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疼痛,彭越也没有时间揽着凌云,让她趁机越过了他。
凌云趁机逃离了彭越的束缚,以最快的速度朝自己的房间走去,把门反锁。
“靠之,你这个狠毒的女人!”彭越站在原地,望着凌云迅速逃离的背影,愤怒地咒骂着。
关上房门后,凌云马上拿出自己的大行李箱,然后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好久没用了,行李箱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凌云记得上一次用的时候,是打算和彭越结婚的时候。
那一次从娘家打包了自己所有的东西之后,没有和家里任何人打过招呼就搬到彭越家里了。
反正家里的人为了那10万块哥哥婚房的首付款,已经把自己推给彭越,容不得她说半个不字。
虽然嫁给彭越也是凌云的心意,但是那时候凌云就在想,如果彭越没有那10万块,他家里不是有公司,她爸爸妈妈是断然不会答应这门婚事的。
嫁给彭越之后,凌云就很少回家了,基本上一年也就回家一次,有时候工作忙,一年到头也没有回过家一次。
凌云常常怀疑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不得父母的喜欢?
难道因为她是女孩子,就是亏本货?不然,为什么哥哥就享受衣食无忧的日子,自己就要做哥哥婚姻的垫脚石?
就连大学的学费也是那么的不公平,哥哥的学费就由爸爸妈妈全权负责,而凌云的学费就要自己去解决。
爸爸妈妈甚至说出,如果没有办法自己搞定学费,就不要继续读大学,出来工作的不负责任话语。
倔强的凌云,不愿意就这样放弃读大学的机会,于是靠着自己的一点点勤工助学费,再加上风雨无阻地做各种兼职和做家教,省吃俭用地过日子,总算艰难地凑足了学费。
那时候,同寝室的室友都嘲笑凌云是“拼命三娘”。
凌云每次都一笑置之,其实凌云也好想像她们一样,花着爸爸妈妈的钱,衣食无忧,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在大学里找个男生拍拍拖,牵牵手,上上课,快乐地过日子。
可是不行,凌云没有这种福分,这样安逸的幸福,似乎从来就不属于自己。
凌云的命,凌云的生存,似乎从来就是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努力去争取的,这些年的历练,造就了她坚强的性格。
乍暖还寒的四月天,感受到了一丝清冷,凌云不禁打了个冷颤。
为自己披上了一件粉紫色的长开衫,忽然觉得跟自己身上的鹅黄色连身裙,倒是挺搭配的。
不管遇到天大的事情,一定要保持最美好的形象,绝不邋遢,这是凌云的原则。
站在落地镜子前的凌云,仔细地打量着自己。
忽然望到了脖子上的吻痕,若隐若现,是司凯臣留下的。
手下意识地模模自己带着吻痕的脖子。
想起了早上试穿衣服的时候,高大的司凯臣环绕着自己的腰,拨开自己脖子的衣领,霸道地印下一个唇印的样子。
司凯臣说,有了这个烙印,就不能靠近别的男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