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靡全球之青春系第一校草 第六章 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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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

一个学生喊道:“a班的落日正在弹吉他呢!”

陶皖条件反射地朝对面望去——落日正抱着木吉他,坐在草坪上,手指在琴弦上飞舞,就像落日那般沉稳优雅,俊美的容颜让人舍不得移开视线,脸上是似有似无的笑意,而这笑意也似乎只是为了——

年一在一旁跳着搞笑的孔雀舞,还硬要拉上流烈,流烈狠狠的瞪了年一一眼,他才罢休。

女生们的尖叫声一阵盖过一阵,a班真的很好呢,三个大帅哥都在那里。上帝一定很偏爱他们三个人,不仅家境优越成绩拔尖,而且长得一副迷死人的容貌。

这是一首名为《天空之城》的曲子,只有旋律,很悲伤很悲伤。

陶皖静静的听着,这是第一次听落日弹吉他呢。

“好感人哦。”格安感叹,“果然,落日就是落日,身为他初中三年的同学我感到无比的荣幸!”

“你可以再不要脸一点,”陶皖说,“直接说落日是你家的。”

“好啊好啊,我不介意的。“格安故意装作一脸担忧,“可是我担心某人会不高兴。”

“格安……”陶皖深吸一口气,“你知道了?”

“认识你三年了,我还不知道你吗?”。格安开朗的笑着,“喜欢落日三年了吧……唔……某人最近好像还搬到了落日的对面…每天跟三大帅哥朝夕相处…”

陶皖略微有些吃惊,没想到会有这么一个人一直关注着自己。有一种莫名地感动在心里晕染开来,染红了陶皖的脸颊。

“格安,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格安一头雾水。

“不告诉你。”

格安气的哇哇哇直叫,一路追着陶皖跑。

陶皖常常在想,自己的笑容,除了落日,奉献的最多的就是格安,如果格安不在了,也许生活不会惨,只会是残。

缺了那份纯真的友谊。

后来的一段时间陶皖和落日还是没有交集,即使住在对面,每天见面。有时候陶皖睡过头就会看到流烈和年一嗷嗷嗷吵架的声音,吵架的内容无一例外都是年一煮早餐的时候盐放多了或者把盐当成糖了,导致他们去外面买早餐浪费了时间之类的种种。每次陶皖总会一脸诧异,年一就会笑嘻嘻的看着陶皖说,早啊,新邻居。

而这时候年一的脑袋总会被门撞——流烈解释说不小心把门关重了。

然后就会看到他们两个骑着山地车飞奔在马路上,弄得汽车摩托车喇叭直响,可是这也是我们的青春,狂放而刺激。

有时候会有女生带着相机来偷.拍他们的偶像,也有一些女生会递上一封淡粉色封面的信,然后羞答答如韩剧情节般跟他们说:请您收下。

也有的女生比较胆小,就会把信写好放在信箱里,弄得604的信箱总是爆满。至于他们三个谁的人气较高的说法,应该是落日较高一些。

初中部和高中部联合发起了一项投票:奈白的第一校草。受到了奈白全体女生的热捧,最后因为落日,流烈和年一差不多平票,所以一致决定他们三个成为奈白的三大校草。

这个投票还引起了轰动,甚至他们三个走在路上还会造成困扰,平时在教室学习的时候总是会有很多女生蜂拥而上,弄得老师都不能维持秩序。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他们高傲而帅气,只可远观,是王子一般存在的人物。可是陶皖慢慢发现,其实不然,年一搞怪热情,流烈狂放不羁,而落日……陶皖说,她想不出什么来形容他。

或许人世间最美的词也不能形容他吧。

至少落日知道了陶皖的存在。

夏天总是炎热中带点闷,时常一场大雨淋湿了莘莘学子,也凉快了他们的心。

好多高一新生扔掉书包,在雨中奔跑,跳跃。雨水打湿了他们的全身,可他们还是冒着生病的危险在雨中高歌,仿佛是升入高中的喜悦,也仿佛是摆月兑初三的自由,总之,他们青春了整个青春。

在高三的学生看来,应是很羡慕,他们每天只能埋没在题海中,一张又一张的试卷填满了他们的生活,复习资料堆满了课桌,快淹没了头顶,每天晚上做作业到深夜,还要面对逐渐变得频繁的考试,顶住压力,朝着梦想前进。

因为,老师和家长总是说梦想是和学历挂钩的。

陶皖的生活也被埋葬在了题海中,因为她要跟上落日的步伐。

所以每天的每天陶皖总是抱着一大堆的练习资料和试卷奔走在北幽的小径上,为此格安老是笑她快变成书呆子了。

尽管这样努力,陶皖也只能勉强保持在前二百名。

格安觉得不能总是这样,于是自作主张替陶皖报名参加了文学社。文学社的内部觉得陶皖的文笔不错,又看陶皖的文章经常会在校报上登出,便让陶皖成为了文学社的成员。

“柳格安,你做的好事!”陶皖一脸埋怨,“这样我的成绩会下降的,我不能分心。”

“陶皖,你这就不知道了。”格安挽着陶皖的胳膊,“你看,落日帅哥在音乐社,是文学社的隔壁,而且每逢校文艺汇演,音乐社和文学社都会合作的,好像是合作音乐剧。这样你不就有更多的机会接触落日了吗?我可是为你着想!”

陶皖就这样被忽悠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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