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汪傲晴想了想,很爽快地答应了。
“在我公司附近吃吧,我最近比较忙,实在没时间去远的地方。”凌云约在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厅,最近忙于投标的案子,不能抽出那么多时间。
汪傲晴,说得好听点,是个自-由职业者,实际就是个不务正业的。换工作比换衣服还勤,毕业后的这些年,做过的工作不下二十份,没有一份做得长的。
用她的话说,她生来就是为了被爱的,不是被老板劳役的。
所以工作对她而言只是兼职,她的正职是找个好男人嫁了,做个幸福的小女人。
不过,天有不测之风云,她走了霉运。
汪傲晴在经历了N段恋情,走马观花了一轮之后,还是孤家寡人,孤芳自赏着。
应验了那句话。骑着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
而她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了,常常会在自家阳台大喊几句来宣泄一下。“天下好男人何其多,为何没有一个属于我?”
汪傲晴虽然是离约定的餐厅远一点,不过还是先到了。
因为她的职业很自由,有大把大把的时间,还能完全由自己支配这些时间,一天24小时都自己管理自己。
没错,她又炒老板鱿鱼了,第N次‘荣膺’无业游民。
汪傲晴看了看时间,凌云应该差不多到了,怎么还没来的。于是她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催催凌云的。
可刚按了号码,手肘就被一个路过的客人撞了一下,然后听到道了一声粉身碎骨的声音。“啪……”
接着,汪傲晴发出了尖叫,目光移到了手机的残骸。“啊!我的手机!”
“对不起!”对方的道歉和汪傲晴的尖叫同时响起了。
汪傲晴赶紧看了看自己那散架的手机,无限的惋惜之情呈现在她的脸上。
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是这是很贵重的东西,烂了当然会觉得可惜。
不过,汪傲晴现在却是严重的表里不一。因为她的心在笑,大笑特笑,狂笑,嘀咕着终于有机会换个新手机了,还不用自己掏腰包。
“我可怜的手机,你来到我身边才两星期就结束了生命,我太对不起你了。”汪傲晴蹲在地上,把手机的残骸捡了起来,捧在手里,眼睛盯着那些碎片,眼眶里还有两颗泪珠欲掉不掉的挂在那里。
那样子看起来,好像真的很伤心。
而那个男人看着汪傲晴那夸张的言辞,皱了皱眉头。那手机看起来很破旧了啊,外壳都掉漆了,还有不少的刮痕,哪里像是两星期前买的?
“小姐,你确定你的手机真的是两星期前买的?”那个男人双手抱胸,垂下眼,看着汪傲晴,一副你在说谎的表情。
汪傲晴的嘴角抽动了一下。这家伙怎么会这么精明的,居然被他看出来了。不过大好机会可以敲诈一部新手机,这诱,惑还是太大了。
她决定拼了。
因为对于一个失业人士来说,一部新手机的价格也是天文数字了。再说了,她看中苹果6,却囊中羞涩,现在老天给她送手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