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越对吃的不挑,他的妈妈做什么他就吃什么。虽然他觉得凌云做得要比他妈妈做得好吃得多,但是,有他妈妈在一起住,他也就让他的妈妈做饭。
凌云对吃的,只要是家常便饭就行。加上职位高了,时间都不够用了,久而久之,她也就不下厨房了。
后来,住进了这间别墅,她只要有时间,总会在回来的路上就进超市采购,自己做饭给自己吃。
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她知道如何爱惜自己。
许多时候因公事,不得不陪客人在外边吃,外边的东西总不如自己做的好吃。这是她自己认为的。
她的这个行为,让司凯臣对她赞赏有加,感到自己对她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个女人的身上,到底有多少令他赞赏的美德?
和她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觉得她的身上有着令他很想知道,而又还没有知道的东西,然后就越想了解她多一点。
有些女人,和他相处一分钟,都知道她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就再也受不了和她相处下去。有些女人,表里不一,说一套做起来又是另一套,让人作呕。
经常在女人堆里流连的司凯臣,不得不打心底里觉得自己运气好,遇上这样一个极品女人。
可是,她今天遇上了什么人或者什么事吗?怎么她的身上有一种令他费解的气味?
他坐不住了,站了起来,走向厨房。
凌云做着一般的家常菜,一条清蒸东星斑鱼,红萝卜炒鸡肾,加上汤水。
这汤水是水鸭煲淮山,再加一小把金虫草,滋润养胃,很是适合她跟司凯臣这样经常要外出吃饭应酬的人。
她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手里捧起汤水,转身,看到了倚在厨房门口的男人,她一个招呼。“来,帮忙把这个捧出去吧。”
司凯臣看着走到眼前的凌云,她穿着可爱的围裙,一副家庭主妇的样子,心里觉得很温馨。
他自问,自己要的不就是这样的一种生活吗?
他下意识地伸出手,接过凌云手里的汤水,转身走向了餐桌。
靠近厨房帮忙,是他小时候偶而为之的事情。他小时候进去过厨房,求着家里的女管家吴妈,让他帮忙一下。
可是,吴妈总是说。“你是少爷,这种地方不是你来的,被老爷看到会骂的。”说什么也不让他靠近。
后来,他总在家里大人不在家时,吴妈只煮他一个人的菜时,才肯让他帮忙一下。
他也只是看着吴妈,好奇地看着她做出一道一道美味的菜肴来。
第一次凌云让他帮忙时,他觉得奇怪又有意思,心里有一股小小的兴奋。
凌云是这样说的。“人,总得吃饭吧。做饭的地方就是厨房,哪有不近厨房的人存在呀。”
是呀,那些在国外读书的日子里,司凯臣也亲自下过厨过的。
不过,煮出的那叫做‘食物’的东西,他和蒋天吃下去后,就闹肚子了。
明明是按着食谱做出来的,怎么就变成了这个样子?
蒋天好起来之后,就直接把他列为厨房的拒绝来往户了。他也就不再靠近这叫个厨房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