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尸墓响 第三卷 第六十二章 螳螂捕蝉黄雀后 (上)

作者 : 唐川

“唐川哥哥,你快点啊,快过来呀!”

香港铜锣湾街道上,丽莎脆生生的声音从对面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清晰地传了出来。

作客香港十多天,何永强的热情与白笙的客气,还有何丽莎的痴粘都让唐川无法说出告辞的话来。特别是当他的父亲唐少东彻底迷醉沉沦在这个繁华都市的时候,他更加不可能撇下他的父亲自己一个人离去。

作为东道主,何永强在前几天很贴心的陪同唐少东和唐川逛了香港几个著名的旅游景点,如集巴黎的奢华、米兰的典雅、伦敦的经典和纽约的简约等各种风格于一体的铜锣湾。

这个前身是电车厂时代广场的世界著名商业区,繁华已极,琳琅满目,从各种名店坊,小巧精致的街道,到街旁的雕塑喷泉,从时代广场、崇光百货一带让人炫目的五光十色的玻璃墙,到渣旬街一路现代与市井交汇融合的各种景观。

小小的弹丸之地铜锣湾只在唐川等人眼见亲临的那一刻起便向他们展示出了一个富贵妖娆,豪华现代的大都市气息。

唐少东一路走来,想要什么何永强立刻就给他买什么,他又何曾体验过这样奢华风光的日子?就算是唐川,饶是他心志坚定也忍不住看得眼花缭乱,暗自咋舌。

在陪同唐少东和唐川逛了几天以后,在何永强和白笙的刻意安排与怂恿下,何丽莎每天都会拉着唐川出门游玩,今天逛金紫荆广场,明天逛海洋公园。后天,后天何丽莎还吵吵着要和唐川去迪士尼乐园。

唐川叹息了一下,只好将何莹身上发生过的惨剧说给她听了一遍,小姑娘一听,立刻浑身发抖,噤若寒蝉,绝口不再提这件事。

他们两个人年龄相仿,个头相配,男的英俊冷酷,女的漂亮可爱,走在一起真是说不出的协调,再加上何丽莎天生性格可爱,虽然出生豪门,但是身上一点娇骄二气都没有,在她的刻意讨好下,伸手不打笑脸人,唐川又怎么可能反感这个像小妹妹一样的女孩子呢?

这一天,何丽莎借着要唐川陪她出来买东西的理由,又将唐川带到了铜锣湾。

何丽莎穿着一身明黄色低领露肩蕾丝百褶裙,脚上穿的是一双尖头露趾平跟鞋。她身上的这条全手工编织而成的精细长裙,将何丽莎装扮得又时尚又可爱,低领露肩的设计将女孩子漂亮的锁骨与圆润的肩头露了出来,却又不流于媚俗,恰到好处的应和了女孩子天生媚骨却又不失可爱的气质。

一路上,何丽莎蹦蹦跳跳,像一只穿花蝴蝶一样在唐川左右前后来回飞舞,一会跑到路边上买点撒尿鱼丸,一会有跑到街边小店买一杯珍珠女乃茶。在这条繁华热闹的大街上,虽然到处都是将睫毛刷得又直又长,叠穿着碎花背心和薄纱短裙的潮流美少女,可无论是这些成熟美艳还是时尚前卫的女人,她们都无法挡住少女娇俏可爱的身影。

看着丽莎像是永远不知疲倦一样跑前跑后,唐川觉得很纳闷,为什么女孩子一逛街就有如此充沛的精力,而像何丽莎这样的千金小姐,出门不仅连个保镖都没有,而且还这样的顽皮。

少年纵然强大无比,纵然早熟持重,缺乏社会阅历的他又怎么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情世故?

何永强不愧是黑道豪强,在外人看来,他的千金出门,身边没有一个保镖,这简直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在他看来,有唐川这样神通广大的人物在自己女儿旁边,完全可以高枕无忧,那一次的除灵对他的印象实在是太过于深刻。

如果真有人想对何丽莎不利,唐川都保不住她的话,那他何永强派一万个保镖也无济于事,而如果唐川自己想对何丽莎不利的话,那更是不用说了,以唐川的能力而言,反抗都是多余的,何永强自认倒霉。

混黑道的人,大多有一个赌性,他们对于自己认定的事情喜欢下大注,下狠注,甚至压上自己的身家性命。第一次何永强在金州大酒店遇到唐川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现在他仍然是这样。

而且,他足智多谋的老婆白笙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尽管自己的丈夫对少年有着一种无条件的信任,但是她仍然做出了一些自己的安排。

譬如,几个聚在不远处交头接耳的古惑仔。

“哎,看清楚先,那个是大佬的女女,一会你们几个假扮流氓上去骚扰她,然后等那个家伙来了,你们挑衅一下,如果他出手,你们就假装打不过,赶紧跑,听到了么?”肩膀上纹了一条青龙的年轻人压低了嗓门说道。

他旁边的几个古惑仔听得目瞪口呆,吃吃的说道:“大B,你,你的意思是,让我们去,去调戏大佬的女女?”

我们老寿星吃砒霜,活得不耐烦了?

大B瞪了他一眼:“你们几个傻仔,丢!不是让你们假扮么?演戏,演戏总会吧?等那个家伙出手了,你们就装作打不过的样子,赶紧跑好了!”

古惑仔们大眼瞪小眼,看着不远处的唐川,吭吭哧哧,梗着脖子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我顶你个肺,这到底是哪里冒出来的含家铲,竟然让我们扮成流氓出去调戏大佬的女儿,然后光荣挨揍,成全这个英雄救美的仆街!

丢!

大B见这几个家伙大眼瞪小眼,半天没动静,忍不住大怒道:“我顶你个肺,难不成要我自己去?”

一看老大发火了,几个古惑仔赶紧赔笑:“大佬,消消气,这就去,这就去!”

三个兄弟互相打了一个眼色,满肚子牢骚。

这谁出的这馊主意?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玩这一套?

不过,话说回来,这英雄救美的老套路打从有人类起就经久不衰,延绵不绝。无数的英雄为了美女而前仆后继,无数的美女又为了英雄而舍身赴险。

说到老掉牙,还的确找不到任何一个比这件事更老掉牙的事情,可再老掉牙,这也是大佬吩咐下来的,不做也得做!

好在这几位难兄难弟平日里扮流氓混混也算是专业对口,行家里手,看他们那一头五颜六色的头发,简直连妆都不用化,他们只需要站在一个小妹妹跟前一瞪眼睛:呔,你滴花姑娘滴干活!

保准吓得小姑娘手脚麻利的月兑下裤子,叉开两腿:“赶紧的,姐儿我今天还赶公交车呢!”

三个古惑仔互相对视了一眼,齐齐的叹了一口气,啥时候咱们尖沙角三虎沦落到给人跑龙套的地步了?

他们互相交流了一个眼神,谁去?

你去,你去,还是,我不去?

每一个人都是这样想着,这要是让帮里面其他人知道了,我还怎么混?

算了,我们要秉承黑社会企业文化的优良传统,有难同享,有福我当!

哥儿几个一块去吧!

三个古惑仔故意敞开了胸怀,露出里面的吓人纹身,大摇大摆的一路走来,一路上看见有漂亮的美女还顺便模一下人家的挺翘,吓得女孩子惊慌如同麻雀一样飞奔而去,然后他们三个齐齐发出一声嚣张的大笑声。

大B在不远处看得直点头,嗯嗯,蛮专业的!

三个家伙吊儿郎当的走到了何丽莎的面前,一声大喝:“喂,靓妹,一个人?不陪哥哥一起玩一玩?”

何丽莎正在隔着大街和唐川打招呼呢,猛然间听见后面一声大喝,她吓了一跳,捂着心口转过身来,仿佛一只受惊的小兔子。她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回头定睛一看,顿时呆住了:“嗯?傻,你在这里干什么?”

嗯?!

三个脸上还带着嚣张笑容的古惑仔顿时脸上的表情就僵住了,嘴角抽搐了两下,另外的两个人齐齐的扭头看向中间的傻,满头的雾水。

大小姐认识傻?

他们不自觉的抓了抓头,穿,穿帮了?

傻眼角抽了抽,满嘴苦涩:“大小姐,你认识我?”

何丽莎天真无邪地看着他:“当然啦,去年我过生日的时候,你陪来过的嘛!”

傻挠了挠后脑勺,干笑了一下:“真没想到,大小姐竟然还记得我,我还以为大小姐根本不会认识我咧!”

另外两个古惑仔也陪他一起仰天干笑了两下:“误会,误会!都是误会!”

这三个傻蛋正在傻笑,却不留神另外一旁又传来一声大喝:“喂,靓女,陪我们喝几杯去,怎么样?”

得,又来一波!

几个人听见这声音同时转头,却见又有两个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古惑仔大声吆喝着。

可他们几个人刚一打照面,立刻目瞪口呆。

傻指着对面的一个人,吃吃的说道:“毛仔,你在这里干什么?”

毛仔也是瞠目结舌的看着他,额头上冷汗滚滚而下:“傻,你又在这里干什么?”

他们几个人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到错误的人,当真是好生尴尬!丽莎在一旁眨巴了几下眼睛,好奇的问道:“你们在这里干什么啊?”

他们几个人眼角齐齐的抽搐了一下,同时挠头干笑:“哈哈哈,真巧啊!哈哈哈,哈哈,哈,真巧!嗯,真巧……”

五个古惑仔站在街边上,互相瞪着眼睛,丈二和尚模不着头脑,彼此都不知道对方是谁派来的!

这英雄救美的戏还没有开始就穿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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