脑袋里几乎是一片空白,如果再多呆一会的话,可能他就要连整句的话都说不成了。
刚刚庄健至少一直在表面上保持着镇定,这种镇定的假象却足够真实,甚至蒙蔽了与他面对面的王丽琴。她甚至觉得,刚刚在说话的时候,庄健一直心不在焉,而现在撂下一句话就跑开了,难道是自己做错什么事,说错什么话了吗?或者是因为,自己父亲对他说了什么,让他远远的躲开自己吗?
王丽琴咬着嘴唇,挖空心思的琢磨着,究竟自己错在哪了,突然感觉自己胸前一阵疼痛,才想起,刚刚被庄健撞到的地方,赶紧用手捧住,皱着眉头蹲在了地上,不久,心里的不解加上身体上的疼痛的感觉,让这个比庄健大三岁的大女孩暗自留下了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