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山上睡了一晚,准确的说不是睡,而是呆坐了一晚。天太冷了,根本就睡不着。等到天色稍稍可以看到路的时候,樱就向山下去。
虽然樱都的一面是靠着樱山的,从樱山上找好角度还可以看到樱都里的全貌,樱山相当于就在樱都里,但是樱山的出入口却是在樱都的城外。
樱进入到樱都已过了午时,实在是走不动了,樱找了一个地方歇歇脚。翻开包裹拿些干粮填填肚子,却在包裹底下发现了一块布巾,上面写着字……
樱,我想,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无论天上地下人间我都不再存在,所以你们不用再挂念我。其实救你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你的真实身份,我发现你身上带有我的诅咒。我这辈子只下过一次诅咒。那就是十七年前在现在的飘媛殿里,当时那片樱林里有棵已成精的樱树精。我和绍军经常在樱林里散步,有天我们谈到了,如果我死了会怎样,而绍军说会陪我一起死。那棵樱树精听到了,就说到时让绍军将他的九五之尊的灵气给她,这样她就能立刻成人了。我当时也就一时之气,对那樱树精下了个咒。如果那樱树精真接受了绍军的九五之尊的灵气,那么她成人后就会受“世世轮回自生自,克己克他永孤独。”的诅咒,是个以生命灵魂为契约下的血咒。其实那天之后,我想想认为不会有那一天的,只当成了个玩笑,没在意过那个诅咒,直到我遇见了你。我占卜过,你是从未来来的,而你也就是是那个樱树精。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你轮回千万年后居然会回来,然后与我的儿子相恋。或许这就是命,不可逃避的命。当时我是用自己的生命下的咒,怎么也没想到,十七年后,我竟要用自己的生命去解那个咒。你本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不能在这个时代生存,但是由于你身上带的紫蝶玉,所以你在这个年代活到现在。紫蝶玉毕竟是仙家之物,以防万一,我已经把我修炼的元丹给了你,反正我再也用不着了。那样,以后即使你丢失了紫蝶玉,也可以以常人活在这个时代。其实,当我知道绍军已死,我就不想继续这样活着了,当年我之所以用生命诅咒你,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当皇帝将九五之尊的灵气自己给出,就将受到永世不得为人的惩罚。在和你相处的这些日子,听着你讲着志贤的事给我听,是我这十几年来最开心最幸福的日子。现在我唯一的心愿就是,希望志贤能够幸福。希望你能帮我完成这个遗愿。爱志贤、爱惜你自己、祝你们幸福的母亲。
&忆四个月前*七月二日&
“樱,我捡了一只兔子。”
“啊?哪捡的?”
看着志贤抱着一只兔子来,与昨天她从志坤手上救下的兔子放在一起。她想,怎么宫中有那么多野兔啊?
“我经过飘媛殿时看到的。看它很孤单的样子,所以想正好与你那只兔子做伴。”
“哦。”
听志坤说过飘媛殿,知道飘媛殿的荒芜,但没想到它荒芜到有那么多的野兔。
“咦,你看,正好是一公一母呢!好巧。”
“是吗?我不会分辨兔子的雌雄。”
樱左右看着眼前的一对兔子,怎么看都不能看出有什么区别。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
“哦,好像是耶!”樱研究了会,看着它们吃草,“志贤,我们把它们放生吧!它们一定不喜欢被豢养,自由自在才会快乐,我们让它们回飘媛殿去吧。”
“啊?哦,好啊。这里是太闷了。”
其实这只兔子是他特意找来的,想一只兔子怕孤单不好养,却没想到樱居然会要放生。听到樱说“自由自在才会快乐”,志贤心里有些黯然。原来樱不喜欢宫中的生活啊!其实,他自己也不喜欢宫中的生活,可是,这是他的宿命,他无法改变。那么,樱会愿意为他留在宫中吗?不——无论樱是否愿意留在宫中,他都一定要让她留下,就让他自私吧,他会给她所有,除了离开皇宫,他不能没有她,不会放开她的,一定,一定不会让她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