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首先,按照惯例,在这里向各位一直支持我的读者们表示谢意谢谢大家!!
其次,还要感谢小说阅给了我一个写作的平台,让我有机会讲述这段漫长的故事。文字首发(天朝的规矩,干啥也不能忘了感谢领导对不对?)
小说终于写完了,我也了了一番心事,从此以后,我再也不用熬夜写书,同时精神也可以放松了……(自己庆贺一下吧)
说起这本书,可能后来的读者还不知道,最开始的时候,我没打算写什么书,而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于我去年在网站上发表的一个贴子。
当时,有人在贴吧里诉苦,诉说自己由于赌博而遭受的惨痛经历,声泪俱下,看得我也是感同身受,因为,我自己曾经也是个赌徒。
后来,一方面是自己没什么事儿干,太无聊,另一方面,抱着凑热闹的心理,我也学着别人把自己的经历写在帖子上,然后发了出去,权当是消磨消磨时间,不过,写了几千字后,忽然发现对这个东西着了迷,写着写着就停不下去了,所以,这才成就了今天的这本书我的烂赌人生……
说实话,我不是什么职业作家,连个菜鸟作家也算不上,从前也没写过书,经验什么的就更别提,从小学开始起,我的作文就从来没及格过,而且,我本人的文化程度也不高,本来可以当个留学生的,可是后来输光了学费,大学没能念完,严格来讲,我的学历就只有高中文凭差不多。
因此,我的文章风格大家看着可能有点儿怪异,结构也不是那么完整,重点也不是那么清晰,甚至时常在书中爆粗口,在这里,我希望大家能够谅解,不要跟我这个只有高中文凭的人一般见识,好吗?
我的书,与其说是一本小说,倒不如像是在以聊天的形式和各位网友侃大山,我知道,自己的能力有限,不能像其他大作家一样,语言优美,用词准确,我只能尽我最大的努力,用很平实的语言,来讲述一个故事,不求文章多华丽,只求大家看的清楚明白就好……
不管怎样,从一个贴吧的帖子,慢慢写成一部百万字的小说,也算是我人生中的一个壮举了,恐怕我以前做梦都没想到,像我这样的一个人,竟然在有生之年也能写一本书,无论将来结果如何,我都可以在暗地里光宗耀祖啦……哈哈哈哈
为了这本书,我付出了许多劳动,我本不是一个擅长写作的人,却偏要干这种不擅长的事情,因为什么?我自己也说不清,大概,是一种热情,一种执着,我要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自己的惨痛教训,来向世人传达一个信息戒赌。
赌博的危害有多大,我不说大家都很清楚,有很多人为此家破人亡,有很多人为此妻离子散,更有很多人魂归九泉,相比较之下,我还是幸运的。
即便如此,我仍是失去的很多东西,我赌输了自己的前途,没能上得了大学,成为我永远的遗憾,我赌输了自己的亲情,直到现在,我的父母还对我输掉祖屋的事情耿耿于怀,我赌输了自己的挚爱,我原本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这一切,都毁了……
与此同时,常年的赌徒生涯养成了我各种不良恶习,虽然我年纪刚过三十,却已是重症缠身,我有轻微性心脏病,神经衰弱,等等等等……稍有个风吹草动,就会卧床不起。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存在,那么我今天的现状,就是报应,所以我才劝大家要戒赌,我不记得之前有没有讲过,靠赌博赢来的钱上大都沾着一股霉气,它会给人带来更大的灾祸,有的时候,不仅仅只是输钱那么简单……也许你会说,这是迷信,没有科学依据的,好吧,这个我承认,但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情,真的都能用科学来解释吗?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还是有很多事情无法用现有的科学解释的,就好比运气,巧合之类的东西,你看不见,模不着,但它的的确确是存在的,当现在的人类在嘲笑一千年前的人类无知的时候,大家是否想过,一千年后的人类,同样也会笑话我们无知呢?
当然,请大家不要误会,我只是说出自己的感想,对与不对,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要是觉得不合理,就当我放了个屁,我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够戒赌,而并不是在宣扬什么神权主义,更不是代表某个邪教组织,恰恰相反,时至今日,我仍然是一个无神论者。
好啦……乱七八糟的说了一大堆,在这本书的最后,我还想和大家做一个互动,关于这个互动,是帮助大家解答一下书里遇到的各种问题,由于文字的表达方式有限,很多事情可能在文章里说的不太明白,让大家产生一些误解,通过我和几个比较熟悉的读者的聊天,我先总结了几个主要的问题,给大家做一下解答,如果读者们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在本书的评论区留言,我会尽量将你们想知道的事情统统告诉给各位听。
第一个(这个问题问的人最多),这本书里发生的故事究竟是不是真的?
答:俗话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经历过的事情,我也没办法瞎编,即便是勉强编出一本书,也很容易被聪明的读者看出破绽,当然,小说毕竟是小说,不可能生活里怎么发生的,我就必须要怎么写,既然是文学,总免不了会有一些加工成分,但我是以真实事件为基础,尽量去还原真相,所谓的加工,只是把个别事件对调了次序,让整本书读起来更有悬念,其实细心的读者应该能发现,我在书中提到的很多历史事件都是有据可查的。(包括:2006年世界杯,伦敦七七爆炸事件,中国足球队与英国足球队的冲突,2008年世界次贷危机等等等等……)
第二个,作者同志你到底懂不懂足球?
呵呵……很抱歉,我不懂,我从来都不是一个球迷,我赌球,但我不看球,因此,我对足球比赛的规则几乎是一窍不通,因此,我在书中最开始的几章里,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比如说,澳大利亚对日本的那场球赛,在比赛的后半截,赛场上教练提出要换人,而我却错把换人的场景当成是暂停,后来有热心的读者指出,足球比赛是没有暂停的,这才让我恍然大悟,但我要声明一点,我看到的事情没有错,错就错在我的表达方式不对,所以在这里,我把这个错误纠正一下,并引以为戒。
第三个,小六作为一个杀人犯,你们是怎么把他弄出来的?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给读者们提个醒,小六是杀人犯这个事,是我直接写在书里的,作为读者,大家都知道,但是法官并不知道,而且,就算法官知道,他也不能说判就判,要按照程序走,至于这个程序的细节,我就不得不说说一个老话题有关英国的司法制度。
众所周知,一般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基本上他们的司法都属于**部门,说白了,法官最大,我怎么判,别人管不着,就算奥巴马来了也不好使,更有甚者,搞不好哪天心情不佳,总统也敢给你发传票。(两个典型的代表人物,意大利的总理贝卢斯科尼以及台湾的陈欠扁或者陈扁扁先生)
也许有的读者会感慨,那他们的权利也太大了,总统都管不了,岂不是要无法无天?错,权利是相互制衡的,没有绝对这一说,无论是什么部门,都在各种势力范围的监控下,只有这样,权利才不会被滥用,就拿法官来说,开庭的时候要有陪审团,审判的时候要严格遵照法律条文,稍有差池法官都要负上很大的责任,因此,每一位法官在判决时都要小心翼翼,力求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写到这里,可能又有人会感慨,多好啊,办案清廉,公平公正,简直是再世包青天,呵呵……哥微微一笑,你们想的太简单了,凡事都有两面性,严格依法办事固然是好,不过,一旦时过境迁,制度就会僵化,死板,教条主义,在这一方面,英国的司法制度就远不及中国的灵活多变。
说到僵化和死板,我就不得不提一下英国的一条臭名昭著的法律《**人保护法》。
当初,不知是英国哪个脑残的家伙制定的《**人保护法》,他的本意是想保护英国**人的权利,出发点是没错,可是,在实行的过程中,由于过分偏重**人的保护程度,致使英国造就了一批世界上最穷凶极恶的少年儿童。
有两个发生在英国真实的案例,足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案例一:一天晚上,有一名十五岁的青少年(男),闯入一家居民户中,依靠暴力手段,强(奸)了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子,后来,该女子报警,警察却没有将那名十五岁的男子逮捕,反而控告那名二十多岁的女子强(奸)**人,理由是,男子未满十八周岁,所以免于任何刑事责任。
案例二:一名中国留学生在自己的家里遇上一名持刀歹徒,在搏斗中,不幸被歹徒刺死,年仅二十二岁,后来,经过调查取证,法官宣判歹徒无罪,理由同上,男子未满十八周岁,所以免于任何刑事责任,更可气的是,据说那名歹徒还有两天就过十八周岁生日,我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的……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会义愤填膺,怎么可以这样啊!!杀人放火无罪释放,还有没有天理啦?!!分明就是英国政府对中国人的种族歧视!!是啊……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是这么想,可是后来,经历了许多事情,我又想通了,这其实跟种族歧视没有任何关系,法律就在那里摆着,你既然来了别人的地方,就得遵守别人的规矩,你不理解,是因为脑子没转过弯儿来,只要善于寻找其中的漏洞,一条看似荒唐的法律却可以变为保护自己的有效武器。
因此,基于以上的前提,让我回来说说小六这边,当时,我帮小六月兑罪的理由十分简单在法庭上,我们向法官阐述,小六今年未满十八周岁,属于**人,要求法官免除一切刑事责任。
听上去好像有点儿不可思议是吧?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我出的这个主意并非无稽之谈,首先,小六本人个子很矮,大概只有一米七多一点,再加上他那副东方人的面孔,按西方人的逻辑,说他十四岁也有人信,实际上,小六当时已经二十多了……
法官听了我们的阐述后,还真把这话当回事儿,当即要求小六出示身份证,不料小六却大咧咧的告诉法官:“我是中国人,老子是偷渡来的,既没有身份证,也没有护照,想看身份证?不好意思……没有!!”(这倒是句大实话)
法官说:“你没有身份证,就不能证明你未满十八岁。”
对呀,既然你不能证明小六未满十八岁,那又怎么能让他负担刑事责任呢?
此话一出,当时整个法庭的人全都愣住了,后来,不得已,法官宣布暂时休庭,跑到后面办公室翻箱倒柜的开始查资料,查阅了半天坏了!!法律上根本就没有这一条,这案子可怎么判?!!
按说这事儿要是发生在中国,谁管你够不够十八岁,先把你xx了再说,可是,在英国,由于审判方式的教条化,法官偏偏就认这个死理儿,既然谁都不能证明小六未满十八岁,那这个案子就不能定罪,再后来,法官一本正经的要求小六必须要出示身份证明,否则案子只能延后审理。
小六的回答是:“那好吧,你放我回中国,我拿中国身份证给你看。”
法官说:“不行,案子还没结,按照法律,你不得擅自离境,万一跑了不回来怎么办?”
小六:“你不让我离境,我就没有身份证。”
法官:“……”
我估计当时法官连杀人的心都有,就差拍桌子骂娘了,这时,法庭上有人提出,既然小六是中国人,那就让他去中国大使馆要身份证明。
法官一听,好主意,快去吧,我却在一旁摇摇头,心想:死洋鬼子,要是什么都被你们想到了,我还用混吗?
果然,我天朝大使馆再次展现神威:“对不起,这个叫小六的人,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出国,也没有护照,更没有机场出入境记录,因此,我们不承认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谢谢您的合作,再见……”“砰”的一脚,又把球踢给英国政府了……
每每想到此事,我总会忍不住感慨一下难道我不比你们更了解中国人的办事方式吗?
这下,法官傻眼了,就好像手里捧着个大榴莲,臭气熏天,还扎手,丢也不是,不丢也不是,无奈之下,法官综合了各方面的意见,然后经过陪审团商定,由于身份不明,本案无限期延后,小六暂交保释金外出,在这期间,一定要想办法搞到身份证明,什么时候找到了身份证明,案子再重新开审,退庭!!
小六唯唯诺诺直点头:“遵命,法官大人……”
于是,小六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出来了,可能有的人很好奇,不是要求小六找身份证明吗?总得有个期限吧!!限期多长时间?
哎……(表情故作痛苦状)怎么着……也得个两三百年吧?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期限啊?!!
第三个问题到此结束,太长了……
第四个问题,看你的书里又是黑帮,又是杀人,又是贩毒的,英国的治安是不是很乱?
答:不一定,这个要看环境,英国的城市划分与中国不同,他们那里分富人区和贫民区,富人区治安相当不错,几乎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人员素质也很高,对中国人还算客气,其实这是当然的,有钱人家不愁生计,谁会没事儿总想着犯罪呢?而且,有钱人家的孩子家教也很好,说话彬彬有礼,他们不会因为有**人保护法而四处横行。
当然,一说到贫民区,我就头疼,探长布莱德也头疼,那里聚集了全英国最黑暗,最龌龊的一群人渣,酒鬼,瘾君子,非法移民,大小黑帮头目,最高峰的时候,黑帮组织统统加起来有上百个,什么“诺丁汉之鹰”,“曼彻斯特黑狗”,“利物浦眼镜蛇”等等等等……尽是些稀奇古怪的帮派名字,让人听了感觉既害怕又有趣。
这帮蜗居在贫民窟的家伙,成天靠骗取政府救济金度日,好吃懒做,不思进取,钱花完了,就满街四处打砸抢,不过,打砸抢只是手段,他们没指望能抢到值钱的东西,反而他们更希望被警察抓去,只要一被抓,他们就可以进监狱,进了监狱以后,吃穿住暖气费用就全省了。
为什么他们那么希望进监狱?哎,让我怀着悲痛并且酸葡萄的心情,给大家介绍一下资本主义那万恶的监狱生活吧……(哭)
首先,英国的监狱一般是两到四人一间,房间明亮,环境舒适,冬天二十四小时暖气供应,幸亏英国夏天不热,要不然还得安空调,屋里有电视,注意,是每间都有哦……还能玩ps2,xbox(游戏机),条件好一点儿的地区还能上网。
其次,伙食方面,牛肉,鸡肉,羊肉,xx肉,只要你能想到的肉,基本上都有,面包,香肠,蔬菜,水果,巧克力,牛女乃,糖,可乐,果汁,过节有大餐,火鸡,等等等等……(擦你妹……比我在家吃的都好),其他生活用品方面,香烟,画报,甚至(色)情杂志都有的卖,另外,在监狱服刑的人员,可以抽大麻……
当然,这么优越的物质条件,自然不用犯人花一分钱,全部政府买单,如果换做是我啊,我坐牢都坐的不好意思了,按照咱们的思维方式,怎么说也得帮政府干点儿活吧?可惜,不用,谁要是敢使唤犯人干活,那就是侵犯人权,一告一个准,以至于某些狱警连东西掉了都不敢叫犯人帮忙捡,生怕落了个侵犯人权的罪名。
如果你天生是一个贱骨头的话,非要干点儿活才舒服,那好办,监狱方面给你安排各种工作岗位,例如打扫卫生,厨房帮工,设施修葺,工作非常轻松,也不累,政府还给发薪水,不低于国家最低标准,而且绝不拖欠犯人工资,由于在监狱里吃住全免,等你出狱以后,还能挣到一笔不小的积蓄。
精神方面,政府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组织教会里的教友去监狱传福音,劝你信上帝,归耶稣,当然,传福音是次要的,这帮教会的人去监狱的主要任务是,倾听犯人们的意见,假如说,你作为一个犯人,在狱中受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受到歧视,或者狱警态度不好,一般教会的人都会主动问犯人:“这里有没有公职人员欺负你?有的话告诉我,我帮你投诉他!!”
(这里插一句,如果是我当犯人,要是有人问我要不要投诉,我会大声斥责他:你千方百计想要置我们亲爱的狱警同志于万劫不复之地,到底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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