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东厂大门,顿觉天高云清。街上熙熙攘攘,热闹繁华。虽然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灯红酒绿,却也车水马龙,川流不息。酒肆、客栈、古玩、茶楼、妓院、布行、当铺、钱庄,赌坊,林林总总,不一而足。街上小贩摆的货摊更让人目不暇接。
吃喝玩乐抽赌嫖,只要你有钱,你就是爷。
“咱们带钱了么?小春子。”看到这么多好吃好玩的地方,我像回到了18岁,欢欣雀跃,兴奋难耐。
“小哲子,咱们带了五百两银票!内务府规定一等太监在东厂一个月的俸禄是五千两。”小春子老老实实地汇报道。
听起来好像不少,今天就准备把五百两全部花光,呦吼――我要吃美食,我要逛妓院,我要找帅哥,我要做所有我想做的事。
在现代的时候,每天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去逛街也是直奔主题。就像买衬衣,看中一款,就不同颜色的一样拿一件,付完钱就走。那时的我,严谨,律己,像个苦行僧一样过着日子。
渐渐明白,为什么李成扬会劈腿,因为那时的我是个多么无趣的女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忘了逛街的乐趣,忘了美食的乐趣,忘了里咪高峰的乐趣,甚至忘了做一个女人的乐趣,忘了撒娇,忘了精心打扮,忘了纵情山水。
六年,弹指一挥间,我错过了人生中多少美妙的风景。怪不得,女博士被认为是第三性别。真实的我,被俗世的尘埃蒙蔽的太久――我的率性,我的善良,我的幽默,我的浪漫,我的泼辣,我坏坏的笑,我有时胡作非为的任性,这一切,为什么现在才重新觉醒。
服下了血肌精,这条命就不属于自己,每一天都是我从曹正清那里借来的,他要我还,我不得不还。
但是现在,活着的每一天,我都不想再虚度――做我想做的并尽量让自己活的长久,绝不挑衅曹正清,因为那是自寻死路。
“小春子,我饿了,咱们吃点东西去!”已经快晌午了,闻到街边一家饭店飘出阵阵香味,我的肚子就开始打鼓了。
我们在这家名叫蓬莱客栈的饭店二楼找了两个靠窗的座,点了几个精致的菜。在等待的时间里,我百无聊赖,倒是小春子,年纪轻轻,定性却不错,在那里安安静静的等着上菜。隔壁桌三个人的谈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哎,你们有没有听说啊,王员外刚刚病死的女儿,下葬三天后,尸体就不见了。去给自己的死鬼上坟的张寡妇先现的,回来后就病了一场。后来去看热闹的人回来说,那个场面啊,真是?人!红红的棺材板被掀在一旁,里面的被褥,衣服全被拖出来了,尸体就这么不见了。青天白日下,那明晃晃棺材板和衣物的照的人寒毛直竖!本以为是让野狗拖了去,可周围根本没有拖动的痕迹,下葬的陪葬品都还在,就单单尸体不见了。听说,才16岁,真是作孽啊!”瘦个子一惊一乍地说道。
“会不会是诈尸~~~~~”另一个人长的有点斗鸡眼的人声音有点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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