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强国梦 第一卷 第八十八章 出手

作者 : 人生逆旅不言败

重新尝试建立中美德三国的松散联盟,是中华共和国突破列强压制、敲诈、瓜分的第一步。为此,中华共和国政府付出了代价,也得到了收获。为了筹措更大量的资金,中国银行开始公开出售以前在南洋购买的橡胶园,并颁布了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参与建设。

欧洲几个强国已深深卷入两大集团愈来愈尖锐的对立和斗争中而难以自拔(例如法、德之间为摩洛哥问题而发生严重争执,并把各自的友好国家牵扯了进去),那种斗争涉及它们最切近的利害关系,捆住了它们的手脚,使它们都不能把更多的军事力量投入远东,只能用政治手段来处理中国新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当时在华势力最大的英国,由于中国革命最活跃的长江中下游地区是它的势力范围,战火扩大势必对它的利益造成直接的影响和损害,所以它迫切希望运用和平手段促使局势安定下来。

当然,中德美三国的频繁接触,以及德美两国对于临时政府的态度的微妙变化,逃不过其他列强的眼睛。其中尤以英国与日本最为关注,而且媒体上开始出现指责英国偏袒满清、歧视临时政府、趁机要挟的文章,而日本政府暗中指使泰平组合代理店北京大仓洋行,向清政府提供二百七十余万日元的武器弹药的事情也被捅了出来。

而临时政府正式宣布西康和海南建省,任命赵尔丰为西康省卫戍司令,设首府为雅安,并从云南、四川调拔人员物资给予支援。而赵尔丰欣然领命后,稳定了军心,将司令部设在打箭炉(康定),威慑西藏。

说起有“赵屠户”之称的赵尔丰,其实拥有一段无比光荣的个人英雄历史。而其“赵屠户”之名,乃是1904年封溪(今古蔺县)哥老会暴乱,他捕杀当地匪人三千多,时人称之为“赵屠户”。那时的“屠户”称谓,不一定全是贬义。乱世用重典,不能杀人,不会杀人,肯定当不得好官。但杀人过多,乱杀人,最终自己也要被杀。

而临时政府和肖志华看重的是,赵尔丰自1905年至1910年数年间,在川滇边地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司制度和寺庙特权的丰富经验。而且,赵尔丰于1908年率兵入藏,在川藏边地恩威并施,当时广受康巴人(又称嘉戎藏族或白马藏族)欢迎。又屡屡击败由英帝国主义者操纵的西藏叛匪,大行改土归流,极大促进了川藏边区的社会与经济发展。但藏#独分子提起赵尔丰,却无不咬牙切齿,不停地“控诉”他的改土归流政策对当地人是多么多么的残忍。

赵尔丰局促于四川革命军与西藏叛军之间,进退失据,所部有星散之势,突然绝处逢生,得到了临时政府伸出的橄榄枝,哪有不紧紧抓住的道理。在与临时政府派出的使者谈妥条件后,立刻向临时政府建议进兵西藏。理由是西藏的喇嘛政权曾在上奏清廷时,狂妄提出要求,要求清廷按照先前吐蕃在唐朝的疆址,给他们划出个“大西藏”来。这种俨然自居敌国的猖獗,让临时政府抓住了把柄。指斥西藏喇嘛政权的同时,开始调集川滇的兵力,准备入藏作战。

朱尔典没想到临时政府会如此迅速地作出反应,而且应对措施极为巧妙,几乎没费什么力,便利用熟悉当地情况的赵屠户对藏区造成了一种威压,并可能使英国对西藏的渗透构成威胁。而且临时政府对他的收拢海关照会,予以了明确拒绝,并在报纸上发表意见,控诉朱尔典正在试图干涉中国的财政权,还对共和国政府存有偏见,由于他的傲慢和无礼,已经影响了中国人民对英国的良好感情,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完全应该由朱尔典负责。

更让英日等国感到郁闷的是,中国银行出售了第一批所持有的南洋橡胶园的股票,而被邀请的竞价买家只有美德财团和华人商团。要知道那可不是新开垦建设的橡胶园,而是每年正常收获财富的熟地,中国银行每年的大收益。橡胶的国际市场价格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也逞年年走高之势,只要价格合适,买到手里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此举让各国财团大为不满,而临时政府的答复也很明确,鉴于德美两国对于临时政府表达的友好态度和真挚感情,此次交易有答谢性质。而中国银行将在一年内出售转让所有的橡胶股票,以筹集资金进行国家建设,下次交易将是真正商业性质的,所有对临时政府友善,并愿意为新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的各国财团都可以参加,但名单要由政府和中国银行审核。换句话说,你想买,可以,表现得好一些,你的国家也要做出一定的友好姿态。否则,没你的份,只能看着流口水。

随后,中国银行又发布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先前投资购买的两块海外土地经勘探发现了储量丰富的石油,由于财力技术有限,诚召合作伙伴。

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国财团立刻蜂拥而至,象饿狼,不,用朱尔典的话说,应该是象狗一样摇着尾巴热情洋溢地扑了上去,其中美国的洛克菲勒、荷兰的壳牌公司、德国财团表现最为积极。

而随后三国政府都迅速表达了对本国财团争夺油田的外交支持,美国政府给临时政府发来了贺电,表示非常愿意就海军重建一事重开谈判,以承继与清朝未完成的《海军借款计划》,并促请临时政府派人接收已经完工的舰艇;德国政府则重启皇太子访华计划,并宣称迄临时政府过渡完毕,即拟承认中华共和国;而荷兰政府,则就临时政府正与其强硬交涉的泗水事件作出了重大的让步,并答应如下条件:一、惩办枪杀华侨的荷兰人;二、优礼安葬被害华侨,并抚恤其家属;三、受伤华侨除由荷兰政府负责医治外,并给予调养费;四、华侨财产损失如数赔偿;五、荷兰政府对旅居荷属地的华侨与荷兰人同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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