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刁民 第二十三章 三十岁

作者 : 醉里笑红颜

更新时间:2010-09-10

财富、权势、地位、名利、女人……这些是世上所有男人追求的东西,没有谁会忍心狠下拒绝。

相对来说,女人是一个充满神秘又俱诱惑的群体,从出生开始,她就注定会给这个世界画下不平凡的历史,男人与女人似乎是一个循环的因果链,上苍的智慧造就了女人,男人喜欢女人的美,诱惑的身材,从而影响着男人去改变世界。

赵世书眼前这个女人,完全一副雍容华贵的样子,性感的身材透露出成熟的魅力,荷尔蒙的刺激,让赵世书都有一股狠心推倒的念头。

两人离开浮华,女人开着车载赵世书去了离浮华不远的夜市,在嘲杂的人群中寻觅着战场,赵世书很奇怪这看似乎华丽的贵妇也喜欢来这种场合,与她本身的气质倒有几分不符,可他并没有说什么,像个听话的孩子,紧紧跟在身后。

冬天的夜市很热闹,虽然晚上的气温很冷,也有不少人在这种气温下,品小吃喝啤酒。

两人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女人很娴熟的点了几道烧烤,还叫了一瓶烧酒,当菜酒上齐,女人很自然的替自己倒上一杯,捧在手里凑到鼻间闻了闻,然后一口灌下,长长的出气。

赵世书看呆了,在自己认识的女人当中,还从没见过谁能一口干掉半杯烧酒,烧酒这东西很烈,赵世书也会偶尔喝上几口,在寒冷冬天的晚上,是最好的暧身佳品。

“你经常来这种地方?”赵世书没有动作,靠在椅子上看着对方。

“嗯。”女人应了一声,道:“心情不好就会来,其实我只是为了它而来。”她左手握着杯子,右手指着桌子上那瓶酒。

赵世书淡淡一笑,道:“女人喝酒不是什么好事。”

“你是怕酒后乱性吧!”女人毫无顾忌的说,对于他这种以为人妇成熟的女人,还有什么放不开的。

女人放下杯子,如黑珍珠般的眸人盯着赵世书,没好气的说,“你们男人就没好东西,整天就想着那个女人醉,其实你小看我了,我从小在酒坊里长大,这一瓶还醉不了,我保证不会打一个酒隔,而且还能飙车去风林山。”

赵世书惊讶的看着她,脑子里浮出四个字,‘女中豪杰’,一时没反应这来要如何接话,女人又开始说,“你要不信,要不咱俩打赌。”

“信。”赵世书说了一个字,接着拿起女人面前的酒瓶,也为自己倒上,一口烧酒下肚,酒精的灼热,立刻让他的身子兴奋的起来,夹杂着各种味道,麻在嘴里。

“对了,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赵世书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能忘了如此重要的问题,对于一个漂亮的女人,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实在是人生一大憾事。

女人开心的笑了笑,道:“程婉怡。”

“听你的口音,不像是上海人?”

女人抬头一愣,接着摇头浅笑,“老家是四川,十五岁来的上海,算起来也快十多个年头了。”

“四川妹子,怪不得我总觉得咱俩有一股亲切感。”赵世书笑着说,端起杯子与程婉怡碰了杯。

“你也是四川人?”程婉怡咬着嘴唇,低声的问,斜视的眼角似乎不太相信。

“典型的四川爷们。”赵世书用一口很传统的四川口音说,程婉怡先是一愣,接着跟赵世书一起笑了起来,很开怀。

“你是做什么的,看你的样子,好像一个事业有成的女强人。”

程婉怡摇了摇头,嘴角的笑容顿时显得很无奈,眼神里的忧郁似乎掩藏着背后的无数伤心事,赵世书盯着那双美丽又透露着无辜的眸子,心升起一番想要疼惜的心情。

“怎么了,如果不想说,就当我没问。”赵世书又端起了酒杯,试着分散女人忧郁的心情。

女人笑了,美艳的脸夹写满掩饰不了的沧桑,她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在这个刚认识不到两小时的男人身上,看到了一股温情,接着滔滔讲述自己的过去,“那年我十五岁,村子里穷得揭不开锅,父亲狠心把我卖给了当地的人贩子,或许是上天眷顾我,让我在那个黑暗的小屋子里只过了几天,接下来就忙忙的送我来了上海,正当贩子与别人交易我的时候,我跑了,那年我15岁,像一条野狗,穿梭在大大小小的巷子,不顾女孩子的形象,疯狂的向前奔跑,没有目的的跑,那一刻,是绝望,也是希望。”

赵世书有些感动,有些想落泪,突然之间,感觉眼前这个女人好可怜,他想伸手将她揽在怀里,可他究竟没有勇气跨出那一步,女人的身体在颤抖,没有一丝表情的脸上,悄悄的滚着泪,一滴一滴的落在手里那酒杯里,荡起的水纹就如同她现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后来呢?”赵世书不知道该不该追问,可他最后还是问了。

“后来?”女人淡淡一笑,没有去擦拭脸上的泪痕,她端起杯子饮尽了滴了几滴眼泪的酒,接着说,“后来被一家夜市的小挡收留,做了两个月的打杂的,白天睡觉,晚上随老板出档,那时候是最开心的,无忧无虑的,还可以看这大城市穿梭的行人,或许是四川人本生就长得水灵,身材发育得很好,当时还有不小的吃客献情书,我当时什么都不懂,只是一个劲的冲那些人傻笑,老板是个男人,三十好几了还没娶媳妇,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酒跑到我房里,企图强暴我,他破口大骂我是贱人,给我吃给我住,连睡一晚上都不肯,最后我拗不过,被他强行占有了,那一年我16岁。”

此刻,眼前这个女人的沧桑一言难尽,无数的痛苦只能用酒精麻醉,赵世书现在总于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这浓烈的烧酒,她是想要麻醉自己,忘记那些不堪的过去。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这辈子一定不会再过那种没米的生活,而我最后做到了,虽然男人赚钱不多,可他的心真的很好,他开始为我打扮,替我花钱,将档子赚来的钱都用在我身上,那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好幸福,或许是外表满足了内心的虚荣,日子不长,当两人打算结婚的时候,男人被车撞死了,我又成了没人要的孤儿,接后的生活靠我自己,那时候我学会了上海人的精明,小心眼,后来我将档子转让了,揣着三万块钱,将二万五寄回他老家,当时车祸的司机也赔了他十万,我没有动一分,全给他老家寄回去,算是他对我好的回报。”

“离开了档子,我开始自己找生活,努力的学习适合大城市的生活,从最基层的服务,再到公司的小职员,我一步一步的朝前爬,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动荡社会,我玩过心计,背底里害过人,只是为了不再有没米下锅的那一天,我从一个受尽无数白眼的清洁工,攀上了可以裁决人生死的人事主任,那一年,我20岁。”

“对我来说,美好的日子总是不长久,企业不久破产了,所有的员工都下岗了,我也不例外,一夜之间我又成了无依靠的孤儿,从一个高高在上决定人生死的神,沦为低贱的流民,那一夜,我开始喝酒,开始愤骂老天不公平,为什么有人一生下来就注定荣华,为什么我一出生就要注定流离奔波,我害怕那种没米的生活,害怕被关在小黑屋时的冷漠与孤独,或许是穷怕了,后来开始为自己打算,那一年,我24岁。”

“接下来,我开始了酒店生活,在一家小酒店里当咨客,后来被一个上海本地人看上了,决定出价一百万包养我一年。”女人说到这里停了,开始疯狂的喝酒,脸上的红晕,明显看得出她有些醉了,赵世书正要上前劝,可她一把夺过瓶子,说没事。

女人笑了,而此刻她眼里尽是泪水,水汪汪的一片,却没有掉下来,她继续说,“男人很帅气,是那种事业有成的主,当时我想也没想就答应了,因为我不想再过流离的生活,不想再为了生活奔波,我真的很累,在上海我奋斗了近十年,依旧是站在人群中一粒看不见的沙子,他出资一百万,我要他先付钱,男人爽快的答应,立马了一百万到我的账户里,那时候握着存满一百万的银行卡,突然才觉得自己很充实,我辞掉了酒店工作,开始随着男人的脚步,步入上流社会,开始每天疯狂购物,享受高等人的生活,住豪宅,养洋狗,没事就上赌场赌钱,除了这些,我再也不知道要做什么,我不想出门,不想看到那些为了生活奔波的苦命人,因为我怕自己会再次陷回去,上流社会的生活,我慢慢的适应,不过后来我开始为以后打算,不想再发生那些不好的事情,我玩心计,逼男人离了婚,最后娶了我,我成了他公司最有权的继承人,最后我派人杀了他,成了公司真正的主人,那一年,我27岁。”

“接任公司,公司也很快上市,我手上有公司一半的股份,公司上市之后,我成了有钱人,每天都会有上百万的资金进账,不再担心那种没米的生活,我开始挥零着大把金钱,享受着有钱人的**,那一年,我28岁。”

赵世书没有觉得这女人狠辣,而是感受这女人太苦,与自己相比起来,不知道幸福了多少倍,他拿起瓶子为女人倒了一杯,女人抬头疑惑的看着他,没有说话,她很自然的端起来一饮而尽,或许只有酒,才能麻醉过去那些辛酸的苦楚。

“那你父亲呢?”赵世书低声问,在他眼里,亲情还是比较重要一些。

“父亲?”女人仰头一阵狂笑,“我的眼里根本没有父亲,那老东西只配做一条狗,甚至连狗都不如,狗还知道护短。”

“可怎么说,他也是你父亲,这血浓于水,亲情……”话还未说完,女人大声打断,“没有亲情,在我眼里没有亲情这两个字,我只是他交易换取生活的工具,如果真有亲情,他就不会把我卖给人贩子,让我饱受这么多年的痛苦。”她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接任公司之后,我回去过一趟,听别人说他疯了,喊着我的名字,朝着人贩子离开的方向跑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从此也没有再回来。”

哭了,她终于哭了,多年坚强的堡垒在这一刻,再也忍不住心里眼泪的侵噬,趴在桌子上嚎嚎大哭了起来,她是在挣扎,命运与亲情之间的挣扎,她在恨自己的父亲,恨他当年狠心将自己卖了,而最后又为什么要去找她。

“人总是要为自己做错的付出代价,或许疯了,才能治疗父亲当年的愧疚,就让他追逐着心里的梦想,去吧。”

赵世书坐在了女人身旁,一把将她搂在怀里,让她的眼泪尽情的打湿着自己的衣裳,女人尽情的哭着,手紧紧的拽着赵世书的手,深长的指甲已经陷进了他肉里,赵世书闭着眼强忍住疼痛,现在唯一能做的,也只能是给女人一个温暖的胸膛。

女人发泄着多年积累的怨恨,泪水,疯狂的暴发如排山倒海,在这个夜晚倒在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怀里,这一年,她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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