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的隐情 第四十集 法庭内外(1)

作者 : 美女znc

虽然还不到九点,但法院外面已经围满了人,这些人里大多数是新闻记者和一些法律界人士,他们都是为了今天的官司而来。\.手机登6:

案件本身就是一起轰动全省,震惊北京的黑出租欺诈大案。但真正引起人会关注的确是因为双方代理人的身份很不平常。连日来,互联网上的多家网站布了黑出租欺诈大案的案情及双方代理人的身份:韩松,三十二岁,天海市客管局稽查科科长,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十年。二十次作为客管局的代理人出庭应诉,没有任何一场败诉。既是此案的承办人,又是此案的代理人萧蒙,五十八岁,是天海市赫赫有名的碑烊律师事务所主任。出道三十五年,也没有败绩。碑烊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界的声誉一向很好,在普通的民众中也有着比较高的声望,因为他经常为弱势的一方出头,在很多人的眼里代表着正义。

今天是韩松和萧蒙的第一次交锋,在案件开庭之前,这场官司就已经被很多媒体炒作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所以吸引了众多的电视和新闻媒体,如果不是法院拒绝,甚至还有电视台想现场直播庭审过程。

正义与邪恶,谁将取得最终胜利?两个都未尝有失败记录的代理人,又是谁将会遭遇到生平的第一场失败呢?这两个疑问,吸引了无数人的眼光。

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里庄严肃穆,审判席上三位法官端坐在在国徽下,旁听席里坐满了来自方方面面人员。

韩松坐在被告席上,双眼里放出从容镇静的目光。萧蒙坐在韩松对面的原告席上,安详的脸似乎在告诉人们他已经稳操胜卷。刘明山、李治、闫娟坐在旁听席的最前排,他们的脸上不时流露出坚定的神态。在他们后面坐着的是张文海、耿勇、谷吉,三人中表情最复杂的就属张文海了。

高浩坐在最后一排,此时周菲向他走来了。她穿了一件白色的纱质套裙,丰挺的前胸将胸前的衣服高高顶起一座山峰。透明的肉色丝袜裹着修长的双腿,白色的拌带高跟凉鞋。她迈着轻盈灵动的脚步,象个夜色中跳跃着的精灵。

周菲坐到高浩的身边小声笑着说:“高总,还没开庭就闻到了一股火药味。不是职业律师的人别说打官司,能在这说出完整的话来就不简单。此时,您这位十年没见的老同学不知有何感觉。”

高浩连连点头:“是啊,法庭的氛围很压抑。一个人说话时有几百人在捕捉信息,确实不能有差错。我和韩松虽然十年没见,但我是了解他的,他从来不干没有把握的事。不过这个萧蒙是个很有名气的资深律师,韩松不会太轻松了。

书记员正在宣布法庭纪律:“为保证庭审秩序请将手机关闭,未经法庭允许不得纪录、录音、录像……”

这时门开了,进来了几名手持摄像机、录音机记者。他们连连向合议庭致歉:“我们是中央新闻单位的,这是我们的介绍信,因京津路堵塞来晚了一点。我们请求批准现场采访。”

合议庭同意了他们的现场采访。坐在被告席上的韩松没有现林翔,原告席上只坐着萧蒙。在中央媒体摄影机的实录下,庭审开始了。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的姓名、年龄、职务、代理权限?”

萧蒙:“萧蒙五十八岁碑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全权代理委托书已提交法庭。”

审判长:“委托人的全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萧蒙:“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翔。”

审判长:“法定代表人林翔是否到场?”

萧蒙:“我抗议!我抗议这种带有试探性的提问。”

审判长:“请你讲清楚,我的问话带有什么试探性。”

萧蒙:“你怎么不问被告这个问题呢?”

审判长:“你怎么知道我不问被告这个问题呢?现在是核实原告基本情况,还没到核实被告基本情况的程序。请你继续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法定代表人林翔是否到场?”

萧蒙沉默。

审判长:“法庭向你出警告,如再不回答法庭问题,妨碍法庭的案件审理活动。法庭将对扰乱庭审秩序者予以司法拘留。原告代理人,听清楚了吗?”

萧蒙:“听清楚了。”

审判长:“请你继续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法定代表人林翔是否到场?”

萧蒙:“没到。”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的姓名、年龄、职务代理权限?”

韩松:“韩松三十二岁客管局干部全权代理,委托书已提交法庭。”

审判长:“委托人的全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韩松:“天海市客运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张文海”

审判长:“法定代表人张文海到场了吗?”

韩松:“到场了,在旁听席内。”

基本情况核实后,法庭进入了案件的实体审查阶段。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宣读行政起诉状。”

萧蒙:“诉讼请求:一、依法撤销《关于对顺集团公司非法组织车扰乱客运市场的局理决定》。二、判令被告赔偿因其越职权而给原告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三个亿。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系属工商行政局注册登记,主要经营客运业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剧本独立法人资格。原告购车及经营客运业务是经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批准、公安局颁许可证,认定原告”符合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因此,原告是属合法经营。

“今年七月二十三日,被告突然做出《关于顺集团公司非法组织车辆扰乱客运市场的局理决定》。该决定认定原告以出租汽车名义高价出售车辆以及”非法运营”均属不实之词。该决定所称,原告刊登”虚假广告”以及原告放各种许可证件属无效证件”一节,纯系越职权。由于被告的局理决定,导致原告经济损失巨大。据此,原告诉请法院,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听清楚了吗?”

韩松:“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答辩。”

韩松:“我受天海市客管局法定代表人张文海的委托,依法出庭担任本案被告客管局诉讼代理人。代理人按法定程序,对本案进行了调查和了解。详细地审阅了原告的起诉书。有集中整理了被告向法庭提供的证据材料。在全面了解本案事实和情节的基础上,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顺集团公司以出租汽车名义高价出售车辆,牟取暴利,其行为扰乱了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正常秩序系违法行为。二、客管局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是《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三、顺集团公司给司机的证件属无效证件。”

审判长:“现在开始执证。原、被告对双方提交给法庭的证据表意见,先由原告表意见。”

萧蒙:“被告提供的二十四个证据我一一看过了。我对个别证据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能否请被告向法庭陈述其证据的来源?”

审判长:“准许。请被告办案人员回答原告代理人有关证据来源问题。”

萧蒙:被告请回答向法庭提供的顺集团公司和购车司机合同的来源?

韩松:“是购车司机提供的,上面有当事人的签名。”

萧蒙:“这是个复印件,谁能保证不是伪造的呢?”

韩松:“可以提请法庭,让当事人出庭作证。”

萧蒙:“复印件上好像没有顺集团公司的图章,能否提供原件。”

韩松:“看不见不等于没有,如果是因为视力不好,请原告代理人戴上花镜。”

萧蒙真的戴上了花镜,看了半天,好像看到了图章,他不甘心的点了点头,若有所思的看了看韩松。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刚才被告代理人以回答了合同的来源,还有别的问题吗?”

萧蒙:“暂时没有了。”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对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表见解。”

韩松:“原告向法庭提供的证据都是各种证件,可以作证据使用。”

审判长:“开始法庭辩论,先由原告代理人表辩论意见。”

萧蒙从原告席上站了起来:“我现在表代理意见,一共五条,现一一阐述:第一、顺集团公司系属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主要经营客运业务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告购车及经营客运业务是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批准的并领取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的营运证件、公安局颁许可证,认定原告符合客运出租汽车行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因此,原告是属合法经营。

第二、顺集团公司售车是事实。但售的是普通机动车,即使该公司工商执照上没有此经营项目,也不该由被告处罚。单凭几个司机的证言,就把顺集团公司定为组织”黑出租”运营,实在荒唐。

第三、虚假广告的治理、无效证件的认定出了被告的职权。因为法律、法规没授权给被告上述职权,所以被告没有治理虚假广告、认定无效证件的主体资格。

第四、被告是管理出租汽车运营的,不是管理所有机动车运营的。交运局也是法律、法规授权管理机动车运营的。难道他们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他们核的营运证件就是无效证件。难道只有被告一家代表政府,只有被告核的营运证件才有效?

第五、善后事宜由谁解决,由谁承担后果是审判机关的职责,客管局依据什么行使应有审判机关行使的职权?

基于上述五点,被告于一九九七年年七月二十三日做出的《关于顺集团公司非法组织车辆扰乱客运市场的处理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运用法律不当,是典型的越权执法、违法行恳请人民法院撤销被告于做出的《关于对顺集团公司非法组织车辆扰乱客运市场的处理决定》,并赔偿因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亿元。我的辩护意见暂时说到这。”

庭审进行了将近三个小时,审判长看了看时间宣布:“现在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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