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情调皮女狗仔 第三十四章

作者 :

香港

“唔——好香哦,喏,这个给你,allan——”

“鸡蛋仔?不是吧,小童,这就是你要请我吃的大餐?你不是找到了工作了吗?是不是也该请我吃顿好的?”

allan指着手中的街边小吃,香喷喷味道扑鼻而来,他看着朱思童笑着问道。

朱思童咬了一口鸡蛋仔,酥脆的外壳,软绵的夹心,鲜香四溢。

“你这个大少爷,吃惯了山珍海味,肯定很久没吃过了吧?快尝尝看,我小的时候放学之后就会来这里吃,老板的手艺真是二十年如一日!我都答应要来陪你逛逛,当然要尽尽地主之谊!”

“听你说的这么好吃,我再不尝尝岂不是很没风度?”

朱思童看着他吃,自己也觉得开心,她怎么会介绍错呢。

“呵呵呵,我就说吧,很好吃?朗朗也很喜欢咬起来,卡擦卡擦的声音——”

她的笑容在提到那个人之后就消失不见,取代它的是淡淡的愁绪。

任爱岚佯装什么都没有听到,将一大块儿鸡蛋仔吃光光后,还有些意犹未尽地说,

“不要以为点东西就能敷衍我哦,我嘴巴很刁的,而且我还没有吃饱呢——”

“那当然,等会有大餐,还有甜点好不好?”

“小姐,甜点好像是你爱吃的才对吧?”

“是啊,女孩子都很爱吃的甜的嘛,我记得姑姑特别喜欢吃蛋挞,姑父还特意学会了做给姑姑吃,姑父真的很疼姑姑!”

看着她一脸羡慕的样子,任爱岚摇摇头,唉,她口中的姑父可不是么,把他妈妈都快要宠上天,眼里只有她一个人,对他这个儿子还不理不睬的,把一堆工作丢给他,两个人去逍遥快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不是父子呢。

“小童,你说的就是这里?”

“对啊,怎么样啊,任少爷,这里不错吧?”

这是一家很特别的料理店,他们两个落座的时候,周围的几张桌子都已经坐满了客人,这里的装饰也很特别,墙上的装饰好像都是纯手工制作的,虽然不及大酒店的豪华奢侈,但是却让客人耳目一新,而且也特别的舒服。

朱思童高兴地拿起菜单,看着坐在对面的男人,

“allan,这家店是娜娜发现的,她介绍的店都不会错哦——”

“看的出来,以她那种吃遍天下的性格,不过,我看也就只有子骞那家伙才受得了她!”

“呵呵呵呵呵”

“不过——小童!”

“嗯?”

看着菜单的她并没有注意到任爱岚的异样,

“这家店你有没有带朗朗来过?”

“朗朗?”

朱思童抬起头,却正好对上一双同样惊奇的双眼,而那主人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可爱得如天使一样的女孩儿。

“这么巧,朗朗,你也和你的未婚妻来吃饭。”

女孩儿好奇地看着身边的朱远朗,

“朗朗,他们都是你的朋友吗?”。

于是,四个人就坐在了同一张桌子上,尽管朱思童和第一次见面的宋千儿聊得非常投机,可是她们似乎都没有注意到气氛的诡异。

宋千儿同样是出身名门,可是完全没有千金小姐的公主病,穿着蓬蓬裙,头发卷卷的她就像一个可爱的洋女圭女圭,这样的女孩子别说是男人,就连女人见了都会被她吸引,而朱思童一见到她就和她聊得投机,除了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宋千儿还是第一个能让她这么喜欢的朋友。

“哇,小童,这个香芋派好好吃哦!你点的这几样点心我都很爱吃呢,你以前经常来吗?”。

“不是,我之前才来过一次,也特别喜欢这里!”

宋千儿高兴地握住她的小手,

“我也很喜欢,小童,以后我们可以一起来,听朗朗说你刚刚从国外回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邀我去逛街,好不好?”

她那么期盼的样子,朱思童根本就不忍心拒绝她,而且,她也同样喜欢这个小女孩儿。

“当然好啊,我们可以一块儿shopping、吃饭!”

朱远朗看着眼前这两个比亲姐妹还亲的女孩儿,再看看朱思童,心里很是生气,她有必要这么开心吗?明知道那个是他的未婚妻,她居然还和她感情这么好?她是真的一点都不在乎他?

任爱岚喝了一口咖啡,看着朱远朗,开口说道,

“看来大姑子和弟妹的感情很好,朗朗,你可真有福气啊!”

宋千儿单纯无害的小脸微微扬起,高兴地拍手,

“对哦,以后我和朗朗结婚的话,那就能天天和小童一起啊!小童,我好高兴哦!朗朗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姐姐,我应该早早的认识你就好啦!”

提到结婚,宋千儿好像期盼已久,而朱思童的笑容早已僵在她俏丽的脸上。

朱远朗皱眉想要开口,却被任爱岚抢先问出口,

“结婚?听宋小姐的意思,看来你和朗朗的好事将近?

朗朗,这就是你不够意思了,这么大的喜事也不漏u点口风?真不够兄弟!”

“哐啷——”

“呀,小童,你的衣服都被咖啡洒到了啦——”

朱思童不小心碰洒了一杯咖啡,衣服被弄上了污渍,

“不好意思,我去下洗手间——”

“小童,我陪你去!”

宋千儿很热心地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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