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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余小明也在担心这个问题,但是他镇定地说:“客户正在路上,因为早上才从丽水出,我刚才跟他打过电话,应该也快到了。”
趁黄女士的注意力全在单子上,余小明抓住这一时机实施谈判前最重要的一个步骤。
大家一定没有忘记,孟老板买这套房子的心理价位是万,而房东这边也谈到了万,也就是说在房价上其实已经没有差距,无需再谈。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这中间远没有如此简单,过程要复杂得多,曲折得多。试想如果是读者买一百多万的房子,一来就告诉你,房东同意万卖给你了,快签合同吧?你会签吗?当然不会。你会觉得上了当,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阴谋。
余小明告诉黄女士,客户现在的承受价是118万,离她的万还有点距离,但是为了能让客户再加一些上来,现在自己并没有把底价告诉给客户,而是说的122万。他要黄女士等会儿在谈判的时候先咬住122万这个价,等客户能加到万的时候才可以松口。
听小余如此为自己着想,黄女士非常感动,直夸小余人好,对工作负责,将来一定能找个好老婆。
说白了,这么复杂而且明显具有表演性质的一个谈判过程,是为了消除买卖双方“吃亏”心理而作的。结果是一样,但是多走一个过场,大家就认为踏实了,中间不存在欺骗和阴谋了,自己是通过辛苦谈判得到这个价格,应该不会有错!这才是真正的“卖价”。
在另一方面,余小明嘱咐周维民对客户也要这么说,先告诉他房东卖价是122万,自己要先咬定118万,然后通过谈判,逐渐往中间价万靠近,一旦双方同意,则立即签定合同。
这一步骤对已经达成价格的买卖双方非常必要。余小明总结有两大好处:
第一,因为买卖双方都觉得中介是在帮自己,因而很容易取得客户信任。
第二,提前设定好谈判走向,引导客户按既定结果靠拢。有目标,有步骤,还有客户心理上的认可,使得中介方可以轻而易举掌控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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