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确定。不过我们可是试试,到时候就知道答案了。如果我们能在自然情况下相遇,也许世上真有这东西。”凌云也觉得缘这东西,很玄。
对于理性的她来说,也不大相信,只是,既然他问到,那就敷衍一下吧。
先过了今天再说,也许世上根本就没缘。
“好,不过时间为一个月。”司凯臣是个商人,而且是个精明的商人。要是他们真的没遇见,那他跟她岂不是要就此成为平行线。所以他要设个时间点,到点了还没遇到,他就要用他方法了。
“一言为定。”凌云握着司凯臣的大手,很爽快答应了。
心里琢磨着,一个月……应该够了。
像他这样经常出去玩的人,又怎么会记住一个女人一个月呢?
谈妥了,凌云也打算走了。“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要走了。”
“我送你吧。”虽然司凯臣答应了她一个月,不过他还是想跟她多呆一点时间。
“不用了,我自己走就行了。是不是你对每个女人都这样?”凌云笑着问。要是让他送,岂不是知道自己在哪里上那个班。
“不是,我从来不在酒店过夜的,完事了就走了。不过你是特别的,我想走,可是身体却不听使唤。”司凯臣觉得自己完全破坏了以前的规矩。
因为这个女人,一切都不同于以往的人。
“别太相信直觉,那东西不靠谱。”凌云睨着司凯臣,提醒他,这也是希望他不要再对自己产生兴趣。
特别?男人在哄女人的时候,会经常说这话。不过她相信,再特别也是有期限的。过期了,特别也会变成平庸。
“在跟我撇清关系吗?”司凯臣知道她话里有话,收紧了自己的双臂,把她抱得更紧了,好像怕她溜掉一样。
“我们本来就没什么关系。”凌云平静地说,眼睛看着前方。
司凯臣才不管这些,就算没有,他也可以变成有。“等我,我们一起走。”
这是命令。
一起就一起吧,也不差这一会了。现在想买件衣服来换,也没那么早开门,等一会也好。
“好。”凌云点了点头。
司凯臣下了床,就这么赤条条地走进浴室,一点也不觉得这样有问题,好像凌云已经无数次看过他的身子。
而凌云看见了,也真的没有不好意思。他都不怕被看了,她这个观众也不用害羞,大方欣赏好了。
她看着手中的钻戒,然后有点愤怒地一把扯了出来,拿着戒指的手臂举了起来,可转念一想,就这么扔了,怪浪费的。
于是她把钻戒放在了包里,打算拿去当铺当掉,换点钱也好。
这时,司凯臣也收拾好了自己,穿戴整齐,精神好像不错,比自己好多了,也没什么疲倦的痕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神采飞扬。
“干嘛盯着我看?突然发现我很帅吗?”司凯臣走过去,把坐着的她拉了起来,拥在怀里。
凌云也伸手抱着他的腰,与他紧贴着。“早就发现你很帅了,不过觉得你的衣服有点脏了,于是就多看了两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