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香君满怀 第三章 穿越定律之中毒

作者 : 超级黑白灰

我要怎么办?我急得是抓头发扯耳朵,奈何话也不会讲,跳也跳不动。十个月的胳膊腿现在就会爬,四脚朝地,爬得再快有屁用!

这边一堆小丫鬟轮流的逗弄我,那边大丫鬟柳叶又带着刚学步的李小子过来了,于是娘亲的屋里丫鬟小孩凑一堆,胭脂水粉桂花油的味道把我熏得头昏脑胀,不自觉的就眯起了眼睛。

柳姨一看我眯着眼睛,就以为我困了,抱起我摇了摇,哼着小曲就开始哄我睡觉。我担忧着生死大事,哪里愿意在情况不明,敌我难分的关键时候睡去,谁知柳姨就这样摇了几下,我就身不由己的梦周公去了。

一觉醒来已经是灯火明亮,也不知道几点,记挂着心头大事,责怪自己怎么会睡着了。突然看到老爹和娘亲就在旁边,李管事和酿酒师傅们侯在一旁,柳姨忙着伺候我吃东西,李小子被柳叶牵着满地的横冲直闯。得,重要人员集合了。

我以为这是逃亡的前兆,月黑风高,人员齐整,老爹不愧是老江湖。

于是把心放下了一半,暗暗为自己的精明喝彩。

就在我做好了一切心里准备,决定开始惊险的江湖逃亡之旅时,老爹和娘亲叽叽咕咕几句,大伙就拍拍走了。

这是怎么个状况?我呆呆的看着房门,那是一头雾水。

我啃金大侠和古前辈,那是从小学一直啃到了高中。发现老爹和唯一的客人吴员外都身怀武艺,我认定他们一定是江湖中人。这个发现让我心里那个鸡冻啊!难道我穿越就是因为江湖的需要,我身负着一统江湖的伟大使命?

所以说,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很大的差别,我不清楚是自己太疯狂,还是这个古代太淡定?

江湖,就这样离我远去,事实是江湖就没有在我身边出现过。为此我郁闷了很久。

玉麒麟第二天就回到了我的手里,柳姨还弄了条红绳把它挂在我的脖子上。

作为武林江湖梦的代表物品,我对玉麒麟是又爱又恨。想扔掉吧又有点可惜,带着吧,一看到就生气。于是天天把玉麒麟拽手里,最后决定等以后找个机会把它送当铺去。

但是整个顾府从丫鬟到还不会说话的李小子都认定,这个玉麒麟乃小小姐的心爱之物。娘亲还带着我到和尚庙里住了半个月,就为了给这块玉麒麟开光。

时间总是在你还没有注意到的时候就已经走远。三岁的时候,我终于看淡了。

从吴员外出现了以后,没过多久顾府又来了一位赵大叔,一位皮肤很黑的罗姨和一位背着剑的古大伯。年年如此。

吴员外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跟老爹打起来。地点不限,打完就走。

赵大叔来了就和老爹连喝三天酒,喝完酒倒头就睡,地点不限,醒了就走。

罗姨一来就和娘亲粘一起,然后老爹就只有睡书房的命了,所以老爹很讨厌罗姨,却还要表现出十分高兴的样子。

好在罗姨就待五六天,而且罗姨走后娘亲会下三天厨。要不然我估计罗姨根本进不了顾府的大门。

“四大怪人”里,我最喜欢的是古大叔。

他每年来的时候都会给我带礼物。第一年是一块纯黑的豹子皮,光滑亮丽,柳姨给我做了小披风和对襟夹袄。第二年是一匹枣红色的小马,成了我的宠物“小红”而不是坐骑,因为我根本骑不上去。第三年是一对琉璃金鱼灯,就挂在我的房里。

当然这不是我喜欢他的原因。每年“四大怪人”都会给我带来礼物,虽不值什么钱,却胜在稀奇古怪。我也不管老爹脸色如何,反正照单全收。

我喜欢古大叔完全是因为他的剑。怀着对大侠的崇拜,我一直想模模这把剑,但是我用尽一切手段,却连剑的边角都碰不到。

古大叔虽然背着剑,在顾府的时候却只和老爹聊天,聊几天就走人。

今年古大叔走的时候带走了我的玩伴,快四岁的李家小子,并给他取名“李翼”。

我一直都很好奇,为什么自己一生下来就取好了名字,李家小子却没有。原来是等着这一出啊!

李翼走了以后,我的悲惨生活正式开始。

先是玩伴没有了,我一个小女孩心眼再多也倒不了蛋了,然后老爹给我请了两个先生。一个教识字和画画,一个教弹琴和女红。于是我开始了装病和逃课的长期奋斗。

这不青衣城最好的大夫又被请到了顾府。

这大夫心知肯定又是顾家小姐为了应付先生而装病,冲冲把了脉开了张温补的方子就赶紧告辞了。

大夫刚走,娘亲叹了口气也出了我的房门,估计又去找老爹诉苦发飙去了。

娘亲一消失,我就嚷嚷着要喝桂花蜜,要吃枣泥膏,要这要那的。把柳姨和丫鬟们指使走。然后一个人跑到后门的马房找我家小红。牵着小红就往后山跑去。

这后山不大,景色也平常。我却一直期待来个“后山奇遇记”。然而这一次我遇到的却是一条蛇。

如果我知道今天黄历不宜出门,忌上山犯蛇虫。估计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装病逃课了。

后山不大,景色也平常,除了附近打柴的樵夫基本没有人。所以我对自己期待的“后山奇遇记”也不报什么希望。

也幸好这里没有什么人,我才敢牵着小红过来。不然谁看到这么小一个小孩牵着这么大的马,还不惊得下巴都掉下来。

其实还有一个月我就四岁了,加上上辈子的二十一年,我从未把自己当小孩看。但现实是,这二十多岁的灵魂装在四岁不到的身体里,是不可能有人知道的,所以不提也罢。

而我的宠物小红,大名“红孩儿”,是东境名种,已经是半大的马了。比我不知道高出多少。要不是性情温顺,这一年多来又经常和我亲近,也不可能牵着就走。

我不是第一次来后山,有时候一个人来,多数都牵着小红。美其名曰“遛马”。

这后山除了低矮的灌木丛和零星的不知名的野花,也就右边的小树林值得一游。上次我一个人溜过来还在小树林的尽头发现一条小溪,不过对于我这小胳膊小腿来说,还是蛮远的。

好在今天天气好,时间也宽裕,所以我决定带小红过去一饱眼福。

牵着小红走在小径上,偶尔停下来采采野花,这小日子过得,可比练字绣花幸福多了。

哼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左手牵着马,右手拿着几朵野花打节拍,心情那个好啊!就差没有蹦起来。可是今天注定了不平凡,才走了没多远,小红就不走了,甚至还倒退了几步。

我使劲拉,小红不动。说好话,小红没反应。推马腿,小红也不给面子。我开始急了,这什么情况啊?小红还从没这样过,哪次不是牵着就走,牵着向左就不会往右的。

绕着小红研究了半天,我也没研究出个所以然来。正纳闷呢,不知不觉就倒着走了几步,被块突起的石头一绊,身子向后倒去。把我摔了个四脚朝天。

什么叫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我七荤八素的躺地上,好不容易缓过神来。刚动了动手准备爬起来,就感觉手腕一疼。

转头看去,只看见一条花花绿绿的蛇尾巴消失在灌木丛中。我后知后觉的惊出一身冷汗。想抬起手来看看伤口,发现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还没等我开始后悔,就已经没了知觉。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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