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那是我昨天赢的,我把我欠你的钱连本带利的全打到你帐上了,那多出来的两千块是我孝敬你的(血色之殇009刻意制造的机会内容)。”
“……”
“呃,是钟离瑞给我的。”
“……”
“这钱是我靠脑力斗回来的,是正经的辛苦钱,放心吧,他根本就不知道我是谁,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是谁。”
“……”
“你问我,我问谁去?”慕薇雅的声音里透着一股不耐烦的味道,恶狠狠地说道,“诶,还真是这么巧,我们俩就这么遇到了(血色之殇009章节)。”
“……”
“我怎么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巧,遇到了就是遇到了,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啪。”
慕薇雅利索地挂断了电话,蹲在马桶上皱起了眉头,也不知道这个死老头在担心什么,她的身份,这个世界只有两人知道,一个是自己,另一个就是那死老头。
查档案?
呵呵,档案里的“慕薇雅”不过是个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解救出来后就寄存在孤儿院里的可怜虫,钟离瑞根本就查不出什么。
不过……
她盯着脚尖月复诽着:她最近似乎与钟离瑞见面的频率高了一点,虽然他们始终都是要见面,但不是现在,这比她原本计划的速度快了一点。她讨厌自己安排好的节奏被打乱,看来,得适当躲着点那个人。
“砰。”
卫生间大门被打开,慕薇雅猛得回神,顿了几秒,她按下了马桶的冲水按纽,慢悠悠地从格子间里走了出来。
站在镜子前的金雁看见身后的影子,笑着回头,“薇雅,这么巧,你也到卫生间。”
慕薇雅一边点头,一边走到洗手池洗手,随口问道,“你怎么也在这里,策划部不是都白天上班吗?”。
金雁无奈地撇嘴,“下个月公司的运动品牌服装有个促销活动,时间有点赶,晚上就把我们拉来了(血色之殇009章节)。”
说完,她不满地哼了两声。
慕薇雅不再说话,烘干了手,准备离开。
“对了,薇雅,早晨下班了我们一起吃早饭吧。”
慕薇雅脚步一滞,回头看了金雁一眼,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金雁笑着继续说道,“六点下班,回到家都七点多了,又冷又饿,还犯困,干脆吃了早饭回去,冬天的早晨可冷了。”
“可是……”
“我请客,等会我跟我哥说一声,就这么定了,下班了我在大门等你们。”
没给慕薇雅反驳的机会,金雁自顾自地将一切都安排好了之后,一溜烟地跑了。
慕薇雅站在原地,不满地皱起了眉头,看样子,这个人是铁了心要拦她了,她对结交新朋友根本就没有兴趣,更何况金雁给她的感觉并不好,她总觉得这个人太过犀利,即使温柔地微笑着,那双凛冽的眼睛也让人很不舒服,这种被人窥视的感觉让她浑身不自在。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近似于厌恶的感觉,即使她与金雁只见了两次面,可这种极度排斥的感觉却始终盘亘在她胸口,挥不散,躲不了。
……
眼角偷偷瞅了一眼正兴冲冲收拾东西的金鸽,慕薇雅迅速将背包挎在肩上,也不同任何人打招呼,径直冲出办公区,直接从消防通道走了出去,她刻意绕到了后门,心想这样总不会被金雁看到吧。哪知她才刚走到后门楼道口,还来不及庆幸,金雁就从拐角处的角落里贼呵呵地冲了出来,一巴掌拍在她的肩上,生生将她吓了一跳(血色之殇009刻意制造的机会内容)。
“薇雅,我就知道你会偷偷从这里溜出去,好在我有先见之明,早就守在这里了,哼哼,果然被我逮住了。”金雁双手抱在胸前,眉梢微挑,半眯着双眼盯着她,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模样。
“我……”慕薇雅心虚地开口,却不知道该说点什么,似乎她怎么解释都月兑不了欲盖弥彰的嫌疑。
就在两人僵持间,金鸽从楼上下来了,还隔了七、八米的距离,他就笑着说道,“你们都到了,薇雅,我刚才还到处找你呢,想告诉你金雁改在后门等我们了,没想到你比我还先下来。”
慕薇雅嗫嚅地动了动唇,早知道是这样她就直接走正门了,白费心思。
心直口快的金雁接过话茬,粗声粗气地说道,“等你?等你的话薇雅早就走了。要不是我早就守在这里,堵住了她,我看,今天早上我们就只有老规矩——回家自己煮饭吃了。”
“我……”慕薇雅尴尬地笑了笑,“我是怕麻烦。”
“有什么麻烦的,到了店里直接点就行了,又不是要我下厨。这次我请客,要是你真不好意思,那下次你请。”
金雁笑眯眯地想,这次她请客,下次慕薇雅请客,这样她大哥又多了与慕薇雅相处的机会,她就不信凭她胡搅蛮缠的功夫不能将这两人凑成一对儿。虽然她看得出来慕薇雅对她大哥没什么意思,可有句话不是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她相信只要她大哥多努力,慕薇雅终会看到她大哥的好,只要她大哥高兴,要她做什么都成。她和大哥从小相依为命,大哥总是把最好的给了她,现在她应该为大哥做点事,更何况她看得出来,这次,她大哥是动了真感情,她就是拼了老命,也要帮大哥做成这段姻缘。慕薇雅虽然平时冷漠了一点,但至少到现在为止她还没发现这个女人有什么不好,模样、身材都是极品,配她哥哥正合适。
至于感情……
金雁想,这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多了,找到合适的话题,感情什么的,总会酝酿出来(血色之殇009章节)。
一行三人,各自怀着自己的小心思,坐在了离公司不远的早餐店里。因为才早晨六点多钟的缘故,店里除了几个服务员,没有别的客人,不大的店面显得有点冷清。这是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而最拿手的,还是早点,有粘糊糊的热粥、灌汤包,也有传统的豆浆、油条,当然也有冬天年轻人爱吃的面条,早上吃面条暖和。
若是换在白天中午的时候,这家小店里是找不到座位的,就连门外路边搭的临时饭桌都插不上队。午饭的时间本就不多,许多年轻人索性就点了盒饭拿回公司,或者就蹲在路边一边看风景,一边解决了午饭。
在这条c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上,这样的小店并不多,五个手指头就能数完,还有余。商场里面到是有卖小吃的,但价格就贵了些,有的公司图省事,直接叫外卖,但都是从两、三条街以外的小店里送过来,会耽误很多时间。所以这家小店的生意总是出奇的好,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商业圈里大赚特赚。
三人选了靠窗的位置,金雁小心眼地将挎包放在身边的座位上,一个人占了两个人的位置,这样慕薇雅就得和金鸽坐一排。接过服务员拿来的餐牌,金雁扫了一眼便递给了慕薇雅,“薇雅,想吃什么随便点,别替我省钱。”
“知道你才发了奖金,现在得瑟得不得了。”金鸽好笑地摇头,转过脑袋对慕薇雅说道,“这里的灌汤包不错,要不要试试?”
慕薇雅点头,顺手将餐牌递给了他,“那,你拿主意吧。”
金雁笑眯眯地看着对面的两人,这样多好,“夫唱妇随”,只要他们两人再多接触一点,指不定几个月后,她就要叫这个冰美人“嫂子”,怎么想,怎么美。
最后三人点了两笼灌汤包,三碗糯米粥。
慕薇雅习惯性地舀了两勺白糖在粥里,慢慢搅着(血色之殇009章节)。
金鸽看着她的动作,眼神闪了闪,体贴地夹了一个灌汤包在她面前的小盘里,用筷子挑开一道口子,轻声说道,“这灌汤包最有名的还是这馅儿,这可是用的猪后腿精肉,鲜香肉女敕,皮簿筋软、外形玲珑剔透、汤汁醇正浓郁、入口油而不腻。吃灌汤包,汤的存在列第一位,肉馅次之,面皮次次之。汤如诗歌,肉馅是为散文,面皮为小说。因为小说是什么都包容的,散文精粹一点,诗歌便就是文中精华了。故此,吃罢灌汤包,率先记住了汤之鲜,肉馅是近乎于汤进入味觉感观的,面皮除去嚼感,几乎可以忽略。灌汤包皮薄,洁白如景德镇细瓷,有透明之感,包子上有精工捏制绉褶三十二道,均匀得不行。吃的时候注意抄底,小心烫着手背。”
听金鸽文绉绉地说了这么多,慕薇雅浅笑道,“吃这个还有这么多讲究?”
夹起盘里的灌汤包,她轻轻咬了一口含在嘴里慢慢嚼着。
“味道怎样?”
“唔,真的不错。”
见慕薇雅喜欢,金鸽忙不迭地又夹了一个放在她的盘子里。
金雁一边喝着粥,一边手舞足蹈地说着笑话,一顿饭花了四十多分钟,终于在金氏兄妹满意的微笑里结束。
“哥,我有事,要先到邮局去一趟,要不你送薇雅回去吧。”
“不用了。”
金雁的话音才一落下,慕薇雅就连忙拒绝道,“我坐地铁就可以了,不远,出了站口就到了。”
与这两兄妹的纠缠耗费了她所有的耐心,如果要她再继续的话,她怕隐忍在胸口里的怒火会一不小心爆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