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强国梦 第一卷 第一章 回家

作者 : 人生逆旅不言败

公元一九零二年十月十六日,随着一声汽笛长鸣,美国轮船维尔明顿号缓缓驶离旧金山港口,送行的人群正散去,一位美国女孩却提着裙子,飞跑过来。当她看到码头空空时,慢慢停下了脚步,望着远处越来越小的轮船,泪水涌满了她的眼眶。

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这个有着蓝水晶般明眸的美国女孩向着远处轮船的影子跪了下来,在胸前划着十字,虔诚地祈祷:“上帝,最仁慈的上帝!请您降恩于我,并保佑乔森。虽然我的心将永远伴随他,但请您赐给我勇气,让我到东方去,与他永远在一起。”

轮船在海上破浪前进,溅起朵朵浪花,肖志华站在甲板上眺首远望。海水是皎洁无比的蔚蓝色,一望无际尽是粼粼的微波,海水竟似湖光,蓝极绿极,凝成一片。

此时,在这返回祖国的船上,肖志华突然想起了一首外国人的诗:如果,我在异国异乡丧生,我会死不瞑目;如果,我在故国故乡倒下,我的心也会尽情歌唱………

十年了,从一个十二岁的小小少年,带着寻找传说中的金山银海的天真,幻想成为腰缠万贯的阔佬,怀着衣锦还乡的美梦,过继给叔叔漂洋过海闯生活。如今,这个懵懂少年已经成长为结实精壮的青年,眉宇间透出坚毅、自信的气质;炯炯有神的眼睛时常射出剑一样犀利的目光,威武英俊的小伙子呵,他的身上蕴含着巨大的能量。

但是,只有肖志华自己知道,时间所改变的不仅是躯体和外貌,自七年前的一次雷击过后,这具身体已经换成了他,一个二十一世纪穿越附身的中国青年的灵魂。

这是你的不幸,也是你的大幸,上天让我霸占你的身体,自然是有他的道理,肖志华有时经常在想这个问题,并且自以为是的这么认为。没有我,你只能在养父的丝茶行里过着千篇一律的枯躁生活,每天打算盘、结账查账、盘货验货、学习商贾之术。有了我,你才拥有多姿多彩的经历,从以没有任何学历的特别预备生身分勉强进入布朗大学,到三年后从法学系顺利毕业,并开始学习生物医学,五年后不仅以震惊全美高校的论文《抗生素——二十世纪的神丹妙药》而获生物医学博士学位更在临床医学系得到了结业证。就在今年,肖志华还在报纸上发表了《美国人排华的谬误和愚蠢》,以其精深入骨的剖析让美国人目瞪口呆。

“天才的东方少年”、“前途不可限量的医学奇才”……,当无数溢美之辞倾注于肖志华身上时,他却拒绝了学校给予的优厚待遇,毅然踏上了归国的轮船。

别了,美利坚,在那里,有最美好的理想,却也存在着最丑恶的现实。肖志华抬起头,望着旧金山的方向,嘴角上抿,棱角生明的脸上浮现出坚不可摧的坚定。

脚步声越走越近,肖志华微微转头,一个年轻的美国牧师来到了他的身旁,原来并不是陌生人,而是他认识的牧师威查。

“乔森,我知道你离开这里的无奈和苦衷。”威查苦笑着对肖志华说道:“美国的排华狂是病态,是一部分美国人的歇斯底里,其实大多数美国人对此感到讨厌,我可以代表有良知的美国人向你和你的同胞致以诚挚的歉意!”

肖志华凝视威查片刻,长长地吐了口气,淡淡地说道:“威查牧师,在很多美国人变成恶鬼时,我很庆幸能遇见一位天使。”

威查牧师自嘲地一笑,说道:“乔森,如果你留下来,会发现更多的天使。美国人容易疯狂,容易被狂热者煽动,但这种疯狂不会持续长久。这里更适合你的研究和发展,是的,很多有识之士都为你的离去而感到惋惜,他们认为你如果坚持下去,会在医学上取得惊人的成就。”

“也许吧!”肖志华微微一笑,威查的话不是夸张,借助于后世的知识,他的抗生素研究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进展,但他无法忍受亲眼目睹华人被污辱、迫害,甚至被屠杀所带来的悲愤,他永远忘不了一个排华狂徒恶狠狠的骂声:你这条黄狗,我要宰了你,用你的皮做茄克!

而且排华运动只是促使他最终决定离开美国的一个因素,他一直想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祖国同胞的**和灵魂。医人,医国,医治麻木不仁的通病,医治在满清暴政下逆来顺受的思想。

“琳娜还好吧?”威查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道。

琳娜,肖志华神色一黯,修长健美的身材,金黄微卷的长发,蓝水晶般的明眸象一汪清澈的湖水,令人心驰神荡……然而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埋葬了异性间那份最真诚的爱恋,天各一方,只留下伤感的回忆和彼此默默的祝福。

肖志华深深吸了口气,背过身,眼望着深邃的蓝天,略有些嘶哑地说道:“嗯,她,她很好,她在秉承上帝意旨的监理会的监督下,在她慈爱而严厉的家长的安排下,将会幸福地生活。”

威查没有注意到肖志华声音的异样,而是在听到琳娜的消息后露出欣喜的表情。牧师不是神甫,他有享受爱情的权利,有追求自己心爱姑娘的自由。

到甲板上吹海风的人多了起来,这是头等舱,旅客的穿着打扮都很时尚,而且刻意表现出高雅文明的气质。与此有些格格不入的是其中竟有两个留着长辫子,却是西服革履的中国人,时常招来一些人惊诧的目光。肖志华只是冷眼看了一会儿,便知道这不过是两个保镖或佣人,那个西式打扮的漂亮而傲慢的东方女孩应该是他们的主人。

“我临行前曾寻访由中国回美的传教士,想学些赴华传教的经验。”威查的眼睛随着这几个人打转,若有所思地说道:“有一位传教士对我说,要想在中国传教,就要象这样留起辫子来,叫入乡随俗。走在马路上,要小心中国人扔过来的石子和泥块,中国人对基督教没有好感,叫我们洋鬼子。”

“呵呵,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在中国大地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外国人都信基督教,单凭这一点,中国人仇恨洋人也是情有可原。”肖志华冷笑着说道。

“哦,乔森,那你认为我留起辫子来,是不是会好一些?”威查很诚恳地说道:“我是由美国监理会派遣,要在中国布道区传教一年,这也是我转为正式牧师的必要的条件。”

肖志华有些敷衍地说道:“一年,时间并不长,总能拉个把人受洗入教吧,混满时间,你就可以转为正式牧师回国了,回到你熟悉的土地。”

“NO,NO!”威查很坚定地摇头,“我不能虚度光阴,我必须去讲道,这是上帝赋予我的神圣使命。”

肖志华愣愣地盯视着威查,这个见习牧师的执拗赢取了他的一些好感,与自己的动机很类似,都是责任感的强烈驱使,只不过一个有着崇高的宗教热情,另一个怀着救国救民的迫切愿望。

“对,你说得对,不能虚度光阴,要竭尽所能。”肖志华低沉地说道:“虽然有可能一事无成,但努力做过,就不会后悔。”

…………………

以前,从香港到旧金山要两至三个月的航程。1867年,美国与中国之间直达汽轮始航后,航行时间便缩短了一半。

然而,海上的航行却令肖志华感到枯躁无聊,看大海,看朝阳升起,看夕阳落下,再美的景色也能够产生审美疲劳。幸好,他身边有一件已伴随他三年并且能消磨时间的东西,萨克斯风。

萨克斯风,1840年由比利时人阿道夫·萨克斯发明,但由于受到抵制而没有被广泛使用,当时作曲家多采取谨慎态度,较少将萨克斯纳入管弦乐团编制。所以,肖志华好不容易搞到的这种“改造过的开孔大号”在旁人眼里,绝对是个奇怪的家伙。

轻轻抚模着光滑的乐器表面,感受着铜质的厚重,肖志华缓缓吹奏起来,他又想起了后世被爹妈揪着耳朵送到音乐培训班的情景,现在想让父母再打骂一顿也是不可得了,肖志华眼睛有些发潮,鼻子有些发酸。!

久远的记忆,在手指的按压下生疏艰涩的流移,慢慢变得流畅和清亮,声音象一弯小溪在流淌,让人滋生出一丝隐隐的难过。肖志华双眼微闭,思绪在自己的乐声中越走越远。

萨克斯的主要特点是音色美妙变化,深沉而平静,富有感情,轻柔而忧伤,好像回声中的回声,在寂静无声的时刻,没有任何别的乐器能发出这种奇妙的声响。

回家,回家,一个穿越者的心声,一个海外游子的梦牵魂绕,回到祖祖辈辈生息的地方,在那里奋斗,流血,牺牲,或在那里长眠……

月色朦胧,水一般的清光静静洒下,冲洗着柔和的夜,并在海面上形成一个个银光闪闪的光点。海风的吹拂下,光点闪烁着迷人的光彩,象在吟育着一首清丽的抒情诗。

乐曲缓缓停止,余音似乎还在袅袅缭绕,给人一种意犹未尽之感,仿佛某人仍在默默地倾诉着,倾诉着,倾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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