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拼――六兄弟的血色往事 第二章

作者 : 浪翻云

暑假的某一天,我拎着大包小包,坐班车回到了那个生我养我,一别数载的故乡小镇。

这个小镇是本市最达的镇,在全省也可以排上名次。说是镇,大小却相当于一个中等县城,有17万人口,两所中学。而且地理位置便利,连接东西南北方向的两条国道和一条高都经过这个地方。为免各位朋友擅自揣测,我们且就称其为九镇。

随着改革开放成果的一步步扩大,和全国的大好形势一样,镇上在国营工厂端铁饭碗的人们大都已经下岗,镇周围的农村男女大都荒了田地进城讨生活了,而五六年前还被人看不起的个体户们,大大小小都了些财。

毕了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也开始泛滥,于是,读书无用论开始喧嚣于尘上。镇上的年轻人大多不愿意读书,又不愿意像老一辈一样踏踏实实做点小生意,更没有乡下同龄人去广东打工的吃苦精神,成了活在大环境急变化所产生的夹缝中的边缘人,终日无所事事。

但是年轻人的无穷精力总得要有地方泄。于是,借着《教父》,《天若有情》,《古惑仔》,《上海滩》等一系列英雄主义电影的流传。貌似黑帮的一些组织,就像初露尖尖角的小荷一样开始出现。

我就在这个时期回到了九镇,回到了这个让我和我的兄弟崭露头角的风云地。我也开始了从没有预想过却一直延续至今的这段人生。

外婆和姑姑一起去车站接的我,一见到我,外婆就泪流满面紧紧地抱着我,好像我马上就会离开她一样。

“老儿(我们那里的方言,是长辈针对心爱的晚辈的昵称),你长高了,我好挂念你啊,你挂念外婆不?”

不管多大了,在外婆的眼中,我始终是她老人家最爱的大孙。

我在城里的事,她们都知道了。回家的路上,外婆和姑姑两个人都说个不停,为我的脾气担心,要我下次千万不要和人打架,更不能动刀子。同时也相信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将来会有大出息。

在自己家里,每天都是父母亲严厉的责骂,和恨铁不成钢的气愤。但是在这里,迎接我的只有外婆和姑姑无尽的宠爱呵护和谆谆教诲。

我安静的听着外婆和姑姑的嘱咐,看着眼前的一切。熟悉的房子,熟悉的面容,甚至连空气里都有着一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儿时的记忆扑面而来,我感到了一种无可言状的轻松和幸福感。

那天我在心底暗暗誓,绝对不再惹事生非,好好读书来报答他们。

但是不久之后我遇见了一个人,一个让我忘记了那天心底誓言的人。

如果说陈浩南后来的人生是因为本身性格和B哥的影响所导致的话,那么他就是我的B哥。惯例,真名隐去,我们就叫他三哥吧。

当时还在暑假,我每天一个人闷在家里,相当无聊。虽说在九镇,儿时有些很好的朋友,但是多年不见都已生疏,也就懒得去找。

三哥就住在我外婆家斜对面,大我九岁,可以说是从小看我长大。所以,百无聊奈的我看三哥天天白天都在家看碟打牌,也就经常跑去他家玩。

当年的三哥很年轻,也很帅,但是名声不好。为什么不好,因为他是大哥!

现在的三哥,已经是当之无愧的黑帮大哥。但是准确的说,当年,他只能算是一个混混,不过是混混中的大哥而已。

他出名是因为九五年在舞厅为朋友出头,拿把菜刀砍十来个人,三刀砍断了一个叫胡力的人一只手。这个胡力在当时来说,是九镇非常有实力的一个老混混。

更牛逼的是,砍完人后,朋友劝他出去躲灾(家乡黑道的行话,避风头的意思),他不但不去,还安安稳稳抽着烟,拎着菜刀散步散到桥上,把刀向河里一扔,回家睡觉。这份无畏和镇定让他从此叱咤风云,独霸一方多年。

就因为这些,外婆和姑姑不怎么喜欢我整天和三哥在一起,私底下给我说了好多次。但是一来三哥这个人虽然是混混,却对街坊邻居都非常的好。二来我整天也就在家门口,比起出去玩总是让她们二位更加放心。

即使这样,每次见到三哥,外婆姑姑总还是不忘交代一句:

“三伢儿,你帮我看好我们胡钦,莫要让别个欺负他,也千万莫要带他出去打架啊。”

“那好啊,谁敢欺负他,老子打他不死!他就是我弟弟。女乃女乃,你放心,胡钦就是我自己弟弟一样,我不会带他乱来的。他就是天天跟我玩下,你放心咯!”

“那就好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三伢儿,你自己也要懂事了,找个媳妇,早点结婚沙。”

“好啦好啦,外婆,你回去咯,我和三哥看碟呢。我就在三哥家,你回去吧,等下吃饭叫我就是。”

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平淡的过着,终于有一天,我见识到了三哥的另一面。我记的那天是因为外婆和姑姑要出去吃喜酒,过来找我,叫我一起去。

而当时我和三哥一起在看的演唱会,正是津津有味,不想去。三哥对外婆说:“女乃女乃,你们去吧,胡钦就跟我一起吃晚饭,没事的,你放心。有我吃的就有他吃的。”

说了半天,外婆总算放下心来和姑姑一起走了,三哥也要我回去收拾收拾,等下一起出去吃饭。

回来这么久,这是我第一次晚上出门。我当时确实很高兴,不止是因为可以上街去玩,也有另一个原因。

我提到过三哥很帅,非常受女孩的欢迎。每次在他家,总是有美女上门来找他出去玩,我知道晚上跟他出去也一定有很多美女陪着。虽然我当时小,也已是情?渐开的年纪了,美女当然喜欢啊。

我还记得当时我收拾半天之后的行头,一条非常流行的白色牛仔裤,一件真维斯的T恤,一个Bp机,一双狼牌的旅游鞋(现在这个品牌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当时可是很?的)。真维斯和Bp机绝对也是当年身份的象征,潮人的代表。

收拾完毕,三哥带着我上街了。九镇上最繁华的中心地带,就叫做十字路口,路口四方一到晚上,都是大排档,街边(当年的就是一台大电视,一个,一台冰柜,功放,音响,和几张桌子一到晚上就放在街边。),冷饮摊等。家家都是人头攒动,生意火爆。

而位于十字路口东面的就是九镇年轻人最喜欢去的地方――商贸城,这里以前是做服装副食品批生意的,后来生意惨淡,改成了无数的游戏室、桌球室、饭馆、廊、录像厅、甚至还有一家电脑室(看仔细了,是电脑室,不是现在的网吧,当时没有这么先进,大部分人还不知道互联网是什么。不过就是几台电脑,玩单机或者联机游戏。风靡了无数年轻人,比如我们几兄弟,就经常玩《红警》,《帝国时代》之类)。

一路上,无数的人和三哥打着招呼,招呼三哥喝酒的,吃饭的,按摩,唱歌的,忙都忙不过来,从中年人到小屁孩个个都带着尊敬的神色,而且一概称为三哥。

三哥则是一脸笑意,东回礼西搭话。当时我走在三哥的身后,不断的有人上来敬烟,就连我,一路走下来,高档低档的烟加起来都有一包了。

当时的场景看的我目瞪口呆,我也突然领悟到了一点。

B哥,这就是B哥。

后来整个夏天,我就一直跟着三哥一起玩。直到开学。

九月一号,高中正式报到的第一天。

下午,我来到了学校,在报到处,突然听到有人在背后叫我:

“胡钦,我靠,你不是去了市里吗?怎么又跑到我们乡下来读书了。”

我一回头,三个人站在我身后笑盈盈的望着我。

说话的那个牛高马大,身材魁梧,长的很阳光。左边的一个留着当时流行的中分,酷酷的望着我笑。右边的黑黑瘦瘦,一脸精灵讨喜的样子。

“哈哈哈哈,武?,险儿,小二爷,你们也在啊?”在学校能见到这三个儿时的好友,让我欣喜万分。

一番寒暄,我得知另外两个儿时好友地儿和袁伟也在这个学校。大家约好等下报到分班后一起操场见。

我在前文说过我有过一些儿时的朋友,由于太久没有联系,关系淡薄了一些,险儿他们我在暑假也遇过了几次,都是只是淡淡地打了招呼。再加上外婆说他们现在都不怎么听话,喜欢在外面打架闹事,所以不怎么高兴我去找他们。但是既然意外的在学校遇到了,还是有些莫名激动,这份激动也让我们显得亲热一些了。

小时候我们这一条街经常一起玩的有六个,我,险儿,小二爷,武?,袁伟,地儿。三哥也是一条街的,但是他和我们不同辈

作为本文的主要人物,我想我有必要,一一简单介绍一下。

小二爷:大我一岁。从小骨瘦如柴,但是人极聪明,初中还得过本市奥数的一等奖。也是我们里面唯一从不主动惹事的人。

袁伟:大我两岁。幽默,有礼,行事没有主见,心底善良,极重感情。

武?:大我两岁。可以说是我们的金牌打手,从小牛高马大,健壮无比,这是有根源的。他家一门英烈,老爷子比他还高,年轻时和人打赌搬碾谷子的石磙,赢过二十公斤粮票,各位想想什么概念。他爷爷就是神话中的人了,我们那里人都知道,一拳打死过一个日本鬼子,然后跑路了,现在还没有回来!

险儿:和我同年。如果说武?是像武将一样武力强,那么他就是李白笔下的刺客,十步杀一人。他有多狠,各位慢慢会知道。还有,他也是有根源的,因为他出生是生,生下来时,医生准备一针把他干掉,他女乃女乃拿把菜刀在医院杀出一条血路,活生生把他抢了出来,送到乡下养到两岁才回来,所以才叫险儿。至于他爷爷,解放前是我们这个县的国民党团长,参加了一次非常有名的抗日血战。薛岳专门给他爷爷电话,要他爷爷去台湾,但是他爷爷舍不得刚出生的儿子,没有去,投诚了。解放后,却成为我们这里第一个被政府枪毙的人。

各位想,女乃女乃敢拿刀砍人,爷爷那么惨烈的战役未退半步,孙子会差到哪里去?

地儿:和我同年并且带点亲戚关系,一个有着强烈浪漫主义情结的年轻人,爱好文学和音乐,极重义气。

如果在战争时代,他一定是做地下党和敌后工作的最佳人选,因为要在死和出卖之间选择的话,他一定会死。

报完了名,我等在了操场,过没多久,就看见武?他们几个走了过来。

“胡钦,你还记得我吧,我是袁伟。”一个身材健壮彪悍,头极端卷曲的家伙对我说道。

“当然记得,小卷毛,你还是这么卷的头啊。这个是地儿吧?”我指着旁边一个胖乎乎,脸上长了痘痘的家伙说。

“哈哈你还记得我们啊……”

大伙又是一阵闲扯淡过后,决定都不回家,一起在操场打篮球。

武?和袁伟读高二,他们熟悉一些,于是跑到宿舍找熟人借了个球,我们六个刚好三对三打起球来。

年轻人的感觉,总是像火一般的炙热,一旦投缘,只需要一场球,一顿酒。这些在成年人眼中无所谓的事情,却往往就能建立起一段坚固的感情。我到今天还在想,如果换成是现在的我们,也许就没有那么容易成为一生的兄弟了。

天色渐暗,大家却似乎都意犹未尽,于是决定各自回家洗澡,再出来一起吃宵夜,喝酒,算是欢迎我回来。我一口答应,心底誓要好好学习的想法,现在却好像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大家约好晚上十点在商贸城的游戏室见面后,纷纷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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