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阳光透过窗棂,洒进屋子时,墨离才懒洋洋的睁开眼睛。
一夜好觉。
也许自己真是适合一个人,至少在这个简陋的竹屋里,他睡的香甜,竟然连梦都没有做。
拉开门,墨离就愣了。
竹楼周围是荆棘野花,用荆棘野花围成的小园子里,有些常用易种植的药材和几株他自己移值过来的翠竹。
这景色似乎没变,变的是门口这个人形物体,荆木儿用衣服兜着红红黄黄绿绿的东西,站在他家门口,也不知道站了多久,身上的衣服划的七零八落,被湿气打湿后粘在身上,乱蓬蓬的头发比鸟窝还要杂乱,冻得发抖的手还握着把蓝白色的野花。
看到他开门,眼睛顿时亮了起来,献宝似的看着他,“离离儿,看,你最喜欢吃的果子。”
墨离又好气又好笑,这个家伙,在他门口站了多久了,冻的话都有点结巴了,“你不会敲门?”
拉着他进门,荆木儿熟门熟路的把兜着的果子放在竹蓝里,把野花插在没有放东西的瓶子里,搓着衣服傻笑,“离儿,你昨天才回来,我怕你累着了,不敢吵你。”
墨离去院子里接了水,递给他擦脸,“你昨天去了竹海。”
不是疑问,只是述说事实,“荆木儿,说了多少次,你不用这么感激我,更何况这些年,你给我采的药已经够还药资”,更何况,你的阿依姆(汉语中女乃女乃的意思)也没有几年可活了,这句话,终是没有说出口。
“我,我,只是”荆木儿有些害羞的搔着头,我只是看你喜欢的样子,荆木儿不知道该怎么说。
“过来”,昨天被他揍的伤还没好吧。
荆木儿立时像是受惊的小鸟,后退了两步,苦着脸道,“离儿,我被你打的还痛,昨天去竹海还摔了”
墨离看看犹带着露水的野果,春天的草原,只有这种小指头大的野果熟的快,味道有酸有甜有涩有苦,却相当爽口,他还真是很喜欢吃这个,本想着赶那天去采药的时候可以尝个鲜,没想到会有这么个傻大个,居然会连夜赶到竹海去给他摘。
“过来!”
荆木儿听到他的声音已经有些凌厉,怕他生气,有些畏缩的走到他面前,“你,你下手轻些,我昨天可从那道斜坡摔下去了,现,现在还,疼哎哟!”
墨离从来都不是个温柔的人,自然动作也温柔不到哪里去,荆木儿这才知道,原来不是揍他,离儿还是心软,还会给他上药,离儿的药好好用,抹上以后清清凉凉的,只要被他手指抚过的地方,肌肤忍不住起了一阵颤粒,疼痛似是都被那双和药一样冰冰凉凉的手给带走了,说不出的感觉。
墨离拿毛巾给他擦净干涸的血迹,再敷上生肌化淤的药膏,没有给他包扎,这个地方的湿热有些重,包上了好的慢不说,反而容易发炎。
“离儿,这次回来,就不会走了吧?”
墨离的手一顿,没有回话。
“离儿,这里不好吗,卓朗叔说你是做大事的人,不是我们这小地方能留的住的,离儿,你不会再走了吧。”
卓朗大叔是这个村子里的村长,很睿智的一个老人。
荆木儿声音惴惴的,真让人想不到这么一个小阿达儿(草原上英雄的意思),会这么惶恐不安。
“如果我不出去,村子里的人怎么办,你的丽娜和那些妹妹们怎么办?”
墨离难得的开了个玩笑,丽娜是村子里顶漂亮的一个女孩儿,个性大方,很讨人喜欢,荆木儿就曾涨红着脸为丽娜打过架,玩过阿和依。
“离儿,我有力气,我打的死狼,还弄到了一匹小马,我,我会”荆木儿的脸果然红了,说话越来越结巴。
“放心,这里很安静很遥远,只要我不死,总会回来的。”
那瞬间,粗枝大叶的荆木儿也感觉到墨离浓浓的哀伤,于是他用力的抓住了墨离,“离儿,离儿,我会在这里永远等你的。”
真是好可爱的孩子话啊,墨离想笑,这世界上最不可信的就是誓言和承诺,喜欢的时候天长地久,爱的时候海誓山盟,讨厌的时候像是蟑螂,分开的时候弃之如敝屣,他以前看过多少这样的对白与故事,总是能端着杯酒,呆在角落,看人来人往,戏起戏落,像是浮世绘里最夸张的颜色。
“对了,离儿,哎哟,你慢点,今天早上看到一匹冼儿马倒在村口呢,大家都在猜发生了什么事,不是你带来的吧?”
冼儿马,是格兰草原上对纯**的称呼,这**通常较高大,毛色光滑单一,耐力较好,整个暖泉的马也只有六匹冼儿马,还都只是一般的品种。
“不是,我的马放到草原上去了。”
“哦,卓朗大叔说也不是,这匹马蹄子还缠了布,做这种偷偷模模的事,肯定有坏蛋来村子里捣乱,叫大伙儿小心点。”
卓朗大叔倒真不是普通人,“你乖着点,我再给你揉揉,把这盒药带回去,每天早晚一次,过个三五天就好了。”
“离儿,不用怕,那些坏人讨不了好的,咱们村子里可不是那么容易来去的地方呢。”
墨离没有理他,自去重新换了水洗漱,把野果洗干净用盘盛好。
从来到这里,墨离就知道,这里有多特别,他为了配药,曾经算是把格兰草原转了个大概,看似这些人们生活的并不如意,但却并非那么软弱可欺,像是这个暖泉村,是苍雁部落的小分支,人也不多,但是这个村里人,却人人会驱蛇,这里的蛇相当多,特别是到了雨季,几乎走在草丛里,一步一停,都能碰上一条或几条蛇。
初来的时候,属于深秋,墨离的感觉还好,但是到来年春天,可实实在在让他吃惊了,这里的百人御蛇,对付一个军队都没有什么问题,只是墨离不明白,为什么苍雁族似乎天生就会御蛇。即使他这么出名,但是却没有一个村民会把他们这种本事透露给他,虽然大概他也能了解些,但是真为这份自发的团结而惊讶。
有些地方,比如他们的祭祀处,圣地一类的,外人绝对不能进去,谁也想不到里面会藏着些什么,就像他有一次闯到崇拜雪豹的奔雷族,因为他发现那圣地里竟生长着株做绝顶毒药的“红线榆”,这种植物是在这里的医书上看的,他以前从没见过这种东西,树挺高,开着血一样的纹路的小花,那花掉在地上,摔的七零八落,血痕斑斑,却散发着鱼腥草一样的味道。
那是他后来决定行医最大的理由,那个看来伸出殿外的红线榆,却差点要了他的命,本以为只要躲过看守大殿的人就可以,却忘了这世上哪有那么容易的事,一踏进红线榆的树荫里,周围竟然升起浓雾,那雾里清香很好味,可是凭直觉,墨离连忙含了避毒丸,快速撤退。
有一只鸟被他惊飞,飞进那升起的雾中,不到半刻,就啪的掉在了地下,墨离回头看的真切,那鸟抽搐几下,小小的身体就爆裂开来,墨离忍不住吸了口气,那树竟然从有血的地方长出根来,血肉像是被蒸发般,竟然被全吸干净,然后那浓雾越升越高,到最后消失不见了,一切又恢复了平静,那守殿人仍旧睡的口水呼噜齐响,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若说以前,有人问他信不信鬼神,墨离绝对不会相信,但是他身上发生的事已经诡异了,他再也不敢乱闯,虽然不怕死,但不代表死的这样莫明其妙,于是改为行医,大大方方的寻药问诊,倒收集了不少奇怪的药材。
“离儿,今年的斗龙会,你去不去?”
斗龙会?
墨离想了半天,才知道每个部落都有固定的节日与活动,斗龙会说到底,就是斗蛇大会,不同于各大部落的大型英雄会,这斗龙会,主要是部落内御蛇的能力。
“不知道”,大概不会去吧。
他这次回来还得去次断琴山,采几种断琴山独产的药材,然后就得回去,斗龙会这种凑热闹的事,他一向不喜欢参加,更何况,他看见蛇,就如同看见解剖的蛇的各种部分,很多参赛的蛇都是些稀有品种,他看见了,却只想把他们变成各种药品,他怕他会忍不住下毒手。
如同吴回那个疯子,对他的易容术穷追不舍,非得弄清楚不可,他虽然没有疯到这个地步,但是对医药的痴迷,并不比吴回差多少,这种能看不能得到的痛苦,他相当理解。
“去吧,去吧,离儿,这次我也有参加哦,保证很好玩”,扯着袖子做女儿状的人被墨离毫不客气的踹到一边。
“不要用这种恶心的语气跟我说话”,墨离皱皱眉,转身出了屋子。
“哎哟,离儿,你不吃了,我可是好辛苦摘回来的”
端着盘子跟出来的荆木儿毫不气馁,硬是拿了颗殷红的野果喂到墨离嘴里,墨离仍旧面无表情,却是自己端过盘子坐到了竹椅上。
“离儿,你饿不饿,我阿依姆做了锄子肉(青粟与牛羊肉拌合用油煎出来的东西),我去给你拿些来。”
墨离从回来,似乎耳边就听的有蜜蜂嗡嗡在响,对荆木儿的缠功实在是头疼,跟那个色痞有得比,“你,回去,不要来烦我,要来的话也可以,我昨天刚配的痒痒粉,要不要试试?”
每个与墨离接触的人,第一眼都会觉得这个人不好相处,第二个感觉就是这人跟块冰似的,相处久了,第三个感觉就是,这个人千万不要惹,除非你嫌死不够痛快的话。
墨离的药,是他最大的爱好,比如说配神仙草与路路黄,别人只会配成最厉害的毒药,他却喜欢分成很多种,比如说一份路路黄配一份神仙草,一份路路黄配二份神仙草一直到药效不再变化,然后再倒过来,一份神仙草配一份路路黄,一份神仙草配二份路路黄会不厌其烦的重复再重复,或者再加重剂量,或者再加上几味药,不断的试验,不断的探索,乐此不疲,做完后,就不断的找试验品来试验,荆木儿就曾经傻傻的当过“白老鼠”,他别的都不怕,最怕就是墨离发疯。
“不用了,我先回去了”,一阵风似的冲出门去,跑的要多快有多快。
拈起颗黄色的野果放到嘴边,墨离笑的让风都抖了抖,虽然仍旧只是张清秀的脸,却偏偏魅惑的让人移不开眼,远远回头的荆木儿,觉得心跳的像是要扑腾出来似的,不由得傻傻的捧着胸口,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