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孙尚香 正文 第一章、我爱孙槿欣

作者 : 乔山峰

我记不清是第几次来这个胡同了,每当穿越这条黝黑的巷弄,都会让我下意识的想起罗大佑那句含糊不清的歌词,“穿过你的那个的我的手”。

人都说烟花三月下扬州,实际上这是一种很片面的说法,扬州的热在江浙一带是出了名的,还不到五月,就像到了三伏天一样。

我整理了一下被汗水浸透的格子衬衫,又捋了一下凌乱的刘海,尽量让自己看来文质彬彬一点。

走在这样一条胡同里,我感觉自己更像是在捉迷藏。扬州的建筑多没有规划,在一些巷弄常常藏着一些奇怪的单位,比如说这家编辑部。

这是一家不知名杂志的编辑部。简陋的平房,铁制的防盗门被晒的滚烫,里面是两扇斑驳的木门。屋内,迎面是一幅不知出自谁手的山水画,侧面挂着一幅楷书,上写:厚德载物。里面的编辑坐藤椅,用大塑料杯喝茶。他们的工作除了审稿就是对前来交稿的人恶语相向。

自从成为这家杂志的自由撰稿人,我就没少接受他们的“指导”。

秃头扶了一下鼻梁上的大眼镜框,用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对我说:“你可以不要再写这种烂小说了吗?能不能写点文学性强的,发自你内心的东西!”随着爆破音“发”字的出口,喷了我一脸的唾沫星子。我却也只能笑着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这种情况我早已习惯。

拿着他们口中的垃圾刚出门,就听见秃头在里面开骂:“这瘪色真是差窍,写的东西越来越死形!”他说的是扬州土语,大意是说我写的东西越来越差劲,估计是脑子有病,没得救了。

秃头是这里的老大,说是秃头其实也不尽然。他是典型的地中海发型,但是偏要让两边的头发盖住稀顶,来个“地区支援中央”。此人虽然举止古板,言语刻薄,不过听说年轻的时候好像也得过什么文学奖,潇洒程度不亚于现在的很多畅销书作家,这些跟他现在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我只能感叹岁月是把杀猪刀。

以前来交稿,秃头通常只会说“你写的全是狗屎”诸如此类的话。这次如此“语重心长”,其实是有道理的。

害我被骂的罪魁祸首是一个梦。一个让我心烦意乱,无法集中精神的梦。被失眠困扰过的人肯定不少,但你一定没有过我这样痛苦的经历。

梦的起因缘于一个生日派对。

我叫慕容小雨,一个略显女性化的名字,十足的男儿身。大家都叫我“木须”,我不清楚自己外号的由来,也懒得去打听。在那场梦之前,我是一个十分正常,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青年。

几天前,我的大学同学孙槿欣过生日,请了很多同学去她家。其中就包括我,还有我的两个室友:愈顺,方子谦。

愈顺的姓氏很奇怪,据说他的老祖宗俞拊曾是黄帝战蚩尤时的传奇人物,此人精通医术,能用仙术刨开人的皮肉治疗五脏。然而愈顺这小子却只擅长刨开姑娘的衣服,并且以此为荣。

方子谦,外号“方子”,性格比较安静,总是有超乎常人的见解却从来不说,用当下流行的话来形容,就是闷骚。方子本身其实是个没什么亮点的人,主要是因为他的表哥过于夺目。

方子的表哥是一个热衷高科技到癫狂地步的人,放着名牌大学不念,非要自己搭钱到国外搞什么实验室,一年只回国两次。当然,表哥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样的雄心壮志,最初他也像许多年轻人一样,试图放弃学业搞一番自己的事业,却发现国内的环境根本不允许有私人实验室的存在,心灰意冷的表哥就开始四处打工赚钱,却从不肯在一个地方工作超过一年,钱赚够了就离开,到世界各地去旅行,没钱了再找份工作重新开始。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了一阵子,直到他在西藏旅行时遇见了志同道合的美国科学达人OJ,表哥整个人就好像重新焕发了生命一般,毅然决然的跟着OJ共赴他在西雅图的实验室。

作为只能循规蹈矩生活的我们,表哥的经历无异是风光的。我们偶尔也能跟着借点光,经常从他那里“借”来一些新奇的玩意,用来实现一些高难度的事情或者拿出去显摆一番。

我们这一批人都是A大学中文系的同学,除了我是学文史的,其他人大部分是古汉语专业。

说道孙槿欣此人,我每提一次都不免想要炫耀一番。

她是我的准女友。长得着实不错,我对她长相的评价是“两个一般和一个高挺。”一般的瓜子脸,一般的大眼睛,高挺的马尾。当然,“高挺”这个特征对女人而言十分重要,但是作为男人也不必过于苛求。虽然身体是很难人为改变的,但发型却总能体现一个女人的用心,我只能说我很喜欢扎高马尾辫的女孩。

那天我们三个到她家的时候生日蜡烛都已经点好了。

见我迟到,孙槿欣假装生气,背过身去不理我。其实能看着漂亮的女人生气,也是一种福气。

她一边嗔怪到:“又迟到了!”却又迫不及待的把我拉进屋里。我用情侣的眼神看着她,贴近她的耳边说“生日快乐”。她明显有些不好意思,美目流转脉脉含羞。爱情就是这样,在暧昧和朦胧期才是最美的。

孙槿欣一副居家打扮,透过烛光,隐约能看到宽松的白色T恤下玉体的大致轮廓,紧身的黑色七分裤凸显出玲珑有致的,光脚穿着拖鞋,亮黑色指甲油让她显得妩媚又不失庄重。

“几位帅哥来了啊,带的什么好东西?”

说话语气像老鸨子的女人名叫林丽,她是中文系出名的“交际花”,据说许多学长、学弟都曾与她有过深入的探讨。看她今天的打扮就知道此人绝非善类。上身露背装,黑色的文胸带不加遮掩的暴露在空气中,是一条紫色的紧身短裙,勉强包裹住呼之欲出的翘臀,一道深深的“T”字印记下,是两条笋白修长的大腿,细长的黑色高跟鞋走起路来发出“咔咔”的响声,典型的派对女孩打扮,一般的男人在她面前是毫无抵抗力的。

“哈哈,这次带来的可是方子他表哥的大作!哪位美女想看可以找我,保准让大家大开眼界!”愈顺一边搭茬,眼睛始终不肯离开林丽的锁骨以下。

方子满脸得意的从挎包里拿出一块长方形的玉石板,通身的墨绿色,材质并不明显,虽说看上去像玉,但是模起来却毫无温润感。又拿出大大小小几个罐子,里面装满了五颜六色的沙子,把它们一一搁在桌上。

“瞧好了,这可是我表哥实验室里的东西!”方子得意的说到。

说它是高科技,不如说是古董更妥帖一些,要不是上面带有表哥独特的指纹验证器,根本无法把它和高科技联系在一起。“拿”的时候我也在场,我当时劝方子拿一个像样点的,但是方子一口咬定要拿有指纹验证的,说那些才是实验室里最牛X的东西,而当时就这一个是符合方子要求的,所以就只好把它带了过来。

“什么嘛,不就是沙画吗?早就不新潮了。”林丽挎着孙槿欣撒娇道。

方子被林丽那不屑的语气惹到,按照他的性格,面对别人言语上的进攻通常都采用不予理睬的对策,所谓曲高和寡,面对不懂行的人方子也懒得跟他们解释,方子始终认为自己属于高端人群的那一部分。

一旁的愈顺可是耐不住寂寞,忙对林丽说到:“它能自己画画!想画什么就画什么。这可是从国外带回来的神秘物品,整个亚洲都没有第二个!”

趁着他们说话之际,我装作漫不经心的向孙槿欣身旁靠近,碰到她身体的那一刻,她的脸变得绯红,半推半就的躲避着我。一种成就感顿时从我心底油然而生。

我追孙槿欣追了四年。当年在大学里她可是地地道道的系花,人送雅称“小王语嫣”,中文系崇拜他的男人全阉了摞在一起,能绕地球一圈!

至于她为什么会看上我,除了有共同语言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从来不粘女人。

我知道要做孙槿欣的男人必须有才华。而我坚信我是有才的,在中文系的时候我曾取得过全系前八的光辉成绩,并且用这笔奖学金请了全班同学吃饭,据说愈顺的“第一次”就是在那顿之后,和班上的一位女生共赴巫山交出的。同时我还是系篮球队的主力队员,曾经因为方子在比赛中被人下了黑手,便追着那小子揍了五个折返跑,从那时起我就发现自己原来还有一点练武的天分。

我在孙槿欣面前的表现向来不卑不亢。我相信人与人的相处要有一个安全距离,“话说三分,水墨留白”是中国人的中庸之道,也是让我觉得很伟大的为人处世之道。男人与女人之间尤为如此,异性相处总要先经过一个平淡的安全期,让彼此了解,通过了解使对方心安才能慢慢往下发展,我们通常可以把这个过程理解为“先从朋友做起。”只有做了朋友,你才有别的可以做。

千万别一上来就送花献歌,这样不仅对象搞不成,以后见面都尴尬。尤其是对孙槿欣这种眼光颇高的女孩,一旦让她感到不安,就很难再继续下去,所以既要体贴适度,又要能守得云开见月明。非常浅显的道理,但是真的有太多人不谙其道。

我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四年过去了,孙槿欣终于答应跟我约会!我也曾不止一次的暗自感叹:姑娘,你的安全期可真够久的!

孙槿欣见我越靠越近,碍于场合还是嘟着嘴把我推向一边,美目中娇羞的光芒在我看来比这一屋子的灯光还要亮。

“木须,你刚才说这东西是高科技?”同学们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没错!这就是方子他哥研发的新一代高科技产品……叫什么来着?”

我赶紧拿胳膊捅了捅方子。走的匆忙,来不及看说明书,除了它能画沙画,别的我一无所知。

“这是……梦遗沙盘!”

靠!我心里大骂方子,随口胡诌了一个这么傻X的名字,编瞎话你都不会。

一旁的女同学全都低着头抿着嘴,使劲憋着。此时我正举着这个长方形的石板讪笑,像极了电视推销里的那些人。

大家像看笑话一样看我,只有林丽大呼这个名字好,够梦幻,愈顺这小子也随她附和着。我心想,这样的名字,也就你们俩觉得好喽。

我随手抓了两把沙子洒了上去,按了下指纹验证的开关,这开关类似很多地方的门禁,方子表哥就是爱这样搞,什么事情都要化简为繁。

开关一启动,这板子就好似获得磁性一般,吸引着沙子在上面到处游走,我这才看清沙子的颜色,一共是黑、黄两种,先是黑色的沙子变成一条宽阔的河流,接着是黄色的沙子把这条黑河给覆盖,变成了一片广袤的沙漠,很诡异的一副画面。

“这也没什么嘛,一点也不好看啊。”林丽失望的坐了下去,翘起了大白腿,拿高跟鞋的鞋尖指着我,雪白的脚背上下抖动,显得比先前还要不屑。

“表演完了吗?要不我们先吃饭吧。”孙槿欣想要给我打圆场。

“别急!刚才只是试验,我看看它能不能画点别的。”

我准备重新开始,可是却发现画板上的沙子就像被万能胶粘上了一样,不管我怎么抖,它们都不动,连抠都抠不下来。

“你们先切蛋糕,待会边看边吃……”说着,我悄悄地把方子拉倒一边的角落里。

“方子谦,你表哥弄的这是什么玩意啊?不会是一次性的吧。”

“不可能!这可是我表哥从实验室带回来的东西,要不是趁他出去,这种货色我们根本连见都见不着。”

“靠,那现在怎么办?就这么收场,多没面子啊。”

“你仔细找找,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按钮,我表哥的东西绝不会这么简单,一定另有玄机。”

“玄机个屁!”

我嘴上不服,但还是听了方子的建议,开始在石板身上到处寻找,果然,在它的背面有两个隐藏在凹槽里的按键,分别注释了两个字母,左边的是“H”,右边的是“F”。

就这么简单?注释的如此笼统,是否代表它不重要呢,我征求了一下方子的意见,方子说:“你就随便按一个吧,弄坏了大不了我跟我表哥去说!”

我想了想,觉得还是H看起来顺眼一点,再加上男左女右,便一指头按了下去。

瞬间,我感觉到一股电流从指尖流入了我的身体,我的皮肉开始遭受电击。激烈的颤抖让身体不听使唤,活像一只炸鸡在电锅里无助的翻滚。电流在血管中高速穿梭,最终进入心脏,我突然眼前发黑,喘不过气来,慢慢的失去了知觉。

窒息的前一秒,我从模糊的视线里看到正要切蛋糕的孙槿欣不顾一切的跑了过来;同时也听见了愈顺狗叫一样的嘶吼声:“慕容小雨挨雷劈啦!”

“你、大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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