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命天子 第三十四章隐忧

作者 : 仟墨

第三十四章隐忧

简旭低下头,叫花子仰起头,两个人,四只眼睛,一对,彼此都大吃一惊。

“麻六,怎么是你?”

“老大,怎么是你?”

一个往下蹲,一个往上站,砰脑袋撞在一起,简旭捂着鼻子,痛的直叫,然后抓住麻六的衣服,把他拎到饭铺里坐好。

看麻六,衣服倒是囫囵,就是脏的发臭,头发乱蓬蓬的,脸上像被谁涂鸦成花猫,而且那灰尘和着油脂,一层层的抹在他脸上,他伸手挠挠脑袋,长长的指甲里全是黑垢。

麻六看见简旭,像是失踪的孩子找到了家长,想哭,“老大,我有话告诉你。”

简旭一摆手,“稍等”看他,已经没有了胃口吃饭,喊了小二过来,当啷,扔在桌子上一点银子,道:“小二哥,烦劳你打点水,给这个家伙洗洗,无论头发、手脚都要洗,然后我再点菜。”

小二看看桌子上的银子,心里乐,今日有外快赚,听说手脚头发都要洗,眼珠一转,道:“不如客官再给我几文钱,我就带他去洗个澡,岂不是好。”

简旭一听,也对,里面还不知脏到何种程度,说道:“好好,不如我再、再的多给你几文钱,索性你连衣服都给他换了。”

小二道:“哎呦,客官,水,井里多的是,衣服几文钱可不够。”

简旭当啷,丢了一块大的,小二急忙收起,眉开眼笑,“够了够了,客官先喝茶等着,他出来时,保证换了个人。”

简旭开玩笑道:“拜托,换身衣服就可以了,人,还要这个。”

麻六嘻嘻一笑,听简旭的话很是感动。

简旭把他一推,“去去,满嘴臭味。”

小二把麻六带走,简旭抖抖自己的衣服,被麻六传染似的,浑身难受。一会儿,小二过来回报给简旭,“客官,你收留的那个乞丐,我洗澡水打好,衣服也放好,他一个人在后边洗呢,我不能侍候,得出来跑堂。”

简旭道:“已经非常感谢,刚好我们也要点菜。”

菜点好,故意要些大鱼大肉,看麻六的那个样子,能吞下整头猪。然后又问刘紫絮吃什么,她永远是那样的温顺乖巧,“都可以。”

小二走了,刘紫絮问道:“麻六为何突然跑出来?安舆方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简旭点头,“那还用说,但应该不是大事,否则麻六张嘴就会说。”

刘紫絮自责的说道:“都是我不好,若我不跑出来,你就不会出来找。”

简旭看着刘紫絮笑,“紫絮,别老是这样责备自己,偶尔你得需要厉害点,我老是想,要是某一天你对我破口大骂,会是什么样子。”

刘紫絮不懂他的意思,忽闪着大眼睛,很认真的说道:“我怎么会骂你,永远不会的。”

简旭知道她没有理解自己的意思,解释道:“我就是比方,你要是像街上某些泼妇,就泼辣一回,会不会很可爱,你太好脾气了,有时我觉得自己言行举止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就怕伤害到你,你给我的感觉,不,应该是给所有人的感觉是,弱到不敢碰,老想呵护你,恐怕,那个白狼,都是这种心思,又恐怕,很多男人对你都是这种心思。”

刘紫絮低下头,轻声道:“好端端的,提他作甚。”

简旭知道她再一次误会自己,赶紧说道:“我不是想提他,还是在打比方,算了,不说这些。”

刘紫絮用纤细的手指,摆弄着面前的茶杯,道:“其实白狼,待我真的很好,那天我跑了出来,没有地方可去,是他收留了我,给我饭吃,对我也是有礼有节,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好,有什么不应该呢,他对我好,是他的事情,我喜欢谁,是我的事情,其实我心里,对白狼是很感激的,和他之间的感情,比对一般男人要好,比如现在,我就很担心他,怕他一气之下离开,会出什么事,也许你会生气,但是白狼对我好,我就想对他好,这和你我这样的关系不一样的,你是我的亲人,我感觉,你就住在我的身体里,无法分离开去,你痛苦,我也痛苦,你快乐,我也快乐,而白狼,是朋友,我只是有些担心他而已,反正,我也说不清,我就是不讨厌他。”

刘紫絮这些话,是想了好久,才有勇气对简旭说的,她不想骗简旭,说自己与白狼毫无瓜葛,那是撒谎,但是,简旭偶尔提起白狼,一定是以为自己和白狼有了某种不清楚的关系,她感觉,白狼和自己,甚至要超出张春潮,张春潮是自己故国的人,仅此而已,而白狼,是很疼自己的人。

简旭伸手握住刘紫絮是的手,在嘴边吻了一下,道:“紫絮,我明白,我是你的丈夫,而白狼,是你的朋友,我没有生气你和他来往,只是这个人,太复杂,我要你当心而已。”

刘紫絮点头,“我总感觉,白狼不会伤害我。”忽然想起简旭说是自己的丈夫,有些害羞,怯怯的问道:“你以前,是不是这样宠幸过很多女人,然后,都不会明媒正娶。”

简旭呆住,这话问的有点尖锐,我若说没有宠幸过其他女人,那这皇上有毛病。我若说我宠幸过很多女人,这既是撒谎,她也并不一定听了会开心。还有,和紫絮这么久,是应该给她一个名分,可是,我究竟算是个什么人呢?真假皇上且不说,我究竟能不能够回到现代去,若回去,能不能把紫絮带走?带不走,难道就要这样不负责,并且,活生生分开?

穿越这么久,都没有认真的考虑过这个问题,若是不能回去,我又该怎样在这个时代生存。假皇上卸任以后,做什么来养家糊口?

并且,他隐隐有种感觉,自己和那个新皇,不会有一个好的收场。因为有句话叫“功高盖主”,还有句话叫“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最要命的是,自己和那个新皇长的形同一人,这会不会让他产生威胁感。

这个念头,是此次西行之后才有的。他思索过,那新皇按理说已经祛除了毒,为何不出现,感觉自己就是他的一个棋子,他在后面坐享其成,那么等事情都解决了,他会这样友好的对待自己吗?自己可是知道他太多的秘密,灭口,是一个非常古老的不良传统。

想过不听他的,什么都不替他做,然而,怕是那样会死的更快,留着无用呗。此次西行之后,简旭有种不安的感觉,现在忽然又想起。

刘紫絮见简旭有些恍惚,去拉他的手,简旭清醒过来,想起她问的那句话,笑道:“主子的女人,都是别人给的,放在那里,给别人看;简旭的女人,是自己找的,搂在怀里,自己疼爱。”

这一句说完,刘紫絮有些不好意思,抿着嘴唇,低头去喝茶。

简旭忽然发现,自己还是哲学家、文学家、语言学家,能把刘紫絮那样尖锐的问题,回答得如此圆满,天啊我佩服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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