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见姜琴一面和继续呆在这鬼地方之间选择,叶杨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很明显潘多拉刚才带给他的压力,一时半会怕是遗忘不了了。
潘多拉的别墅远离市区,依山而建,处于荒无人烟的效外,也只有那个女人,才敢住在这地方。
叶杨等待了近一个小时,才看到了一辆红色的奥迪a6跑车缓缓向他行驶了过来,黄色的灯前车将道路映得如同白昼,正好看到姜琴那苍白秀气的脸。
这辆奥迪a6,这明显是姜琴的车子,她没想到叶杨竟然会在这么偏僻的地方,这还是她熟知这一带路况的情况下才勉强找到这地方,可见潘多拉所住的地方有多偏僻了。
白天的时候,叶杨没有仔细看过姜琴,如果细细打量,才发现这个女人,长相极其普通,气质却温婉如水。
如果说玛丽是一团火,潘多拉是一块冰,那么姜琴就是一池水,举止言谈如细风拂风,跟她呆在一起,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舒服。
还有安逸。
叶杨本来对姜琴就没有恶感,否则也不会接她电话,更不要说答应姜琴的要求。
而且,一个女人得到这种病,在叶杨看来,也着实可怜了一点,这就像一个正常的男人,突然有一天被告之他硬不了了,那是同样的心情。
所以,叶杨才决定帮一帮这个女人。
姜琴这种先天性不孕,再加上气血不畅,只能通过针炙加药物辅助治疗,坚持下来,才可能成功。
叶杨之所以会答应,在姜琴的气质上占了很大的比例,虽然对方是一个泼妇或者恐龙,叶杨绝对不会出手。
非美女不医,看不顺眼不医,抛妻弃子者不医,卖弄权势者不医。
这是老头子给叶杨定的四条行医规距,而叶杨也一直在认真执行着,只是叶杨一直想不明白,第一个要求,那老头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对于叶杨的追问,老头子只丢给了叶杨一句话,以祖传规距就草草打发了。
只不过,叶杨依然能看得出来,老头子有许多话没有说,语气中的欲言又止依然让叶杨捕捉到了,但叶杨也没有怎么问。
反正这个要求,对自己并没有任何拘束,而且他还乐得如此。
跟着老头子的几年,叶杨被训炼成了一个医术超绝的医生,冷血的杀手,甚至于还兼职当一个雇佣兵,全世界的跑,赚的钱全部都进了老头子的口袋,而他的钱却少得可怜。
叶杨现在就是如此,他的钱全部在老头子手上,自己清理起来,只有几万块,这还是自己几年的积蓄。
好在他拍卖了那伐髓丹,否则他可能连公司也开不出来。
而且,有哪个杀手会专门跑去鸟不拉屎的地方救人的?可叶杨就是这样,他感觉自己不是一个杀手,更像是一个全能保姆。
摇了摇头,将这些念头抛出脑海,一路子姜琴的话都不多,叶杨当然乐得清静,只是看着窗外的风景出神。
他知道,从他离开组织起,他的生活就己经改变了,就像一具深埋在地底的腐烂尸体终于再见到阳光,除了期待,还有一抹恐惧。
这是一种很复杂的心态,一方面叶杨喜欢向往这种生活,另一方面却有点害怕这个属于普通人的社会。
他知道,自己己经和正常人的社会月兑节了太久,这些只能靠时间来慢慢抚平。
“进来吧,我老公出去了!”下了车子,姜琴拿起一串钥匙打开了房门,熟练的推开大门,这才看着一旁叶杨道。
叶杨有点愕然抬起头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己经到了市区,一路上他都在思考问题,反而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
更让叶杨感到玩味的,却是姜琴的那句话,难道她不知道这句话给人的误会很大?就像是带着一个小三回家一样。
看到叶杨饶有兴趣的看着她,姜琴脸一红,她也知道自己话里的语病,一时间脸如火烧,不过好在叶杨没有开口,也算掩饰了她一点尴尬。
姜琴所住的地方,是一幢位于市区的三层居民楼,在门口还拴着一只大狼狗,看到姜琴回来,连忙摇着尾巴扑上去,可一看到叶杨,却发出一阵‘呜呜’的闷响,看着叶杨的目光充满了一种畏惧。
或者说是一种臣服。
动物对于危险,有着一种敏锐的直觉,这只大狼狗,明显感到眼前这个人类身上有一种危险的信息,这种本能的预感,让它连动也不敢动一下。
那感觉,就像面对着一只狼王。
姜琴这只狗,自己养了五年,它的脾性自己当年知道,原本这只狗就特别不待见陌生人,原本姜琴还它伤人,但姜琴没有想到,这只大狼狗却连动也没有动一下,显得异常乖巧。
姜琴感到一阵奇怪,可她也没有想太多,只能当成是大狼狗反常了。
叶杨心里哑然失笑,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吓到了一只狼狗,不过这也难怪,常年的杀手生活,让他走路时都不忘记作出防备攻击的动作。
而且,叶杨只要不伪装,都会给人一种锋芒毕露的感觉,这只大狼狗,会感到危险,也是理所当然。
他跟着姜琴这样一个女人在一起,自然不会去刻意伪装什么,所以才造就了刚才的一幕。
“怎么开始?”姜琴进了家门,也就放松了下来,月兑下了身上外套,看向了叶杨,咬着牙,表**言又止,许久才挤出了几个字。
说这句话的时候,姜琴脸上有点羞涩,虽然她己嫁为**,但这样跟一个陌生男孩子呆在一起,这还是第一次。
怎么开始?
听到姜琴这句话,叶杨才想起了事情的严重性,他刚才光顾着发呆,竟然把这么事情忘了跟姜琴说了。
想要针炙,身上的衣服就要全部除去,做到不着寸镂,否则隔着一层厚厚的衣物,针根本不能刺进皮层,再加上看不清穴道,准确性也会大打折扣。
本来这也没有什么,可是他跟姜琴才认识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如果自己叫她月兑衣服,她会怎么想自己?
一个变态?还是流氓?
叶杨对于流氓的称呼,并不反感,家里的老头子早就说了,叫叶杨当一个高等素质的流氓,这一点叶杨一直记在心上。
只是变态这个称呼,换成谁也不愿摊上,叶杨也一样。
“要不过两天再说吧?”想到这,叶杨就抹了一把冷汗,看着面前的姜琴,犹豫再三,才想了一个折中的方法。
叶杨并不拒绝暧昧,只是他根本对这突发事故反应不过来,所以才会说出这样的话。
“就今天吧,你说需要我做什么,我都照做!”姜琴仿佛没有听到叶杨的话一样,几乎将双唇咬破,等到抬起头来,己经一脸的坚决。
等到明天?今天姜琴鼓起勇气给叶杨打电话,就己经把一切豁出去了,听到叶杨这么说,她哪里会答应?
看到叶杨的样子,她知道叶杨肯定有难言之隐,她这样说,等于把一切放在明面上说了。
听到姜琴这么说,叶杨如果再不开口,就显得不符合他的待事方式了。
“把衣服月兑了吧!”叶杨指着面前的姜琴,嘴角一挑,一脸的平淡,干脆从沙发坐了下来,缓缓开口道。
嘎?
就算姜琴想象力再好,承受能力再强,肯定也愣住了。
月兑衣服?他想干什么?
姜琴可不是小女孩,她早己嫁为**,对男女之间的事情自然清楚不过,当听到叶杨的话,她第一时间就想到这方面去了。
姜琴和叶杨认识的时间不长,只不过对于眼前这个小自己几岁的小男孩,她却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那感觉,代表着什么,连她自己也不清楚。
“那先别月兑bra行吗?”张了张口,手却把那外套抱得更紧了,白皙的皮肤在灯光下散发着迷离的光晕,那楚楚可怜的样子,任何一个男人见人,都恨不得将她抱在怀里疼惜一番。
看着沙发上的叶杨,这个居高临下的姿势,让姜琴脑子一热,突然从嘴里就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当姜琴说完这句话,她己经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了。
擦。
这一下,该轮到叶杨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