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尘和周景轩认识,是一年前的事了。那次是在国际会展中心有一个美食会展,沈尘过去做兼/职,当迎宾的礼仪小姐。周景轩那天是贵宾。
像这样的兼/职,站一天只能赚八十块大洋,活月兑月兑的廉价劳动力。沈尘穿着七八厘米的高跟鞋站了半天,脚痛得差不多麻木了,脚后跟和脚掌心火辣辣的,也不知道有没有磨破皮。
女乃女乃的,要是以后我有钱了,绝对不穿这种廉价劣质的高跟鞋了。沈尘心里恨恨地想。到时候哪双鞋磨脚就果断扔掉,管它多少钱买的。
活动结束的时候,外面却下起了大雨。这不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吗?靠。沈尘简直气得想吐血,眼巴巴地站在展厅大门前看着这场大雨。
“小姑娘,没带伞吗?送你一程?”
沈尘还在发呆,突然发现面前停着一辆黑色轿车。沈尘对车完全没有概念,看着这车,完全不知道是什么来头。车里的人大概四十岁的样子,一副儒雅模样。
“不用了,等雨小了,我自己回去吧。”
社会上的人三教九流,沈尘还是有点自我保护意识的。再说最近有女大/学/生被人骗去挖了肾,沈尘才刚刚毕业,还不想这么快废掉呢。
“雨很大,你放心,我是刚才的贵宾,不是坏人。”
这男人笑得文质彬彬。沈尘这家伙有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她绝对是“外貌协会”的成员。这男人应该不是坏人,就算是坏人,也是个高级的坏人,不会这么快就对她下手。而她今天搭了便车之后,不留联系方式不就行了吗?哈哈,就这么决定了。
就这样,沈尘认识了周景轩。当时小姑娘一下车就跑了,却不幸将钱包掉在了周景轩的车上。钱包里有沈尘几乎一个月的伙食费呢,虽然还不到一千块钱,但对沈尘来说却都是辛苦钱。更最要的是钱包里有沈尘的身/份/证。
第二天,正当沈尘要死要活之际,一个男人打来电话,说要归还沈尘的钱包。
谢天谢地,就知道一定会打来的。幸亏沈尘钱包里有一张刚刚交过话费的话费单。
男人给了沈尘一个地址,说只要去这个公司的前台,报上沈尘的大名就可以拿回自己的钱包了。沈尘连说n声谢谢,心里却叫苦不迭,心想,这回名字和电话都暴露了。还好只用去前台拿,看来是自己想多了,这男人对自己没什么兴趣。菩萨保佑!
瞧,想当初沈尘是多么单纯的一个小朋友啊!比纯净水还要纯!简直就是“农夫山泉有点甜”的级别!
这么纯的妞,周景轩这样的老油条能不惦记上吗?周景轩要么不出手,出手就一定得拿下!多少女人排着队等着,削尖脑袋要做他的女人呢。他不允许这个小丫头把他当成大恶人一样,唯恐避之不及。多跌份啊!
虽然他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但是沈尘也不是傻子,不会把自己往火坑里面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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