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你弄死我吧 上部 第三十章

作者 : 瞟1眼

自从上次的“醉酒事件”后,沈妙就成了我这里的常客。

按理说,一个姑娘到我这里来做客我应该是夹道欢迎的。其实不然,因为她的造访大多是在深夜,来的时候也不提前打声招呼,到了门口就把门拍的“哐哐”直响。几乎每次我都是在睡梦中被惊醒,然后极不情愿的开门去迎接她那张充满欢笑的脸。

一而再,再而三,这使得我很痛苦。我想楼上,楼下的房客也一定很痛苦,寂静的夜晚那敲门声可以传得很远很远,很难预测要吵醒多少人。这样想来,我就愈加痛苦了,因为让别人分担我的痛苦,是我最痛苦的痛苦。

而且,更加令我郁闷的是,沈妙在深夜里扰了别人的美梦,挨骂的却一定是我。因为我每次打开门时,沈妙总要说一句:嘿!你回来啦!

刚开始我不理解,以为她神经,后来才明白,原来她是“神精”。此举十分阴险,在不动声色之下,就将我陷于不仁不义之地。

这个道理是我在屡遭邻居白眼后才悟出来的。

我想:在我拉灯那一瞬间,估计有很多人都会恨不得让来把我拉成拉面吧。

她深夜来访,不仅扰了我的美梦,还要占据我的地盘,使得我午夜梦回时总是找不到之前的感觉,原因就是两次做梦的地点不同。特别是做春梦的时候,前一半还在床上,后一半就折腾到了地上,我心想这也太疯狂了吧,然后就在梦中惊醒。第二天起来后精神不振,面容憔悴,疲惫不堪。

显然,我不是一个很随便的男生,当然,前提是沈妙不是一个很随便的女生。所以她一来,我就只好搬到地上去睡,其实床是很大的,睡两个人完全没有问题。但我不能这么说,一说出来就显得我很随便了。于是,我只好抱着凉席站地上等她说。

等了半天,她就说了句:晚安。

从床上到地上,无论是地势的落差,还是姿势的落差都是很大的,我不能承受这种落差。话说回来,我不能承受是因为我不该承受,我不该承受是因为我不愿承受,我不愿承受是因为我不想承受,我不想承受的时候沈妙已经酣然入睡,所以我不得不承受。

有时候,我会忍不住问:你这个丫头,有家不回,干吗总往我这儿跑?

她总是很委屈地说:我孤单又心烦,找你是想寻个安慰。

我说:得了吧,你有让我安慰过你么?你说找我,倒不如说找我的床直接点。

她眨巴着眼睛,笑说:哈,没错。

她的意思我明白了,虽然我是个“动物”,床只是个“静物”。但是,在安慰她这一点上,我能起的作用抵不过床,也就是说“我<床”,这怎能不让人感到寒心呢。

我很难过,赌气说:既然你这么喜欢我的床,干脆搬住过来算了!

沈妙在黑暗中沉默了片刻,说:你真的愿意一直睡在地上么?

我说:别介,我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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