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笑被推出了门外,倒在屋前的石阶上,还没缓过神,就有人将她拉离开来。
呼吸了新鲜空气,常笑清醒了一点儿,回头就见檐上的一根横木又塌了下来,正好堵住屋内唯一的出口。
柳玉熙倒在离门口不远的地方,烈火将他包围,舌忝舐着他的衣襟,也吞噬着他的生命力。
一根横木,似乎分成了两个世界,一个在里,一个在外,至此天涯,生死之距。
柳玉熙不是轻易认命的人,虽然危机四伏,他仍旧争取活命的机会。
努力撑起半个身子,好不容易将受伤的腿从横木下解月兑出来,却被周围的烟气熏得无力支撑,火势实在太大了,比他刚进来的时候,整整打了一倍。
眼前是焚烧的横梁,柳玉熙撑着半边身子,火光将他的脸都映成一种燃烧的颜色,柳玉熙努力睁开发涩的眼睛,望着坐在泥地上的常笑,干涸的唇瓣勾起一缕微笑。
欣慰的,安宁的,极浅的笑容,却似一根无孔不入的蚕丝,钻入常笑的内心,扎得她心尖上疼。
是他救了她,在她的绝望的时候给了她希望,却将他自己带进了深渊里。
“姑娘,快起来吧!”这时,有人将她拉起。
常笑如梦初醒,猛地拉住身边人的手臂,指着屋里,急道:“里面还有人,你们快救火,快救火啊!”
周围人有的摇头,有的叹息,却迟迟没有人行动,身边这人好心道:“这火太大了,还被浇了油,先前扑了这么久就扑不灭,如今更加不可能,姑娘能出来就不错了!”
闻言,常笑如置冰窟,再次看向屋里,已经看不见柳玉熙的身影。
他倒在了火里,兴许已经失去了意识,没多久,就会变成一具烧焦的尸体……
想到那般的风华的人物,就要葬送在这场无情的大火里,常笑只觉得眼睛很涩,心却很痛,一种无法言语的心痛,这种感觉似属于她,又似不属于她,总觉得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就要流失了,压得她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倏然,常笑一咬牙,将旁的一桶水淋了一半在自己身上,又提起另一半水,跌跌撞撞地冲向火场。
旁边有人拉她,“姑娘,人家好不容易把你救出来,何苦去送死!”
常笑一把挣开,脸上如履薄霜,才跑到屋门口,她甚至能感受到大火灼烧肌肤的疼痛,犹如被泡在了辣椒油里,身上的水分迅速蒸发,常笑根据记忆,很快找到了倒在地上的柳玉熙。
他的身上已经开始着火,整个人一动不动,似乎已经休克!
常笑心里一紧,不顾眼前的大火,抬脚跨过横梁,原本沾湿的裙裾瞬间被大火蒸烤,便起了一点儿火星子。
与此同时,常笑将剩下的半桶水猛地朝柳玉熙扑去。
凉水浇身,柳玉熙身上的火苗瞬间熄灭,散发出一团炙热的蒸气。
常笑架起他,才站起身,就觉得头脑发晕,脚步开始摇晃。
火气太大了,非人所能承受的热度,让她的身体机能都开始迟缓乃至麻痹。
外面的人见此,心里都很震撼,这么大的火,灭火的人都放弃了,这两个两个年轻人却不顾自己的安危,抢救对方,这让他们这些隔岸观火的人,情何以堪。
又见两人就在门附近,还在可以抢救的范围,当下,便有人将剩下的冷水往门口泼水,还有两人用湿棉被披身去接应两人,却是受了柳玉熙和常笑的鼓舞。
常笑走了几步,就觉得眼前天旋地转,见门口有人影晃动,心里又升起了希望,咬牙强迫自己清醒,扶着柳玉熙强行冲了出去。
才到门口,常笑的身子便软倒下来,立即有人将他们分别扶住。
几人才出廊檐,就听得身后的屋子一阵巨响,伴随着灼烧的噼啪声,周围的气流都震了几震,却是房屋倒塌,烧作了一团。
众人暗叫一声险,见救出的两人都摊在地上,纷纷跑过来看。
常笑首先回神,瞥见一旁的柳玉熙,忙不迭爬过去看。
他的衣服已经被烧得不成样子,脸头发也被烧焦了不少,脸上沾满了灰尘,嘴唇干涸开裂,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玉熙,玉熙,你怎么样?”常笑轻轻摇着他的肩,心慌意乱,竟无法在第一时间冷静地给他把脉,只能进行本能地呼叫。
柳玉熙眉头一皱,缓缓睁开了眼睛,见是常笑,眼里吃了一惊,“笑笑?”
“我没事!”常笑打断他,伸手将他黏在眼睛上的发丝捋开,眼里有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让她的眼睛都有点儿湿润,“我们都活着出来了!”
柳玉熙松了口气,见她的头发乱成一团,脸上乌七八黑,只余那一双眼睛,依然清亮透彻,清晰地映着自己的身影。柳玉熙微微叹息,很快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心疼道:“傻笑笑,你已经出来了,何必要进去,万一出不来了,怎么办?”
常笑一笑,笑的眼里都是泪,拉住他的手道:“你也是傻瓜,这么大的火,大家都放弃了,只有你一个人傻乎乎地往里面冲,万一出不来了,又怎么办?”
柳玉熙眉头一动,嘴角泛起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伸手揩去她脸上乌黑的痕迹,嗓音很温柔,“我孑然一身,大不了一死,可你,大好的年华,不应该埋葬在火堆里!”
常笑忍住眼里的酸涩,笑道:“那你呢,大好的年华,难道就该埋葬在火堆里?玉熙,你不顾一切来救我,我常笑也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大不了死在一起,黄泉路上也做个伴,没什么好可怕的!”
虽说求生是人的本能,但是在特殊情况,感情会在一定程度上让人迸发出强大的勇气,乃至于忘记生死。那一刻,她隔着一道门,望着里面的他,从容赴死的笑容,让她很难过。宁可舍了这条命,也不愿他葬送在这场无情的大火里。一种道义,更是一种莫名却又深刻的感情,常笑搞不清楚那种感觉,姑且看作是亲情。
闻言,柳玉熙眼眸骤深,不禁回握住她的手。
不管她这句话有意还是无意,都深深地烙进了他的心里……
柳玉熙和常笑被附近的居民送回天青医馆,李大夫和阿保见了都大吃一惊,李大夫更是急红了眼睛,见常笑只是轻度灼伤,这才微微放了心。反倒是柳玉熙,身上的灼伤比较严重,尤其是被横梁压过的右腿,不但重度骨折,还有严重的烧伤,背上也有大面积的灼伤,根本走不了路,到医馆都是被人抬进去的。
常笑本想亲手替柳玉熙处理伤口,但是李大夫坚持不让,非得让她先把自己的伤处理好了,李大夫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大夫,常笑自当信得过,又见自己一身狼藉,确实该收拾一下,医者首要的就要保持自身清洁,以免造成感染,便让李大夫为柳玉熙治疗伤口。
常笑回房处理了身上的伤口,这才去看柳玉熙。
李大夫已经帮柳玉熙用冷水清洗了伤口,包括面部和身体,此刻,正要给柳玉熙上药。
因为背部烧伤面积较大,加上重伤在小腿肚子上,柳玉熙便俯卧在床榻上,因为烧的太严重,身上的衣服都去除了,只在身上盖了一层薄毯,覆盖了大腿以上,腰部以下,方便疗伤。
衣服扔在一旁的木盆子里,衣服上满是焦黑,混带着斑斑血迹,以及一种皮肉烧焦的黏糊味道。常笑眉头一紧,转而去看柳玉熙,就见他仰躺在床上,原本乌黑柔顺的发丝有了不同程度的焦糊,此刻被捋到颈侧,露出大片的背部,上面又红又白,还起满了水泡,至少也有了深二度的烧伤。他烧伤的小腿,伤口更是呈焦炭状,还接了焦痂,让人看着都觉得疼。
常笑看他在外的肌肤,几乎没有一块好皮,就连脖子上都有发红的痕迹,并起着清水泡,常笑看得眼里直发酸。他的头朝离偏着,常笑看不出他的表情,但见他脖子上都是冷汗,必是给疼的。
若非他进来的时候,将那床浸湿的被子盖在自己身上,之后又将自己推出来,他在火场里闷了那么久,也不会烧的如此严重。常笑还想起他几个月后就要考科举,这个样子,也无法安心读书,甚至上考场!
李大夫见常笑面露哀愁,以为常笑是担心柳玉熙,忙不迭道:“我已经为他接好了骨,伤口处理得及时,只要好好养伤,这腿也不会落下什么毛病,就是这皮肉上太严重的灼伤,可能会留下点疤痕!”
常笑听到前面,松了口气,听到后面,又悬起了心,“爷爷,可有什么祛疤的良药?”
太完美的东西,总容易让人有爱护欲,犹如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毫无瑕疵,让人赏心悦目。之前,常笑将他从人贩子手里救回来,好不容易将他身上的伤都治好了,也没有留下什么疤痕,经过一段时间的修养,气色什么的也都见好了,一眼看去,真是风神俊秀,完美无双。
这样的柳玉熙,让常笑多少有一种特殊的成就感,犹如救了一只国宝,让她心安理得,又有种奇特的荣耀感。而今,她曾苦心维护的完美在一夕之间遭受了如此重创,起因全是为她,乃至于留下无法弥补的瑕疵,她心里蓦然涌起一种难过,愧疚,甚至是自责。
李大夫皱了皱眉,眼里有一种为难,“法子倒是有的,但是药引子太难找了,寻常人是用不起的。其实,只要好好养伤,是可以将疤痕降到最低的。”
这番话,却是有了委婉的劝说之意。
李大夫多少有些理解常笑的心思,柳玉熙为救常笑受如此重伤,常笑自然希望他好的越全越好,哪怕留下一道小伤口,常笑都会为此愧疚不安。他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来治疗柳玉熙的伤。
常笑低眉不语,也知道李大夫已经尽力,是自己钻牛角尖了!
反倒是柳玉熙,缓缓转过头来,对常笑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男人留几个疤很正常,我之前还嫌自己身上太干净了,这下可好,倒是能添几分男人气!”
常笑知他是怕自己愧疚,故而安慰自己,却不好让他在受伤患之苦的同时,还担心自己,不免轻轻一笑,算是释然了。又见他脸色不好,额头,鼻子上更是出满了细汗,唇色也苍白干裂,显得分外虚弱,显然是刚接了骨,给疼成这样的。
常笑便上前,从旁的盘子里拿起一块消过毒的丝帕,给他仔细擦了脸上的汗珠,又对李大夫道:“爷爷,我来给他上药吧!”
李大夫见她虽然收拾了一番,到底遭过火灾,气色也不是很好,有考虑到男女授受不亲,不免开口道:“笑笑,你也受伤了,还是早些去休息,这里就交给我吧!”
柳玉熙也道:“笑笑,不劳你了!”常笑摇头,语气很坚持,“爷爷已经将玉熙的伤口清理干净了,只是上药,又不费神,笑笑能行的!”
其实,上药才是最费神的,尤其是这样的伤,轻了重了都不好。
李大夫见她态度坚决,知道她想回报柳玉熙,又见她没有大碍,平素作风也坦然,只得点头,端起清理用的盆子出去了!
常笑坐在床边,拿起装药的瓷盒,用手挖了一块柔软的白膏,轻声道:“先擦脸吧!”
他的脸算是灼烧度最小的,只微微发红,起了一点红斑,擦药后,根本不会留下疤痕。
柳玉熙配合地侧仰起头让她擦药,常笑一双素手其实也被火烧伤了。她先前擦药的时候,想要要来照顾柳玉熙,沾了一手药膏也不方便,又见伤的不重,便没有涂药。现在,身上涂了药膏的地方,还黏糊糊的。常笑的脸伤的也少,只涂了少部分的药膏,吹了一阵凉风,现在已经干了大半,不大看得出来。只感觉脸部湿润,跟涂了乳液差不多,却舒服得紧。
为火所伤,便要取凉药来敷,且不宜过快干却,利于给伤口消炎降火。
药膏一沾手,沁人的凉意便取代了焦灼的痛感。常笑便知道这药膏是绝好的,至少对于天青医馆来说。常笑自己所用的也是这种,是李大夫在自己进房之前特意塞给她的。说是对灼伤疗效奇好,就是太难配置,他自己也只有两瓶。给了常笑一瓶,常笑可以理解,没想到剩下的一瓶居然给柳玉熙了!
柳玉熙灼伤面积太大,一瓶下来,估计也就用的差不多了。常笑不禁感谢李大夫的用心,因着疼爱自己,对她的救命恩人也十分厚待。
常笑将药膏一点点抹匀在柳玉熙的脸上,药膏是白色的,抹开了却是透明的,才抹完脸面,常笑便发现柳玉熙脸上的红斑变淡了一点儿。
见此奇效,常笑比自己涂了还要高兴,又挖了一块大的,抹在他的背上。因着背上烧的比较严重,常笑便将动作放轻了,一点点将乳白色的药膏揉开了,直到擦遍他背上的每一寸肌肤。
常笑作这件事情的时候,显得出乎寻常的认真,不仅是职业的道德,更是对他的一种用心。
柳玉熙面色如常,眼底却有一抹深思,她的用心细致,他自是感受到了,正因为如此,心里不免有些叹惋。
她不明白,自己之所以这样做,只因为在他心里,她是最重要的。只要她平安无事,什么都是值得的。这一切都是他心甘情愿的,她不需要愧疚,更不需要回报,乃至于觉得欠了他的。
擦完了背部,常笑便一路往下,擦到腰部,常笑掀开一点薄毯,柳玉熙便有些紧张,忍不住开口道:“笑笑,你帮我上了小腿上的伤便回去吧,剩下的可以叫李大夫来!”
从前,尽管两人以兄妹相称,好歹没有血缘关系,如今,更是连名义上的关系都不存在了。孤男寡女,她虽说是为他上药,太过亲密了,也不好。她待字闺中,还与谭雅伦在交往,自己不想坏了她的名声。
常笑一愣,她没想过这么做有什么不妥,上辈子自己学西医,也接触过不少男病患的身体,就连*,上解剖课的时候也见得不少。只在腰臀上擦点儿药膏,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常笑更没往歪处想。此刻见柳玉熙提起,常笑才恍然想起,古代男人在这方面是比较保守的,他一个大男人能让自己在他只盖着一条毯子的情况下上药,已经算是很开明了,这还得益于当初自己给他上药的经历。如今,要掀开他唯一的遮羞布,柳玉熙就耐不住了,男人,总有顾及颜面的时候。何况,他们男未婚,女未嫁的,更需要避着点儿嫌,他也是为自己考虑。
常笑没有勉强他,自己倒是没什么,主要是怕柳玉熙难堪,为他留着点儿面子。
常笑在腰上抹了药,便掠过臀部和大腿根,直接给他的小腿上药。
这块皮肤算是烧的最严重了,因着接骨,结出的焦痂都撕裂了,一部分已经凝成了血痂,一部分还在往外冒着血丝。
常笑才抹了一点儿药膏上去,柳玉熙便颤了一体。
这伤药对于未破的伤口,能缓解疼痛,对于破皮的伤口,还是有一定程度的刺激性,柳玉熙这块皮肉可谓是完全裂开了,习惯了之前上药的柔和,陡然这么一刺激,柳玉熙的身体条件反射地一紧。
常笑停在原地,有些难以下手。若是换了常人,她未必如此顾忌,自当是怎么好怎么做,但此刻,她突然见不得他疼。
柳玉熙也就是突然疼痛的那一刻,有些不适应,很快,便放松了身体,见常笑停住了,不免回头对她道:“笑笑,我没事,你上药吧!”
对方都这样说了,常笑只想着早完早好,便咬着牙给他涂了药。
抹完了腿上的伤口,柳玉熙这才对常笑道:“笑笑,时间不早了,你受了惊,又累了一晚上,早点去休息吧,剩下的,便让李大夫或是阿保来给我上药。”见常笑要说话,柳玉熙又道:“我知道你担心我,想亲手照顾我,你的心意我心领了,你这么不眠不休地照顾我,我也担心你。”
闻言,常笑一笑,微微点了点头。
虽然已经大半夜了,但是阿保和李大夫还等在厅子里,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谁又能睡得着。
见常笑来了,两人都看向常笑,常笑对李大夫道:“爷爷,劳您幸苦了一晚上,现在去休息吧!玉熙有的伤,我不方便上药,便交给阿保了。我也回房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李大夫本就担心常笑受了惊,还这么劳累,怕她的身体扛不住,这才不肯去睡,此刻听她肯去休息,总算安了心,便点头同意了。阿保对于帮柳玉熙上药,自是没有异议,只是显得有点儿局促。
柳玉熙给他的感觉,太有距离感,一开始不理人的时候,他简直不敢上前跟他说话。后来,他眼睛复明,性子总算温和了一些,但是,在阿保眼里,依旧觉得对方高不可攀。虽然柳玉熙穿的是和他一样的粗衣麻服,住的是同一个贫民屋檐,但是,对方天人一般的长相,以及那种无意中流露出来的,堪比贵公子的气质,都让他望尘莫及,乃至于自惭形秽。所以,平素阿保和柳玉熙基本不说话,就算遇见了,柳玉熙仅是点头致意,阿保也就傻傻地笑一笑。柳玉熙不摆架子,甚至是拿平等的目光看待阿保,但是他的经历,以及他内敛的个性,导致他无法和任何人都相谈甚欢,这一点阿保却是理解的。
阿保去给柳玉熙上药的时候,柳玉熙也不吃惊,只是从容地让他上药。
阿保挖了一坨药膏,都不知道如何下手,还是柳玉熙催促了,他才闭着眼睛抹了上去。
因为紧张,阿保下手有些不知轻重,柳玉熙皱眉,却没有说话。
阿保来之前,柳玉熙把自己能上药的地方都涂了药膏。只有极少的几个部分,柳玉熙自己勾不着,才需要阿保帮忙。柳玉熙的个性,独立而要强,自己能做的事情,他一般不麻烦别人。
好不容易上完了药,阿保也出了一身热汗,不是累,而是给紧张的,慌慌忙忙地收拾好东西,然后又慌慌忙忙地出去了。
阿保看柳玉熙,就是看神仙一样的感觉,总觉得自己离他太近,都像是亵渎了他。而且,他身上有种气,让他不自觉地生出敬仰之感,他说不明白,隐约觉得,那是一种贵气,跟他们这种默默无闻的老百姓是不同的。
柳玉熙见他出门的时候,磕到门槛,险些还绊了一跤,还疑惑地皱了皱眉,暗忖,是不是自己平时太严肃了,所以,阿保才这么怕自己……
与此同时,项府,项月又在闺房里狂砸东西,这一次,比上次更严重,几乎把屋子里能摔的都摔了!
小莲还是蹲在地上默默地捡着东西,先将那些能伤人的碎瓷给捡干净了,扔到一旁的盆子里,再捡那些无关紧要的,等项月发完了脾气,她也就捡的差不多了。而后再用扫帚扫一扫碎屑,基本上就能清理干净了。这样,等老爷来的时候,也不至于脸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项月每次见小莲捡东西,都觉得火上浇油一般,有的人在气头上,对方越是忍气吞声,她便越想折磨。
脚边也没有什么厉害的东西可以踢,项月就拿起桌上的一杯茶,连茶带杯地一起朝小莲摔了过去。
茶杯砸中小莲的手臂,又滚落在地上,茶水洒了小莲一身,好歹茶水不热,小莲没觉得烫,只是砸中的那块地方有点疼,隔着衣服,小莲也看不出伤口,只觉得肯定是青了!
虽如此,习惯忍气吞声的小莲连吭都没有吭一声,只是抬起眼睛,可怜巴巴地看了项月一眼,而后拾起掉在地上的茶杯和茶盖,一起放进了装垃圾的盆子里。
项月还想拿东西再扔,但是桌上的最后一只茶杯也给她扔完了,便冷哼一声,坐在了旁的圆凳上,大口地喘气,想来摔了半个时辰,手也酸了,人也有点儿乏了。
但她的怒气还没消,眼里盛满了怒火,语气恨恨,“这么大的火都烧不死她,李常笑,还真是福大命大啊!本小姐就不信,她的运气能一直这么好!”
这话说的嘲讽,又咬牙切齿,带着一种极致的恨意。
人是她派去杀的,她自然也派了人去盯梢,李常笑被救出来没多久,消息就传到了项月耳朵里。这事儿,她花了不少心思,自以为万无一失,就在家里等着李常笑身死的好消息。哪怕是烧残了她,缺胳膊短腿,或是毁了容貌也好。谁知,对方不但没死,连一点儿重伤也没有,如何让她不生气。
小莲以为项月还想再干一回,心里不免忐忑,小声道:“小姐,这事儿咱们已经做得够冒险了,你可千万不要再来了!这要被抓住了,就算是小姐你,蓄意杀人,也难以月兑身啊!”
闻言,项月狠狠皱眉,睨着小莲道:“你懂什么,我要做事,自然是想办法干稳妥了,万不会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话音未落,门口便有一人接口,“你要做什么事?”
就见一位身穿深绿锦衣的中年男子推门走了进来,相貌与项月有三份相似,眉宇间却透着一股子奸猾气,此人正是项月之父,项光。
项光见了满地的狼藉,眉头就是一皱,对项月道:“月月,你又因什么事发脾气了?方才,又说要干什么事?”说出这番话,项光却是有些无奈又头疼。
他这个女儿,也不知道是遭了什么孽,十三岁那年她离家出走,回来后就变了。那时,他本要好好责罚她一下,让她不知轻重,离家出走。可急坏了他,把莱州城翻遍了,也没找着她的影子。城里人还道是出了大案子,寻通缉犯,谁人知道,是他项太守的掌上明珠离家出走了!
谁知她回来后,就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吃不喝,把自己的怒气都消磨光了,在屋子外面好话说尽了,她硬是不肯出来,正要砸门的时候,她出来了,整个人却瘦了一大圈。自己怀疑她在外面受了委屈,想替她出头,她却什么也不说。先前都闹绝食了,自己也不敢逼她,直到一个月后,她主动告诉自己,说是在外面轻信他人,差点儿让人卖了,心里很受打击,故而才如此。
自己也就信了,谁知,她此后性情大变,平时倒是没什么,一有不顺心的事情,就大发脾气,尤其喜欢摔东西。有一次,自己也就是说她两句,她二话不说就要走,他又是个爱女如命的人,出走一次,就变成这样,再走一次,他如何放心。家里也不差这点儿钱,也就由着她去了。
项月微微皱眉,仔细看了项光的神色,确定他没听到什么要紧事,便随意道:“没什么,就是我最近去谭府,雅伦哥哥都不肯见我,我心里烦,就想做点什么讨他的欢心!”
闻言,项光叹了口气,避开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走到项月身边的凳子上坐下,劝道:“月月,虽说我们项家和谭家在你爷爷那辈就约定了你们的婚事。事到如今,你爷爷过世许久,我又带着你背井离乡多年,难保这事儿不发生变化。为父也拜访了两次谭府,在朝中更是时常跟谭太尉打交道。谭夫人跟你母亲是好友,她也很喜欢你,看得出来,她是赞成这件婚事的。但是,谭太尉在这件事情上,却有点儿保守,既看夫人的意思,也看儿子的意思。主要是谭家公子雅伦,我看他好像不太喜欢你,我听说,他还跟一个贫民女子纠缠不清,可见一颗心不在你心上,你去了,他也是爱理不理。没成亲,他就这样对你,这要是你嫁过去了,为父也不在你身边,无法时时刻刻都关照你,你要是受了委屈,为父心疼你啊!”
闻言,项月便看向项光,“爹爹是什么意思?”
项光便道:“两个人在一起,最重要的还是要有感情,谭雅伦对你不好,你嫁过去怎么能幸福?就算有谭夫人为你做主,让你不至于让外人的看轻,但若是谭雅伦在闺中欺负你,她为人母,这些事情,总不好管吧?退一步说,她就算能管,一个是她儿子,一个是她儿媳,谭夫人难不成处处帮着你,而让自己的受委屈儿子?未免说不过去!为父的意思是,这件婚事,你是不是要再考虑一下?”
闻言,项月瞬间变了脸色,猛地站起身,尖声道:“爹爹,我跟你明说了吧,我就是喜欢谭雅伦,从小就喜欢。不管他喜不喜欢我,我都要嫁给他。你要是敢退了这桩婚事,不管你是不是为我着想,我都死给你看!”说到最后,项月几乎是吼出来的,眼里满是刺人的尖锐,带着一种极端和愤怒,让人看出她不是在开玩笑。
项月虽然任性,且不好管束,但是有一点,项光还是知道的,那就是说到做到,这倔脾气,让他无奈又害怕。此刻,听她这么一说,项光心里一紧,唯恐她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忙不迭站起身,拍着她的肩膀安慰道:“月月,你别激动,为父只是问问你的意思,没有说要退了这门婚事。既然你那么想嫁给谭雅伦,那就嫁,为父一定让你风风光光地嫁。你可千万不要做傻事啊!你娘去得早,我就你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你要是出个好歹,叫为父怎么活!”说到最后,好不心酸,倒是真心疼爱这个女儿。
见此,项月也缓和了脸色,转而扑入项光的怀里,低声道:“是月月错了,不该向爹爹发脾气,爹爹可要说话算话,一定要力促我和雅伦哥哥的婚事!”项光连连答应,两人又说了会儿话,项光吩咐小莲赶紧收拾屋子,再伺候小姐休息,便离去了!
项光走后,项月望着满地的狼藉,笑的一脸毒辣,“李常笑,这事儿,还没完!”
第二日,常笑早早地起来了,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柳玉熙。
柳玉熙早就醒了,只是他伤了腿,不能动,只能躺在床上。
平素柳玉熙起很早看书,常笑也是知道的,生物钟一旦形成,便成了一种习惯。常笑猜他早就醒了,故而端着盆子伺候他洗漱。
谁知,柳玉熙却坚持要自己来,常笑无法,只得将乘了盐水的杯子递给他,让他漱了口,又端着盆子,让他自己洗脸。
常笑发现,柳玉熙就算在做洗脸刷牙这样的小事,动作也是不缓不慢,极其优雅,丝毫不损气质。常笑想,这样的涵养,只有大家庭里,才能养出来吧!偏生,他住的是贫民窟,穿的是贫民衣,吃的是贫民食,过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也许,有的人天生就有这种气质呢,所谓的贫穷贵公子,即便如此吧!
常笑昨晚上便将自己身上洗干净了,也将烧焦的部分头发给剪掉了,虽然头发短了一点,绑起来,也不明显。但是,柳玉熙伤的太重,不宜在水里浸泡,便只能擦身,因着昨日太过匆忙,没来得及给他打理头发。他的头发依然一团糟,烧焦的部分便黏胶在一起,看起来跟个变形的鸟窝似的,配上他那张脸,真的是很不协调。
常笑是个爱干净的人,别人怎么样她不管,但是熟识的人,邋遢了她却有点儿受不了。条件不允许,她倒也不讲究,若是条件允许,她势必要将对方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再说了,谁脏着又能舒服呢?她看柳玉熙,平时粗衣麻服地穿着,却打理得很干净,就连屋子里也是一尘不染,可见也是个爱干净的人。头发乱成这样,他想必也是很难受的,只是不好意思开口,犹如她刚开始认识他的时候。
常笑没说什么,却是主动端来一盆热水,给他洗头。
柳玉熙有些诧异,却没有拒绝,只是轻轻扬起唇角。
毕竟,常笑照顾过他一段日子,有的事,她习惯了,他也习惯了!
常笑用皂角在手上抹匀了,再给他揉头发,这种事做的多了,常笑也学着做些花样,想着自己在现代,理发师怎么给自己洗头,手上也如数动作,配合着独创的按摩技巧,一边问道:“怎么样,是不是很舒服?”
时至今日,常笑和柳玉熙已经不像当初认识的时候那样拘谨了,彼此都很随意,甚至能开玩笑。
柳玉熙一笑,轻轻点了点头,“笑笑是从哪里学的?”
柳玉熙倒真的有些好奇,自己离开的这一年里,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何她不但性情大变,连喜好以至于擅长的东西都变了,撇去长相不说,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
自己想不明白,也只能将她归于在祁家受了刺激,失去记忆,乃至于性情大变,不然,又能怎么想呢!毕竟,祁家少夫人疯了事情,在西秦是人尽皆知,自己当时在军中听说了,急得好几天合不了眼。可是,他也清楚,他没有权势地位,就算回京了,也于事无补。后来倒是回京了,听到的却是她失踪的消息,他当时双目失明,又落入人贩子手里,被他们殴打折磨,身体的伤害他不怕,主要是心里,一直坚定的信念轰然倒塌,让他十分绝望。
常笑没多想,只觉得这事儿解释起来很麻烦,便随意道:“自己琢磨的!”用毛巾给他擦了头发,常笑见他有一部分发丝因灼烧纠缠在一起,理也理不清,灵机一动,忽然开口道:“玉熙,不如我给你理个发吧?”
------题外话------
伤疤什么的,都能痊愈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