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的城市,雨滴打在地上,啪啪作响,但依然让人感觉宁静,一种乱而不混的宁静。像风浪四起的大海,总能在呼啸中让人感觉到精神之外的宁静。街上,各种车辆缓慢驶过,为雨天更添一份和谐的安静。偶尔有一些素质不高的司机开着车飞驰而过,溅起一片水花,引得路人咒骂。
临海大学往南走过两条街,两个女孩儿各自撑着雨伞,在雨中笑闹。像锦上之花,点缀着繁华的城市。她们后面不远处,两个男孩儿安静的跟着。远远看去,像两个不怀好意的跟踪狂。
雨天和夜晚,是诗人思绪澎湃的时刻。马龙一手撑着雨伞,一手插在裤兜里,看着前面两个嬉笑不已的女孩,忽然有感而发,斟酌了一下措辞,说道:“人是最脆弱的生物。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轻而易举的打倒他,摧残他,甚至一件小事,都可以改变他未来的人生;人也是最坚强的生物。在变幻无常的世界里乘风破浪,一往无前,挑战一个个新的明天。”
李慕翔没有这般雅兴,他觉得自己就是个俗人,俗的对任何高雅的事情都不屑一顾,包括马龙难得的“有感而发”。此时的他,更想研究一下前面两个女孩的小。他发现自己对美女的情有独钟,很想上去拍一巴掌。
马龙有些不高兴,“你不觉得我说的很有道理吗?”
“嗯?是吗?”李慕翔敷衍了一句,捏了捏下巴上的一根胡茬子,继续关注着前面的小。
“不是吗?”马龙不满道:“你看帅哥和小雷,都变成女人了还可以这么高兴的生活,不正说明人类的坚强吗?不正说明人类承受能力的强大吗?”叹了口气,马龙续道:“其实我们两个也够强大的,为了和美女共宿一室竟然不惜冒着变身的危险。”说到此,马龙忽然很感兴趣的拍了拍李慕翔的肩膀,把他从“”上拉了回来。“翔子,你说你要是变成女人了,你会怎么样?”
“怎么可能。”李慕翔对马龙的问题很没兴趣。
“假如,假如变了呢?”马龙又问。
“这个……”李慕翔的好心情被马龙的问题赶跑,瞪了他一眼,道:“假如我变成女人了就先把你小子踹出三零八!”
马龙身子往后闪了一下,惊道:“为什么?”
“正所谓易躲,意婬难防啊!你小子一看就是被窝里养狐狸,属于闷骚型的!”李慕翔厌恶的抽着嘴角,把马龙推开一些,“看你小子流鼻血的时候,我都很难想象你脑子里想的是什么!我可不想存在于你的龌龊思想里。”
马龙脸色一红,仿佛被李慕翔说中了心事一般,“你也不是什么正经人!”
李慕翔抬头正好看到迪厅的招牌,“啐,正经人谁来这种地方。”在他看来,正经人真不该来这种喧嚣而让人沉沦的场所。以前他也曾被唐潘拉着去了很多次迪厅,但每次总是安静的寻个角落坐下来,欣赏周围疯癫的人群的丑态。正如他这个人一般,经常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关注着身边的事儿。他觉得这样很有趣,很有一种超凡月兑俗的感觉。与叶斌追求主角感不同,李慕翔追求的是一种观众感。
喧嚣的迪厅,就像古代部落的聚会,疯狂而放肆。用野蛮的肢体动作和铿锵的音乐,宣泄着最原始的**和冲动,震颤着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灵魂。这里没有斯文和高尚,没有绅士和淑女。有的只是寻觅激情的游灵。
李慕翔像以前一样,在一个角落坐下来,端着一杯啤酒慢慢品味。马龙对这种场所的兴趣也不大,在李慕翔旁边坐下来,跟他一起装深沉。
舞池里,叶斌和小雷的加入引来许多散发着绿光的视线,二人俏丽的容颜和完美的身材让周围的纯种美女黯然失色。许多人上前搭讪,都被二人的冷漠支开。
“你说要是有人去调戏她们,咱们该怎么办?”马龙问道。
李慕翔道:“调戏就调戏吧,你还想当护花使者不成?”歪着头看了马龙一眼,又道:“跟我凑一块干什么?去泡妞啊!”
“你怎么不去?”马龙问。
“我这不是在守株待兔嘛,你在我身边,美女都被你吓跑了。”李慕翔把美女不来泡自己的责任都推给了马龙,“你赶紧去泡妞吧,万一哪天变成女人了可就没机会了。”
马龙哼唧了一声,往舞池里看了一眼,道:“不变成女人我也没机会。”语气中无不自卑和无奈。多少年来,马龙一直生活在自卑的阴影中。想努力学习以弥补外在的不足吧,偏偏以前的底子不好,学起来也很困难。叹了口气,道:“早知道当初就认真上学了。”
“早知道?”李慕翔啐了一口,道:“早知道我憋娘胎里不出来,等他个黄道吉日。”
“那你出来可就是死胎了。”
李慕翔被马龙的话噎了一下,悻悻的喝了一口酒,琢磨了一会儿,故作深沉的感叹道:“人生自古谁无死啊。”
马龙觉得跟李慕翔没什么共同语言,把头扭向一边不再理他。
把一杯啤酒喝完,李慕翔觉得挺无聊的。看了一下时间,道:“咱出去得了,这鸟地方,没意思。”他觉得自己是在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宿舍睡觉。
“跟她们说一声吧。”马龙道。
“嗯。”李慕翔说着站起来,走进舞池,跟叶斌和小雷说了一声,就跟马龙一起出了迪厅。
外面的雨已经小了很多,只是淅淅沥沥的下着,街上依然没什么人,丝毫看不到人口过剩的影子。雨中的城市,更显清新祥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李慕翔大大的伸了个懒腰。马龙转头四下看看,问道:“咱去哪?”
“回宿舍吧。”
“要不去玩台球吧。”还不容易出来一趟,马龙决定放松放松。
“也好。”
两人又在台球厅玩了一会儿台球,直到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才打道回府。周日的一天,就这么被两个人打发了。没有什么突发事件,没有什么奇遇经历,平常人的一天,在无聊中自寻其乐。
走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马龙没有撑伞,任由雨水落在身上,抬头看看天,感慨道:“这就是大学生活啊。”
李慕翔还未说话,忽然听到附近有个女孩的声音响起。女孩喊的话很清晰,让李慕翔的精神为之一振,女孩喊的是“非礼”。这个词儿足以挑逗起所有男人的“雄心”,但不包括李慕翔。
马龙看了看李慕翔,说道:“英雄救美啊!”
李慕翔咧了一下嘴,问道:“咱是英雄吗?”
“算不上吧。”
李慕翔道:“那救什么美!万一那也不是‘美’不是更亏?赶紧回学校,吃了饭睡觉!”他终于明白,不是自己的生活太无聊,而是自己这人太无聊,无聊的从来都懒得去掺和不无聊的事情。
“也好。”马龙道:“咱也没有主角光环,英雄救美的事儿还是别干了。万一挂了之后不能穿越重生就麻烦了。”又想了一下,道:“要不报警吧?”
“算了吧,警察一向都是等人家把事儿办完了才来的。”李慕翔对警察没什么好感。“再说万一警察来晚了那帮人早走了,到时候还得怨咱报谎警。”
“也是。”
二人的意见达成一致,决定不管闲事。加快脚步,往学校走去。
不远处,一个墙角里,叶斌和小雷被三个小流氓堵在了这。
小雷瞪了叶斌一眼,道:“喊个屁,下着个雨街上哪有什么人。”
叶斌苦着脸哼唧了一声,道:“现在这世道,没人喜欢干英雄救美的好事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