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上黄金瞳-第252章话语权
“哦,对了少南,有一件事我要跟你求证一下。文字首发”杜少彦负责的事情说完之后,卫少名正要开口,却被一直没有出声的于少玲打断了。而她的话也让兄弟几个都有些奇怪,于少玲虽然有权核查凌少南旗下所有公司的财务,但并不负责某一家公司的具体经营,所以都很奇怪地向她看了过去。
“前段时间,我发现凌天投资基金的账上有一笔两千万的现款流动,注入羊城一家新成立一个多月的网络公司,并换取其75%的股权。当时我觉得很奇怪,就去找卢西航问了一下,结果他说是你亲自下的命令,因为有你亲笔签名的传真作为证据,所以当时我就没有再问你,如今你回来了刚好说一下,一家刚成立一个多月,当时只有几十万资本,而且看不到任何收益的网络公司有必要投资这么多吗?”
于少玲的问题让凌少南迟疑了起来,并不是说他不打算公开这么做的原因,而是在思考应该怎样解释才好。毕竟,虽然互联网高科技如今正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方兴未艾,但在华夏国内却是个十足的新鲜事物,绝大多数人都它都不够了解,更谈不上能够看出其远大的发展前景了。
“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反正以少南你的性格应该不会吃亏的。”于少玲也不是非要知道不可,如今看凌少南有些迟疑就耸了耸肩,说了这么一句。
“倒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这点时间里,凌少南已经想清楚了应该怎么表达,理了理思绪后说道:“不过,这个原因比较复杂,并不只是单纯的投资问题,而是牵涉到更高层面上的话语权问题。
在当代社会思潮中,话语权是指影响社会发展方向的能力,他们基本上掌握在媒体控制者或者拥有经济权的人手里。这些人一般地位尊崇,控制着媒体和其他经济实体,他们决定着普罗大众能够听到哪些声音,得到哪些消息,同时也能够让自己不想传播出去的信息在源头就被封杀!
从这种意义上来讲,话语权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工具,是一种信息传播主体对现实的潜在影响力。就目前而言,我们一般认为掌握了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信息发送渠道的人就掌握了话语权,在国外,掌握话语权的一般是那些大型的传媒集团,而在国内则是政府中负责宣传的相关部门。”
于少玲和其他人都不明白,明明是在说羊城那家网络公司的事情,凌少南怎么会提到话语权这么重大的问题上?不过他们也知道,凌少南这么做肯定意有所指,不会是无的放矢,于是也就认真地听了下去。
“在这个世界上,话语权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一项权利,掌握了话语权的人,才能够算得上真正的权势人物,而要得到话语权,则需要付出很多的代价,又或者你已经拥有了令旁人不得不俯首聆听的力量。
虽然金钱并不能够成为主宰一切的力量。但是在这个浊世之上,只要你掌握了巨大的财富,不是那种小富即安的财富,而是那种富可敌国的财富,你就能够挺直了腰杆儿站在万众瞩目的场合大声地说话。
要知道,社会集团的领导作用表现在两种形式上,一种是统治的形式,另一种则是精神和道德领导的形式。前一形式表现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机器,后一种形式则体现为文化领导权或话语权。
人类的一切知识都是通过话语而获得的,任何月兑离话语的事物都不存在,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话语关系,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之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
意识形态是由一个人、一个集团或一种文化支持的一系列相互连接在一起的设想和期望,一系列关于世界是如何运转的想法,一种价值体系。它与某种哲学思想不同,一种意识形态很自然成为一个行动的方案。
媒介的话语权是指媒介在对受众人产生传播效果的潜在的现实影响力,比如说在冷战期间,东西方之间也分别用无线电波传播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此互相抗衡。由于卫星技术的发展,西方的意识形态还在第三世界得到强化,导致本地文化的丧失,而发达国家的电视媒介有迎合消费主义的大都市里的中产阶级要求,媒介所倡导的品位、志趣、时尚、生活方式都有全部西方化。
媒介所传输外界的信息是由某些人或者集团所控制的,一些个人主观倾向不可避免的渗入信息当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报告《多种声音,一个世界》中就曾指出,美联社每天通过世界通讯服务从纽约向亚洲发送九万个单词,反过来亚洲每天只向全世界传送两万个单词。这个道理就跟进出口贸易有些类似,既然对方占据了压倒性多数,那么你的市场上所倾销的,就是对方的观点和价值观了,而当这种倾向性的价值观传播给受众时,就起到了话语权的现实作用。”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凌少南略微停顿了一下,看其他人都在很认真地倾听后又接着说了下去。
“说了这么多,实际上其中蕴含的只有一个道理说话给别人听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很重要的权力!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权力仍是人类最不了解却最重要的一环,特别是对于现在这个时代而言,因为我们正处于权力移转期,眼前的世界正进行解构,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新权力结构,在社会各个阶层中,旧的权力形式正依照新轨道进行重新分配。
新闻传播界发生的情况,也存在着这种旧的权力形式正依照新轨道进行重新分配的现象。互联网出现之后,原本是新闻媒体才有的掌控话语的权力也在悄然发生着转移。它是多数人从少数人那里夺取权力,互相无偿地帮助的故事。这不仅改变了世界,而且还改变了世界改变的方式。
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互联网就是一个大型的社会实验,与所有值得尝试的实验一样,它可能会失败。但这是一个有六十亿人参加的没有路线图的实验,也是一个建立新的国际理解的机遇,不是政治家对政治家,伟人对伟人,而是公民对公民,个人对个人。
在这里,就要提出一个新的概念第五种权力。
首先,我们要明白,第四种权力是欧美西方社会对于新闻媒体在社会中地位的表述,是指在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力之外一种**的社会力量,其社会职能是监法,即对上述三种社会权力进行舆论监督,以保证这三种权力的运作透明,以及社会肌体的健康运行。
就其实质而言,无论这种监督的权力如何表述,都与新闻媒体**自主的社会地位有关。没有**于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之外的特殊地位,实施监法就是一句空话。而新闻媒体获得这种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就是新闻自由的思想。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第四种权力就是新闻自由。
而第五种权力,指的就是互联网上的网络话语权。
近年来,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兴起合网民群体的扩大,一种有别于第四种权力的新的媒介权力形式第五种权力也顺势崛起,迅速地成长了起来。所谓第五种权力,是指相对于第四种权力的依托于各种网络平台的网民舆论权,或网络话语权。从目前来看,这种权力才刚刚冒出了一个苗头,但从网络信息散发的方便性和自由性上来看,它必将迅速地走向成熟,并在媒介**、舆论监督方面发挥主要作用,补充了第四种权力的不足,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
当然,由于国内的网络才只是刚刚兴起,少数几个网站也只有聊天室等简单的内容,所以关于网络话语权,或者网民舆论权的说法,目前的国内还没有太明确的认识,而关于第五种权力的说法,其实也就是刚刚从国外兴起而已。
对于传统的新闻传播、舆论监督而言,第五种权力的出现,正在悄然发生着一种权力转移的变化。简单来说,就是以往传统的新闻媒体才具有的舆论监督的权力,正在向网络舆论或网络话语权悄然转移。
如果说第四种权力是新闻自由之子的话,那么第五种权力就是信息自由之子,其自由天性是由于其独特的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参与、表达与互动这一媒体特征所决定的。
总而言之,就是由特定势力所把持的报刊杂志和新闻发布机关一统天下的舆论和新闻议论局面,终将因为互联网的出现而宣告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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