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傲晴一边走进门一边赞不绝口,眼睛还在四处飘来荡去的参观着凌云居住的‘金屋’。“哇,司凯臣到底是一方神圣,他对你可真舍得,这样漂亮的别墅,也只有他才有能力甩手就送给你。单单是这个片区的公共设施所交的费用就已经不低了吧?”
这幢别墅区,是本城最高级别的住宅区了。当然,除了像司家、宋家这种可以独占一个山头的除外啦。
“比起之前听说那片专门留给那些对祖国有极大贡献的老外聚居区还要高级。看来,人比人,还真是会气死人的。”
汪傲晴说着说着,凌云打断她,眼睛睨着她。“你的语气里怎么听起来酸溜溜的?”
其实,她自己倒是没有什么感觉,不就是一个睡觉的地方吗?
当初,司凯臣说让她住这里,她也没多想就来了,不挑剔。
“我哪有啊?我喜欢这里,真的。只是,这里是有钱人的地方,我只要有机会来这里看一看,就觉得非常荣幸了。”汪傲晴一副沾了凌云的光的样子,十足的仇富姿态。
凌云用沙发上的抱枕打向她,一边笑着一边说。“你小妮子是不是想着我的运气那么好,怎么?你不服气?”
“没有啦,这是你应该得到的。我要是个男人,也会这样对你的,只要我有这个能力的话。”汪傲晴无限感触。
看看凌云住的地方,且不说室内的东西如何名贵,单单是屋前有车库,有个小花园,就已经是许多人望尘莫及的了。
想到自己住的那个小窝,她觉得自己二十六年的生命算是白活了。不,她不会甘心的,她一定会找到她心中的真命天子的,她一定会过上好日子的,嘿嘿!
想通了,她又开心起来了,为凌云高兴。
即使司凯臣给不了凌云所有,起码在力所能及的地方,给了她最多,最好的东西。
最重要的是,他能让云开心快乐,让她总是挂着笑容,十足幸福的小女人。
这种发自内心的甜笑,是彭越无法给予的,却是云最需要的。
可是,当凌云告诉汪傲晴,自己回家的事情的时候,她又为她难过。
她抱着凌云,安慰着对她说。“我就是你的家人,一直都是。以后,你的娘家就是我那个小窝了。那里随时都欢迎你的。”
听到这里,凌云仰起头,吸了一下鼻子,不让感动的泪珠落下来,她笑了起来。
因为汪傲晴居然比她这个深受感动的人哭得还要快,很是感性。
她点了点汪傲晴光洁的额头,对她说。“知道啦,小妹。看看你,我还没有哭着,你就先哭起来了。”
她们一起在屋子里走了个遍,凌云打开那个高大的衣橱,对着汪傲晴说。“看看里面有没有你喜欢的,随便挑选。现在是我们女人的世界,请尽情挑选。”
说起来,她们成为好朋友,不仅仅因为她们的个子几乎一样高挑,无论衣服和鞋子,都是穿相同的码,而且,她们的品味还在一定程度上是接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