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格推开公寓的门,楼道里的白炽光争先恐后地撕破屋子里的黑暗。他把手模向墙壁,寻找电源开关。
“求你,不要开灯。”
微弱绵软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在黑暗的浸泡里,看得见一个长发的女子隐隐约约的轮廓。“我不想被你看到我现在的样子。”
她就是如今大红大紫的摇滚女歌手,妖。原名:安韶。
年仅二十五的她已经凭借自己得天独厚的嗓音征服了各大音乐奖项。
国民妖孽,冷艳动人,对和朋友却极其上心。这是所有记者公认的事实。
的台柱子。
国民摇滚乐队,的现任主唱。
地下摇滚乐队,曾经的主唱。
与罗格在同一个孤儿院成长八年的小姐姐。也是罗格的前女友。
“罗格,救救我,我不想死。[]”
突如其来的拥抱,让罗格几乎不能动弹。女子的泪肆无忌惮地抹在了罗格的胸膛,这个曾经是属于她的胸膛,现在永远不会属于她的胸膛。
“安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是吗?想想你的女儿柚子,她只有两岁,怎么可以失去母亲。你要坚强起来,你要给柚子一个家。”
罗格转身抱着妖,抚模着她的后脑,却未想到一大把头发从妖得头皮上顺着他的手月兑落而下。他感觉得到怀里的女子微微颤抖的肩膀,他把她抱得更紧了,说:“安韶,别怕,我在。”
“罗格,是我所有的心血,我不能让它毁在我手里…我求你代替我,唱下去。”
“好,好。你别哭,我会帮你的,我会永远站在你这边。等你病好了,你依然可以站上舞台,做那个全世界最耀眼的女子。”
这是2005年11月21日凌晨一点,lc市下着雪。罗格斜卧在沙发上,妖已入睡。
他拿出手机,屏保上是达拉如孩提般静谧安好的睡脸。这是去年,他和她第一次翻云覆雨后的留念。
罗格年长达拉六岁,他并非第一次,但她却是。
那个时候她的脸红得像玫瑰花的花瓣,他异常温柔。
那是她第一次绽放,那是他第一次情动。
他控制自己不去思念,但是一闭眼,却发现,脑海里全部都是她,心心念念。
只是罗格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女子如今却在派出所里,录口供!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用尽千年,只换来你一时灯火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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