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这样过了两年,平平静静,每一分,每一秒都充满了思念,她才发现原来思念也可以把人逼疯,原来爱也可以改变一个人,彻彻底底的改变。
她离开他时什么也没带走,却带走了他的习惯,他的爱,同时一颗心也遗落在他的身上。懒
她喜欢周日时做上一大桌子他爱吃的菜,像经年前每一个与他一同共度的周末那样,默默的等他回来;她会背上网球拍去球场挥汗如雨;她亦会一个人弄茶,一个人去飙车,一个人去听海,一个人去看星星,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他喜欢,他的喜好融入了她的血液,慢慢的成了她的习惯,日子久了,她早已分不清到底是他的喜好,还是自己自小养成的习惯了。
子夜时分,她会抱着抱枕,听着他喜欢的歌,听着他曾经深情为她哼唱过的歌,一首一首的听,一点一点的回忆,然后一个人流泪到天明。
她曾一遍一遍的问过自己,她恨过他吗,恨过,当许安宁告诉她他与她之间婚姻所谓真相的那一刻,她真的恨他,这个世界上谁都可以欺骗她,但是只有他不行,因为在他面前她是不设防的。
于是她利用手中掌握的凌氏核心机密,算计他,本想着要他和欧阳志远两败俱伤,可是他却一如既往的全心全意的信任她,她才知道,自己错了,他是爱她的,于是,在最关键的那一刻,她悄悄的修改了数据,帮凌氏赢了合同,但是她知道自己走的太远,她亦知道他和她一样,要让自己爱的人用整个心对着他,不允许有半份的欺骗。虫
她骗了他,利用了他,心中的不安与内疚,不允许她留在他身边,于是她离开他。
她离开了他两年,七百多个日夜,思念与愧疚早已把她整个人掏空,于是她回来了,一如她离开时一样,悄无声息,没有一丝痕迹。
她悄悄的回到他身边,来到凌氏应聘,改了名换了姓,不改的只是对他的一往情深,每一天她都努力的工作,办公室中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忙忙碌碌,快乐的像个蜜蜂。
她所要的幸福其实很简单,和他在同一个屋檐下工作,能远远的看着他,知道自己亲手做的企划方案他能够看到,走他走过的路,呼吸他呼吸过的空气,对她来说就足够了,而且是那么的奢侈,奢侈的幸福。
她来凌氏一年,他未曾知道,凌氏太大,像她一般的低级员工面见总裁的几率,算起来比火星撞地球的概率也高不了几分,她又总是小心的躲避着,也就更加的难上加难。
他和雨桐的事她早就知晓,说不痛那是骗人,可是她却默默的接受,她想,既然自己不能陪在他身边,那就让雨桐来陪他好了,雨桐人好,会全心全意的对他,把他交给她,她放心。
虽然她早就知道,感情的世界里没有谦让,但是,她伤他太深,她不能原谅自己,真的不能原谅。
可是他和她还是遇见了,也许是上天的安排,或许是他与她的缘分未尽,那日她去提水,她本是可以在自己的楼层中接水的,可是她却偏偏跑到一层去提,这是她的习惯,她无数次躲在楼道的阴影中悄悄的望他,只是这一次,她没算准会那么的巧,她不经意间撞到了他的怀里,于是一个看似已经结束的故事又开始慢慢的在眼前延展开来,一点一点的展开。
虽然,她清楚的知道,这个故事也许到头来还是会痛,也许不会有任何结果,但是她还是身不由己的陷进来,正如南杰和她说过的一样,不曾尝试,又岂能知道结果。
可是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即使知道结果,知道前面是火坑,她也会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只要他不放手,她亦不会放手。
记得年少时,她曾在一个夏日的午后,捧着席绢的《罂粟的情人》看了整整一个下午,她看书一向极快,书十分的薄,但是每一页对于她来说都不能轻易的翻动,书一页一页的看,泪一滴一滴的流,窗外蝉声凄切,屋中酷暑难耐,她却浑然不知。
小雨打趣她太痴,她只是痴痴的笑,那时她说:“这个爱情真美,这辈子拥有这么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身边能伴着这么一个痴心守候的男人,不枉来人间一趟。”
小雨接过她手中的书,摇摇头:“姐,这个书不好,到头来这是做情人,有什么意思。”
她笑道:“婚姻只是一个形式而已,用法律来强行把两个人死死的拴在一起,如若是深爱的两个人已和为一体,爱到骨髓,早已分不清彼此,又何苦在乎一个形式。”
经年前的一句玩笑,没想到现在成了事实,她真的遇到了一份刻骨铭心的爱,她不再有过多的奢望,也不需要什么名分,只希望陪在他身边,做他的罂粟情人,对她来说,已经足够。
一夜的欢愉,第二天的后果自是非常的严重,小雪睁开眼时,已是将近十一点,看看身边他的,依旧安睡,安静的像个孩子,脸上自是见不到惯常的邪魅与霸气,只是一片难得的安宁。
她贪婪的看着他,两道浓黑的俊眉,微闭的双眸,挺直的鼻子,再配上线条柔和的薄唇,刚毅中不失儒雅,她久久的凝望,许久才有些恋恋不舍的收回眸光,起身,才发觉自己一直被他紧紧的环于臂膀之中,她小心的从他的怀里钻出来,穿上睡衣,舍不得叫醒他,去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