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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荷一下子从地上蹦起来,拽着简元宝一起朝旁边跃了一步,抬起头,就见那尊“黑塔”一张脸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表情说不上是羞怒还是怨怼。而不远处,一个蓝衫子少年正捂着肚皮,兀自笑得前仰后合。
“小芳,还有……沈醉?你俩在这儿干什么?”她心中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皱着眉头问道。
小芳一脸无辜,也不说话,只管苦着脸提溜着自己的裤腿。林初荷顺着他的脚边望过去,猛然发现一丛新草上有一滩可疑的水渍,瞬间明白了什么。
“我勒个去的!”她立即失声叫了起来,“青天白日的,你还有没有公德心啊,知不知道害臊啊,怎么能在这种地方……”
“关我啥事,我咋知道有人会往这深山老林子里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吧?”小芳挠了挠后脑勺,有点不耐烦地道,“你小声点儿,又不是啥光彩的事,传了出去,老爷我还混不混了?”
林初荷颇有几分怨恨地瞟了远远站在旁边,仍然揉着肚子的沈醉,抬脸认真地道:“我什么都没看到,真的。”
“走开,我要系裤腰带。”小芳的脸红得更加厉害,林初荷连忙拉着简元宝背过身去,顺便狠狠剜了沈醉一眼。
“小媳妇儿。”那人却仿佛一点也感受不到她目光中的杀气,慢吞吞地踱过来,居高临下地低头看她,“你还真是没羞,我们家小芳的一世清白,都被你糟蹋了。”
“你……”林初荷怒火腾腾地窜到喉间,正要破口骂他两句,身畔的简元宝却忽然开口了。
“姐,他为啥叫你小媳妇儿?二哥说,你是他媳妇儿来着。”
“别理他,他有病!”林初荷想也没想便月兑口而出,话音已落,才发现有些不对劲。
话说,简元宝这句话里的信息量可有点大啊,那简吉祥平日里都在他面前混说了些什么?
“二哥说我是他媳妇儿?他还说啥?”她板着脸拽着简元宝的胳膊,凶巴巴地道。
虽然按现在的发展态势来看,她十有八九有一天得给简吉祥当老婆,但是,在一个才七八岁的小孩儿面前随随便便嚷嚷出来,怕是也不大好吧?
“也……也没啥……”许是她的表情太过严肃,简元宝吓得一缩,“二哥说,往后我得改口叫你嫂子,姐,咱俩最好了,我听你的,你要是不准我改,那我指定不听他的。”
小孩儿的原意当然是想讨好一下什么的,可这马屁,却是生生拍在了马腿上。林初荷简直要暴走了,攥着拳头道:“二哥最近是不是吃撑着了?你个小屁孩儿啥都不懂,他就跟你胡咧咧这些!别理他,他就是个失心疯!”
她只管满嘴里叨叨咕咕地骂骂咧咧,没注意到旁边的沈醉已经收敛了笑容。那人嘴唇微微朝下一撇,仿佛是自言自语般地嘲讽道:“满月复心事,立在你面前又说不出,当然只能跟这个不懂事的小屁孩儿唠叨两句。人家也没想到,这小孩儿是个鹦鹉,转过背就全抖搂出来了啊!”
“你少在那说风凉话。”林初荷没好气地斥道,牵了简元宝就要走,“歇也歇够了,咱还有事要忙活呢!”
“压根儿就没歇啊,我这腿还酸着呢!”简元宝嘟囔一句,回过头,目光在沈醉和小芳身上来来回回地穿梭,冷不丁道,“你俩是山贼吧?我见过你们,上回你们来小叶村抢东西,你还跟我姐说话来着呢,说不抢我家,还真就没抢,谢谢啊!”
林初荷无语望天。
这小孩儿看见山贼不知道怕也就罢了,居然还跟他们说谢谢,脑子被鸡啄了?
“快走!”她愈加不耐烦起来,使劲扯了扯简元宝的胳膊,抬脚刚走了两步,沈醉已从旁边掠过来,挡在了她面前。
“小媳妇儿,你上山干什么来的?”他唇角噙着一抹笑,弯了弯眼睛,似乎心情很好。
“挖辣蓼草,做酒药!”不等林初荷开口,简元宝抢着就道。
沈醉就往二人背上的大竹篓子看了看,眉尖好看地一蹙:“就你们两个人,得挖到什么时候?小芳——”
那黑壮的汉子正被自己的裤腰带弄得不胜其烦,慌慌张张地应道:“哎哎,在这儿呢,三爷叫我干啥?这裤腰带真是……费老劲了我!”
你不如说你自己笨好吧?林初荷想冲他翻白眼,目光却终究是不好意思挪过去,只在心里默默地骂道。
“搭把手。”沈醉朝着林初荷的方向抬了抬下巴。
“让我帮他们挖那啥草啊?三爷咱还有正事儿呢!而且,那劳什子东西我又不认得,费那功夫干啥?”小芳一愕,似乎十分惊讶地道。
沈醉眼梢一动:“你还想让我说第二遍?”
“……行行行,我挖,这总成了吧?”小芳明明是个身强力壮的黑脸大汉,在这十四五岁的少年面前竟是一点脾气也没有,叹了口气,不情不愿地转向林初荷,“愣着干啥,带路呗。”
“不用了,我可不想被别人看见我跟山贼扯上关系,说不清楚。”林初荷看他一眼,话却是对着沈醉说的。
沈醉莞尔一笑:“你早就说不清楚了。”语毕,径自走过来从简元宝背后捏出一株辣蓼草,递到小芳面前,“照着这个挖,装满两个竹篓子,让小兄弟带带路。”
小芳又是跺脚又是叹气,转身悻悻随着简元宝去了,林初荷往前迈了一步正要跟上,却被沈醉一胳膊拽了回去。
“你不用动手,看看我写得如何。”他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噗地砸到林初荷脸上。
林初荷本来很想发飙的,但将那张纸拿下来展开一看,却又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那上面四四方方写着一个巨大的“丑”字,虽说字形有些歪扭,但走笔看起来却是十分流畅,也不知暗地里练了多少次。
“你这人也太记仇了!你学会了这个字,下回,我还可以用别的字糊弄你呀!”她笑嘻嘻地瞥了他一眼。
沈醉也勾了勾嘴唇,道:“没关系,慢慢学,我不着急。”顿了顿,又低声道,“小媳妇儿……”
“我跟你说了一万次了不要这么叫我!”林初荷皱了皱眉,“给人听见了算怎么回事?你这不是害我吗?”。
“黑狼寨可能要散伙了。”沈醉却对她的话置若罔闻,自顾自淡淡地道。
“唔?为什么?”
“大当家不死心,决意要回鹿州长住寻亲,黑狼寨没了老大,往后自然也是名存实亡。怎么,你也觉得很可惜吧?”
“嚯,你别闹了,你们要是真的散伙,我肯定第一个拍手叫好。咱河源镇的百姓,往后可有好日子过了!”林初荷半真半假地道,想了想,又问,“那你也正好去寻一寻你的亲人啊,老在外头晃荡着,当山贼,总不是长久之计吧?”
沈醉冷冷一笑:“我说过我没有找他们的意思,再说,我还是婴孩时就被抛弃,根本一点记忆都没有,就算这时候见了面,还不是对面不识?”
“……那如果黑狼寨真的散伙了,你咋办?”
这人明明是一副面冷心冷的神色,但不知为什么,林初荷总觉他目光之中透出一种寂落之感,甚至,有点可怜巴巴的。
“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沈醉哈哈笑道,偏过头来看她,“除了打家劫舍,我也不会别的了。要不,你给我做个内应,把你家值钱的东西偷出来,卖了银子咱俩一起逃之夭夭?”
“你无不无聊!”林初荷的脸微微有点发红。
这人话里似乎有种隐晦的意思,但悲剧的是,在她面前,他好像永远也没个正形儿,让人听不出他到底是开玩笑还是说真的。
沈醉也不答话,只管弯着眼角看她,带着一丁点笑意。
好吧好吧,知道你生得妖异好看倾国倾城,也不用老是摆出这么一副勾搭人的姿态吧,矜持点行不行?
他身上有一股类似于被太阳晒过的树叶味道,气息一阵一阵往鼻子里钻,明明是干燥清爽的气息,却熏得人脑门子上直发蒙。
你大爷的,果然是美色误人,美色误人啊!
“我还是去帮我弟挖酒药草去吧,他跟小芳俩人在那儿捣腾,咋……咋都让人放不下心。”林初荷耳根子已经烫得能煎鸡蛋了,讪讪站起来就往林子外头去。
话说,这种感觉自己生生落到下风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是一个破山贼,气场也太足了吧!
这一回,沈醉便再没有拦她,也跟着站起来,随着她走出林子四处一张望,便见简元宝和小芳趴在半山腰上,撅着正十分努力地将地上的野菜挖起来,扔进竹篓子里。
“姐,这块儿的辣蓼草可好了,又多,往年我都是在这儿挖的,你过来看看,没一会儿咱就能回家了!”简元宝远远瞧见了林初荷,笑嘻嘻地冲她招了招手。
林初荷回头看了沈醉一眼,快步走上去,接过简元宝手里的土铲,也跟着忙碌起来。
倒是那小芳,见二人过来了,就直起腰,可怜兮兮地对沈醉道:“三爷,差不多得了吧?我实在是累死了,咱要再在这儿耽搁下去,那事儿就该不赶趟了!”
“……走吧。”沈醉一点头,转身就朝山上走。小芳乐得什么似的,扔下背上的竹筐,忙不迭地追上他。一黑一蓝两道身影,转瞬便消失在山野之中。
“姐?”简元宝见林初荷半天没回过神来,便伸手拽了拽她的袖子。
林初荷低下头,有些后怕地吩咐道:“咱们今天遇上山贼的事儿,你回家以后不要……”
“不要跟爹娘说嘛!我明白我明白!”简元宝使劲点了点头,“姐你放心,我的嘴可紧呢!”
……才怪!
林初荷拧了拧他的脸,几不可闻地叹了一口气。(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