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序
我从来不知道,那场用了多年时间筑起的爱情,会在一.夜之间崩塌。如果爱真的是一种错,我最终的决择,只会是错上加错!皆因,我爱你,只是我一个人播种与萌芽,花开与盛放,枯萎与凋谢的爱情,从来都与你无关!
只是后来,我终于懂得,原来我与他的邂逅,才是这世间上最美好的遇见!而爱情,会转移。它兜兜转转,最终还是留在了我身边!————from何晚凉。
纵是时光消逝,都改变不了,我爱你的初衷!
(如果说,这世上,最深情的人不是他,那,还能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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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第一天,海城便下了一场暴雨。
雨水哗啦啦地肆虐着这个被誉为“南方第一明珠”的城市,却无损市中广场那往来的频繁车流,以及人们出来玩乐的心情。
纵然,如今时至午夜。这个城市,依旧张扬!
推门走出newnews酒吧后,室内那纷杂的吵囔声响终于被隔绝,何晚凉长吁了口气,细长的双腿跌撞前行几步,手掌压在台阶边沿的不锈钢护栏上,身子跌坐了下去。
地板很冷,一股寒凉之感穿透了衣物沁入肌肤,惹得她的眉头禁不住轻轻一蹙。她用力一甩头颅,掌心往着膝盖压下去,想勉力撑起身子,无奈酒精在身体发酵的过程令她头晕目眩,眼见她的身子即将要跌回原处,手臂倏地被一道强势的力量扶持住。
“能站稳吗?”。
低嗓的男音传入耳中,淡雅凉薄,一如外面那不断落下的清冷雨水。
或许与他相靠的距离过近,晚凉鼻翼里,似乎闻到一股淡淡的烟草味儿,她眉尖不着痕迹轻轻一拧,手臂自然扭动,从那人掌心里抽出,眸光都未往男人脸面掠去一眼,便垂着头颅拾阶而下。
在海城这座在城市,如她这样一个年轻的女子,午夜时分从酒吧出来,有一个男人突然上前搭话,必定算是寻常之事,但她不是来买醉寻欢的女子,所以对这个男人的搭讪,有点小反感。
她只是中天地产的一名职员,今天来参加公司同事的生日聚会,因为身体有点不适,又被逼喝了两杯白酒,实在是支撑不住,所以当今夜的寿星提议去唱k时,她便偷空跑了出来,准备独自回家罢了。
但她似乎有点高估了自己的能耐。
喝了酒后,体内的感冒因子与病菌因子一并跟她作对,她的脑子似乎不再好使。于是,脚步踩空,身子失衡往地面栽倒,便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晚凉本以为,自己会跌个四脚朝天的,但腰际被一道强而有力的手臂围住的下一秒,她惊觉自己的下巴贴着了某人的胸膛,而她那十只纤指,揪住了对方黑色长外套的衣襟——
这情景,怎么有点像……狗血的英雄救美故事情节么?!
“逞什么能呢?”
头顶,传来男人略为不悦的声音时刻,似乎还带了一声低低的叹息。
晚凉的小脸皱了皱,秀气的柳眉抬起,带着朦胧的迷茫眼睛里,出现了一张略显模糊的俊脸。
男人很年轻,与她娇小的身子相衬起来,他显得过分高大了点儿。他的五官,以完美的线条勾勒出来,棱角分明,轮廓深刻。他有一双深邃而暗沉的墨瞳,镶嵌在那两道似远山联娟般的修眉下,光芒锐利如箭,却如一泓幽潭沉寂,波澜不惊。
晚凉的眉眼,莫名就突兀一跳。
这人,并不算是那种完美到无懈可击的美男子,但却绝对英气逼人,冷峻魅惑,甚至,会让看着他的人,产生一种不真切的念想:希冀与他,双宿双飞!
但,他其实真的,只能远观,不可亵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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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最是晚凉天,憔悴斯人不堪怜。最有爱女主,最深情男主。谱写一段情深挚爱的清新恋曲。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被爱的美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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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曾写过一个狗血的总裁文,有兴趣的亲可以去瞄一眼,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呵呵,如果喜欢就看,跟这个小清新的故事是不一样的。《坑爹孖宝:总裁不共戴天(完)》./book/10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