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琳那里出来之后,已经是下午五点过了,找工作也不急着这一时,还是把自己变耗子的事情先搞清楚再说。于是凌浩打着饱嗝,拍着滚圆的肚子,转身朝着自己的屋子走去。
所谓饱暖思婬?欲,在这空荡荡的出租屋里,自然没有婬?欲可以宣泄,而且那羞涩的钱包也不允许他考虑这些事情。所以,那丝丝婬?欲便转化成了一股浓浓的睡意。
眨巴了一下突然间变得有些沉重的眼皮,凌浩心里一喜,赶紧翻身躺在了床上。
熟悉的黑暗犹如浪潮般汹涌而来,很快将他淹没。但是有了昨天的经验,这一次,凌浩没有丝毫慌乱,心里反而充满了期待……
…………
…………
“这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洞!”
恢复意识之后,凌浩略一打量,很快就确定自己现在的位置,依然还在昨天晚上那只小耗子睡觉的洞穴中。深埋地底的洞中没有丝毫光线,但也许是附身在小老鼠身上的原因,凌浩能够清晰地看清楚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个有着明显人工痕迹的洞窟。洞窟面积不大,而且有一半已经发生了坍塌,但相对于这只小老鼠的体型来说,却俨然是一套豪华的三居室。洞窟中间铺着厚厚一层柔软的工业绒毯,看上去非常舒适。在坍塌的角落,露出了半只陶罐,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人埋在这里的。
就在凌浩意识附身的同时,小老鼠仿佛也感应到了什么,一下子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看着小东西惊疑不定地四处张望的样子,凌浩心里升起了一种古怪的感觉。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就仿佛、仿佛他的灵魂完全转移到了小老鼠的身上!虽然他没办法控制这只耗子的身体,但是他却能清晰地接收小耗子接触到的所有信息!甚至能向小老鼠传递一些自己的思维!
其实这些感觉昨天晚上凌浩就已经感受过了,但是当时他以为自己是在梦中,所以没怎么在意。现在有意识地尝试之后,他才终于明白了这种感觉的神奇。
看来,自己真的是和这个古怪的小耗子建立起了一种神秘的联系,导致自己的意识能够转移到它身上!
为了最后确认一下这只小老鼠确实存在,而不是自己精神错乱产生的幻觉,凌浩向它发出了一个指令。
小老鼠绿豆般大小的黑眼珠中闪过一丝疑惑,踟蹰了半响,才从洞中钻了出来,小心翼翼地朝着一个方向跑去。而那个方向,正是凌浩出租房的位置所在。
小老鼠身小腿短,动作却非常灵敏,跑起来速度极快,再加上它不用跟着大路绕弯,所以不过五六分钟的时间就来到了凌浩所在的街道。
虽然视觉不同,但是街上的一切都跟凌浩白天看到的一样。
从门边上的小洞钻进屋内,一双沾满泥巴的破鞋赫然出现在凌浩面前。闻到鞋子上散发的异味,小老鼠有些嫌恶皱了皱眉头!
感受到小耗子眼神中流露出的那丝鄙视,凌浩不禁大怒,他没有脚气,鞋上的味道是昨天在工业区后面沾上的淤泥散发的臭味!这小畜生天天在那边溜达,肯定早就习惯了这个味道,却还来故意糗自己,实在是可恨!
可是很快凌浩就骂不出来了。因为,在小耗子、也就是他自己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张熟悉的破床。
床上现在躺着一个人,虽然那人撅着背对着门口,看不到正面,但是凌浩仅凭内裤后面的两个大补丁,就完全可以确定,床上睡得跟死猪一样的人,就是自己!
呆愣了片刻,他示意小老鼠绕到了床铺的另一面。然后,他看到了自己那张熟悉的脸。
没有任何词汇能描绘出凌浩现在的感受。
这种感觉非常怪异!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会像现在这样,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静静地注视着熟睡中的自己。他甚至都能清晰地看到自己脸上的表情由刚开始的忐忑,慢慢变成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惊讶。
盯着自己的“**”发了许久的呆,凌浩用意识引导着小老鼠熟悉了一下自己狗窝的环境,然后便让它蹲在旁边的床头柜上,静静等待着自己的醒来。
…………
睁开眼的第一秒,凌浩就猛地从床上跳了起来,左右打量了一番。很快,他就将视线定格在了自己的床头柜上。
在那脏兮兮的柜子上,赫然坐着一只全身灰白的老鼠!
“哇噢……耗子原来也能这么可爱!”
凌浩还来不及因为梦境成真而惊喜,就先被这只小耗子的外表震慑了一把。
不过这只小老鼠的外表确实够萌。圆呼呼的身体,看上去就像一个肉球。全身的覆盖着一层细细密密的绒毛。绒毛一片灰白,没有一丝杂色。而且那绒毛虽然不是雪白,但是表面荧光流动,仿佛打了一层蜡。老鼠本是生活在暗夜中的生物,这小家伙居然生了一副如此非主流的皮囊,也不知道是如何生存到今天的。
小老鼠被凌浩醒来时制造的动静吓了一大跳,不过却没有躲开,而是瞪着两只乌溜溜的小眼睛好奇地看着他。
虽然现在的状态没法跟它交流,但是凌浩依然能隐隐感觉到和面前这小家伙之间那一丝若有若无的精神联系。
“嗯,小东西够可爱,当个宠物来样似乎不错!”
凌浩一边满意地点了点头,一边啧啧赞叹着。
“只是,这个算自己控制的傀儡还是身外化身?按照小说上讲的,傀儡和身外化身都没有自己的思想,必须要依靠本体的意识来控制。而面前这只小耗子却拥有完全**的思维和行动能力,仔细想来倒更像魔法小说中的那种契约兽!可是,耗子也能做契约兽吗?”
凌浩有些疑惑地挠了挠头。虽然他阅读的玄幻小说无数,却依然没能为这种奇怪的现象下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
“管他娘的,反正只要对自己没害处就行!”凌浩并不是一个不喜欢思考的人,但这个事情实在太过玄乎,根本就是不是他能够想明白的。现在既然完全排除了变身的可能,他也懒得再去深究。
柜子上的小老鼠见凌浩脸上的表情变换不定,似乎有些疑惑,歪着脑袋,睁着两只黑宝石般的眼珠子望着凌浩。
看到小家伙的模样,凌浩心里一动,忍不住伸手轻轻低模了模它的脑袋。小家伙没有躲避,反而有些享受似的眯上了眼睛,还亲昵地蹭了蹭凌浩的手指。
看到它居然如此通人性,凌浩心里大喜,忍不住哈哈笑道:“上次就是你个小东西咬的老子吧!那笔帐老子就不跟你算了!不过从今以后你就跟着哥混,保你吃香喝辣!嗯,看你肥嘟嘟的,长得跟个肉球一样,就赐你个名字,叫嘟嘟吧!”
虽然就是因为被这只小耗子咬了一口,凌浩几乎陷入生活难以为继的境地。但是在看到小家伙的一瞬间,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原谅了它——开玩笑,他不过就是损失了两千多块钱的医药费,现在有了这只小老鼠,还怕弄不到钱?
别说两千块钱,就是一百万,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苦苦熬了一年多,凌浩终于觉得自己的人生出现了一道曙光,而这道曙光,居然是由一只小耗子带来的……
…………
发现自己确实能跟嘟嘟建立一种奇妙的联系之后,凌浩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找王胖子负仇。
就因为这死胖子的一句话,几乎将自己逼入绝地,必须得让他付出代价!
可是模了模干瘪瘪的钱包,他又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先弄点钱来得实在。之前买了一块面包,他的资产已经缩水到了十五块,再不补充点的话,估计等不到负仇成功,就把自己给饿死了。
“唔,既然要弄钱,那就随便弄个一百万什么的。到时候把钱往赵洁面前一拍,她还不对自己刮目相看?”
一想起到时候赵洁对自己一脸崇拜的模样,凌浩不禁“桀桀桀”地怪笑起来。
可是一百万毕竟不是小数目,就算有了嘟嘟,想要弄到这么大一笔钱也不容易。必须得好好规划一下才行。
凌浩首先想到的就是偷。在这方面,老鼠可是行家。可是很快他又否定了自已这个决定。现在这年头,小老百姓赚点钱都挺不容易的,用这种手段不劳而获,罪恶感实在是太重了。至于那些贪官污吏、不良奸商什么的,有机会倒是可以下下手。只是谁没事会放大批现金在家里呢?如果用偷的话,要想凑够一百万只怕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除非直接偷银行!
除了偷,怎么才能尽快地弄到钱呢?揪着脑袋想了很久,凌浩眼前突然一亮。这世界上蕴藏财富最多的莫过于咱们脚下的土地了,老鼠最擅长打洞,自己完全可以发挥嘟嘟的特长,把目光往地底下发展,要是能发现个什么金矿银矿的,那不就发了?而且咱老祖宗还有个癖好,就是爱把宝贝往地底下埋,几千年来也不知道埋了多少好东西,随便翻几件出来估计也就凑够一百万了!
想到宝贝,凌浩心里忽然一动。
他依稀记得,在嘟嘟小窝所在的那个洞窟中,似乎有一个陶罐!
据说很久很久以前,这片开发区所在的位置有一家豪门大院,如果这陶罐是当时的人留下的话,说不定会是个古董,挖出来兴许值不少钱!(情节需要,请勿模仿。地下的宝贝都是国家的,哪位同学要是身负异能,能够发现地下的宝贝,挖起来也要上缴国库哦~~)
想到这里,凌浩将嘟嘟拎起来装进衣兜里,然后翻出一把手电筒走了出去。
天还没亮,但是街口的小卖部已经开了门,凌浩又花了两块钱买了块面包,顺便向老板借了把铁锹,便这才沿着上午走过的路朝着工业区后面走去。
此时正是月亮落下、太阳未升,黎明之前最黑暗的时候,再加上工业园区后面没有路灯,所以凌浩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提着铁锹,走得非常艰难。到后来,由于怕找错地方,他不得不把嘟嘟放出来,让它在前面带路。
很快,凌浩就在嘟嘟的带领下来到了它老窝上方的土地上。确定了一下位置之后,凌浩便挥起手中的铁锹卖力地挖起来。
往下挖了大概一米,凌浩就累得头晕眼花了。虽然在家的时候没少干这种活计,可是被嘟嘟咬伤之后,在医院躺了几天,被注水无数,体力下降得实在太厉害,身体自然也就不怎么听使唤。
稍事休息了一下,他又挥着铁锹继续往下挖。这次很幸运,刚挖了两下,就感觉铁锹往下一沉,然后就听到传来“叮”地一声脆响。
凌浩大喜,连忙打开手电筒往面前的深坑中照去。入眼的是一片白色的工业绒毯,看样子就是嘟嘟之前的家了。轻轻低扒开这层绒毯,一个圆溜溜的陶罐顿时出现在了凌浩眼前。
凌浩满心欢喜,凑上前一看,然后他就傻眼了——这他妈就是一个普通的泡菜坛子嘛!像这种泡菜坛,农村里面几乎每家每户都会有两三个!自己变卖家当的时候就处理了好几个,一个也就卖了十多块钱。即使这个坛子的年代久远一点,估计也值不了几个钱。
但这毕竟是自己忙活了半天的收获,凌浩还是将其从泥土中扒拉出来。让他有些奇怪的是,坛子居然比他想象中重了不少,看样子里面还装了什么东西。
不过凌浩因为没有挖到古董,心里充满了失望,也就没有急着查看里面的东西——既然是个泡菜坛,里面装着的十有**是一坛子早已腐坏变质的泡菜吧?
回到出租屋,凌浩将那坛子随意地放在了墙脚,连衣服也没月兑就躺在了床上。
“看来挖宝贝卖钱这条路还需要从长计议!自己现在需要的是现钱,难道真的只能让嘟嘟出马,去偷?”
犹豫了两分钟,凌浩最终还是从床上翻身爬了起来,直奔墙脚的泡菜坛而去——毕竟是在地底埋了这么多年的玩意儿,总能值俩糟钱吧?
自己实在不忍心对附近的苦哈哈下手,所以只能把这玩意儿擦洗一下晾干,明天到古玩市场找人鉴定一下,就算换个百十来块钱,也能解解燃眉之急了!
他随意地擦了擦泡菜坛表面的泥土,然后走垃圾桶旁边,背过身,腾出一只手捏住了鼻子,然后才将坛中的东西朝着垃圾桶里一股脑倒去。
坛中的东西倒进垃圾桶,却没有传来他想象中的恶臭,反而发出了一连串悦耳的金属碰撞声。凌浩心里疑惑不已,转过头朝垃圾桶中看了一眼。这一看,他不由得惊呆了!
垃圾桶中凌乱地散布着许多圆溜溜的东西!虽然灯光不是很明亮,但是他还是很容易地分辨出,这些东西赫然是一个个光洁的银元!
乖乖,这泡菜坛中原来装了整整一罐子的袁大头啊!
呆愣了片刻,凌浩赶紧将垃圾桶中的银元全部捡出来,一枚枚仔细擦干净。数了一下,居然有一百二十多块~!
娘的,这下老子可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