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后
叶心黎放下手中的小说,没力地趴在桌上。
书看完了,封面美女图很不食人间烟火,故事很好看,文字也够幽默,可是对她有如被卡车压境的心情并没有多大的建树。
这本小说的内容,大致是在说一个很年少轻狂、视礼教如无物的男孩,遇上了清莲一样纯洁无瑕的女孩。为了配得上她,开始洗心革面,发奋图强……
满老套的题材,她起码列得出数十本类似的书,可是每次看这种故事,都会让
她心酸酸的,好想哭……
是的,这本书圣让她想起一个人,那个已在她生命中沉寂九年,却始终不曾淡忘的男孩,不,现在算是男人了。
唉!不晓得裴宇耕现在过得如何?
这些年来,她一直不曾忘记过,在那段最纯净无忧的年少时光里,有个男孩,用著最真挚直接的感情,全心全意呵护她……
后来,她顺利考上大学,放榜榜单上,找不到渴望的名字,她又掉了一缸泪,因为他说过,要陪她考大学,在大学里鱼肉同学,混吃等死……
关于他的点点滴滴,不曾随著岁月的流逝而模糊,她清楚记住“爱哭鬼、胆小鬼、运动白痴”等等,每一个他喊过,不怎么悦耳的绰号;也记得他扯著嗓门吼她的恶霸样,更忘不掉他吃她做的点心时的满足表情;还有他明明一脸想死的样子,但还是会每天都踩著让他觉得生不如死的脚踏车载她回家……
从他走后。她的头发就没再剪过,长度早已过腰。她记得她那时剪掉头发,把他气得半死,他不准她剪,她就留著,许了愿……
她告诉自己,如果还有机会见到他,她一定要将那句迟了九年的回答,认认真真的对他说出口!!
这本书的最后,男主角与女主角重逢了,以白马王子的姿态出现,拯救女主角于水火之中……然后就是HappyEnding,传统的美好大结局。
她日子过得很好,不需要他来拯救她,真要说有什么,也只是很想他而已,需要被拯救的,是她的思念。
“嘿.小叶,怎么没精打辨的?失恋啦?”身后同事拍了下她的肩。
她勉强撑起礼貌的笑容。“我什么时候恋爱过了.”
“也对。共事这么久,都没见你和哪个异性走得比较近,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
她喜欢什么样的男孩子?叶心黎反问自己。
这些年,不是没有人追求过她。但她下意识里,总在寻找相似的直率性情,说话狂妄得不在乎别人眼光,展现最真实的自己。
只是啊,人往往表现出来的都是最美好的一面,那些会接近她的,也全都是十
足的温文有礼,谁会抢她的食物吃,恶劣地扯她头发,动不动就威胁要揍她?
她并没有刻意在等什么,只下过这世上,毕竟只有一个裴宇耕,她再也没遇过第二个走进她心里,深深温暖过她的男人。
她总不能告诉人家,她在等那种会冷言毒语嘲弄她笨得像猪,但是吃她做的东西时,却带著天大幸福表情的男人。
人家大概会以为她疯了。
“看缘分吧!”她淡淡地带过去。
“也对。”同事笑笑地道。“快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
“你去吧,我!”也许是个性太拘束了,她对谁都温和有礼,可以客气的聊几句,却没法深交,这样的人缘算不上好,当年若不是裴宇耕死皮赖脸的缠上她,高中三年,她恐怕连个知心朋友都没有。
她话还没说完,同事就迅速接口:“走啦、走啦,听说公司附近开了家不错的新餐听,陪我去吃吃看嘛!”
拗不过同事的热情,她勉为其难地点了下头。
用餐时间,只要是卖吃的,四处都人满为患,这就是她不爱出来吃饭的原因。包个便当回去就解决了,干么在这里人挤人?
好不容易等到座位,才刚坐下来,都还没点餐,身旁这个素来以说八卦闻名的同事推了推她,示意她往某个方向看。“款,小叶,你看,是我们总裁耶!”
“总裁有什么好看的?都年过半百了,又不帅。”
同事一脸看外星人的表情,不可思议道:“你消息怎么那么落后啊!你不知道上个月召开董事会,大权早移交了,好吗?”
“噢.交给谁?”她不感兴趣,随口应付了句。
“好像是总裁的长子。你快看啦,他们在结帐,快要走了啦!”
总裁的长子?她心脏漏跳了一拍。
当年大学毕业,正好裴氏招收新进员工,她几乎是连想都没有想就去应征,后来虽然有更多更好的工作机会,她都放弃了,坚决留在这里,不为什么,只是抱持
极傻气的想法,裴氏是裴宇耕家族事业的根基,不论他飞得再远,最终还是会回来的,她等在这里,总有那么一丝希望再见他一面,告诉他那年来不及说出口的话
不期待能追回什么,只是圆那份年少时的缺憾,这是她欠他的。
每次只要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他对她说过的每一句话,她总要让泪水再淹一次。
这是她心底最深的遗憾,她好后悔那时没能及时说出真心话,如果她知道,这些话再也没有说出口的机会,她会在当时就大声告诉他:“裴宇耕,我也喜欢你,很喜欢!”
在同事的催促下,她急忙转头,正好看见他走出餐厅门口,和一名女子相偕离去,尽管只是匆匆一眼,也已足够她肯定,是他,是他回来了!
那一刻,她没有办法多想,下意识地拔腿追了上去!
“款,小叶,你去哪里,饭还没吃啊!”
同事的呼唤,她已经听不见了,匆匆追至门外,用尽所有的力气大喊:“裴宇
耕——”
弯身正要进驾驶座的人一顿,这让人骨头酥软的0204娇嗓,全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了!
裴宇耕惊愕、迟疑地回过身。
九年!整整九年了,隔了那么长一段时间再见面,说不出这一刻复杂的情绪中,是什么成分居多……
她不晓得在慌什么,急忙奔向他,然后,很尴尬的情况就这样发生了——
谁发明“忙中出错”这个成语的?该死的准确极了,她脚下一绊,以五体投地之姿投向地球表面。
她的运动神经怎么……更差了?
裴宇耕错愕了好半晌,毫不掩饰地直接大笑出声,走了过去,蹲在她面前嘲谵:“有黄金吗?捡得这么急。”
还是这么恶劣,一点都不懂得尊重淑女!
叶心黎泄气地抬不起头来。“有啊,跌得满天金条,可是抓不到半条。”
“哈哈哈!”他笑得更加放肆,完全没给她留面子。
有没有一本书的男女主角,重逢场面会这么可笑的?看了那么多小说中浪漫的重逢场景,她真的曾经期待过他们的会有多感人,起码也要抱著他哭一下——
有啦,她现在还是很想哭,丢脸得想哭!
她拍拍灰尘,自己站起来,如果此人劣根性没变,那她是不需要指望他良心发现,伸手援助她的。
“你还是没长高啊,矮冬瓜。”一掌拍向她的后脑勺,裴宇耕嫌弃地叹息。
“你也没什么长进啊,”她没好气地,他居然一见面就打她。
有多久没人这样对待过她了?也只有他敢毫无顾忌对她动手动脚了,真怀念。
他耸耸肩。“没办法,有人就是笨头笨脑的,看了手很痒。”
她模模头,没和他的毒言毒语计较,他要是会对她客气,那就不是裴宇耕了。
“你!还好吗?”她努力想扳回颓势,营造久别重逢该有的凄美感伤!
裴宇耕要笑不笑地瞥了眼她刚刚跌倒时,衣服沾上的脏污。“比你好。”
“我!”她才刚要张口——
“宇耕,遇上熟人了吗?”车上久候的美女走下车,看了看他们。
裴宇耕看了下腕表,和好朋友耿凡羿约的时间快到了,难怪有人心急。
“我知道你等不及了!”他笑哼,被他调侃的女子露出一丝窘涩。
“改天再聊。”随口对她抛下一句。
然后他的食指向美人儿勾了勾。“还不走?”耿凡羿还说什么破镜难圆,依他看,好圆得很!
叶心黎呆怔地看著他们离开,他就这样……走掉了?
她很想叫自己思想纯洁一点,可是那句“我知道你等不及了!]就是很有大的想像空间啊!
“她就是那个你回台湾的理由?”上车后,杜若嫦好奇地问著开车中的他。
裴宇耕瞥她一眼,不答。
“看,就是这副让人想扁你一顿的样子,你对谁都是淡淡地、冷冷地。可是对她就可以打打闹闹,我从来没看过你和哪个女孩子这么自在的相处过,那是自己人
的态度,你对她没防备。”
[那是因为她笨。”连走路都不会,笨死了,不晓得有没有受伤……啧,笨笨笨,笨得让人烦死了!
杜若嫦轻笑。“会让你裴大少爷看上的人,能聪明到哪里去?]
他懒懒挑了下眉。“如果这是我的择偶条件,那亲爱的未婚妻,你会是最好的选择。”眼前的女人可也没多聪明,半斤笑什么八两?
[少来。你说过你回台湾的理由和我一样,后来我就去问过季耘了,他说你十八岁时,曾经很喜欢一个女孩子,就是她对不对?你是为了她才回来的?]
连八百年前的鸟事都挖出来了?
[他果然该投胎成女人!”裴宇耕再一次肯定。有够三姑六婆!
“到底是不是嘛!”
“关你什么事?你再-哩叭嗦的烦我,我一脚把你踹下车,让你见不著你回台湾的‘理由’。”
还是那么卑鄙,讲不赢人家就这样!
杜若嫦乖乖闭上嘴。她可不想真的被人当街踹下车。
忙完所有的事,裴宇耕累得几乎快断氧。
回台湾近半个月,他每天都是最早来公司、也最晚离开的,裴季耘那个死小孩,学位拿得那么漂亮,结果跑去大学误人子弟,混吃等死。
他真是后悔、后悔、后悔得想上吊啊!当初干么要呕气的说那句[一山不容二虎]呢?都是那些洒狗血的八点档连续剧误导了他,害他信以为真,也入境随俗来一手争家产戏码,配合度有够高,结果咧?一群白痴当真了,他又得到什么?是几乎操掉老命的下场!
谁稀罕这些破公司啊?那些不良编剧就不要被他逮到!
唉唉叹叹了三分钟,勉强撑起身子离开办公室,走进专属电梯,看著楼层的数字显示往下掉,一阵强大的空虚感袭来。
人很累,肚子很饿,他忙到现在都还没吃,但是他不想回那个冰冷的窝,自有
意识的心,已经飞向它渴望的温暖所在——
那个小笨蛋应该还没睡吧?
他看了一下时间,电梯一落在停车场,他步伐坚定地坐上车,开往心中早已默记了千百次的地址。
今天见到她,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意外,这本来就是他回台湾的计划之一,他只是没预期会这么快。
她居然在裴氏上班,这代表什么?是巧合?还是……
不管是不是,他宁愿相信她在等他!否则,以她一流学府毕业的铁招牌,不难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为什么宁可大材小用,待在裴氏当个小小的总机?
虽然最后她并没有真的听他当年的建议,去做0204电话员,不过,以她水水甜甜的嗓音来当总机,也算物尽其用了。
这些年寻寻觅觅、飘飘荡荡了许久,试图找寻他要的温暖,却发现再也没有一个女人,能像当年那记纯净的笑靥,带给他那样深沉的感动,他的心始终冰冻在十八岁那年的别离,找到了地,才能隐隐跳动。
不远前的号志灯跳成黄色,他缓慢地踩下煞车减速,在转成红灯时准确地停在白线前。要在以前,他会加速超车狂飘过去,嚣张得仿佛交通局是他家开的,拿罚单来当枕头垫著睡……
自从认识她之后,他没再闯过一次红灯,每当开车时,耳边总会响起她那声柔柔的叮咛:“不可以闯红灯,要遵守交通规则,小心安全哦!”
他苦笑,自嘲地想,这些年他遵守交通规则的程度,大概连交通局长都要感动得颁奖给他了!
停妥车,他住上望去,三楼的位置透出几许晕黄灯光。
他上楼,按下电铃,看著腕表计时。十秒,二十秒,四十秒,一分钟——
门开了。
“有够慢,腿短就走快一点嘛,我都快睡著了。”
夜深了,不能随便放陌生男子进来。但是一看到门外的人是他,她傻愣到十万八千里远去了,手不知不觉的就打开了中间那道阻隔的铁门。
“你、你、你!]他怎么知道她住这里?
“肚子好饿,我要吃饭。”他一副被虐待的可怜相。
“呃,噢!”她点头,愣愣地走进厨房,利用冰箱现有的材料,煎了一尾黄鱼、一盘青江菜、一颗荷包蛋,再把晚上没吃完的冬瓜排骨汤热一下。
最后,她站在这摆了三菜一汤的桌子前发呆,后知后觉地问著自己,他肚子饿干她什么事,她干么要乖乖煮给他吃b.
浴室传来冲水声,表示他在洗澡,而且事先没知会过她,这、这真是!!
半夜按她家门铃,用她的浴室洗澡,还光明正大向她讨饭吃,态度自在得像是加班晚归的老公……
泪眼相望呢?感伤无语呢?动容拥抱呢?这些不是久别重逢该有的吗?最好再飘个细细雨丝什么的……
为什么通通都没有?
他们……似乎跳过了很长一段,长到她搞不清楚状况,现在是演到哪一段了?
他表现得就好像他们之间没有那九年的空白,他仍是当年那个与她笑笑闹闹,轻狂串性的裴宇耕……
她目光移向矮柜上的杂志封面,那是在同事得知她和裴宇耕是旧日同窗之后,借她带回家看的,上头的封面人物,就是他和未婚妻出入公共场合的画面,她认出上头的美丽女子,就是与他共进午餐的那一个。
她,好漂亮,有种大家闺秀的温雅气质。
现在的他,也不再是过去那个人人轻视的不良少年,经过岁月的磨练,如今他已是公认的青年才俊,他们站在一起,好相配:而她,反倒连与他当个朋友都成高攀……
九年的时间太长了,长到!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
当年那些没说出口的话,在现在看来,也已经没有说的必要了。
“发什么呆?”
额头被敲了一记,她回神,又再一次看傻眼。
他他他、就围了一条毛巾出来?
“有意见?”他挑眉,很民主的等她提出。
“那、那、那个毛巾……是我的……”结结巴巴说出口,就立刻懊恼地想咬烂舌头。重点不是谁的毛巾,而是他的不当“穿著]!
“废话,不然是我的吗?”说得真大方,一点都没有强行占用私人物品的土匪自觉。
她应该表达抗议的,再不然也该报警把这个侵入民宅的土匪给抓走,可是看到他卯起来吃东西,以惊人的速度洗劫桌面上的食物,到嘴的话自有意识地变成:“你晚上没吃吗?”
“没有。”
“为什么?”现在都十点多了耶!难怪他饿成这样。
“何妨当我在减肥?”裴宇耕不客气地给她一个大白眼。问这什么鸟问题!
他常常这样忙到没时间吃饭吗?她心房揪起淡淡的疼痛。“不可以这样,身体会弄坏的,以后三餐要按时吃。”
正在和黄鱼厮杀的筷子停了一秒。“你碎碎念的阿婆本性还是没改。”
三菜一汤很快的相继阵亡,裴宇耕获得压倒性的胜利。
她收著空掉的碗盘,感觉却比吃东西的他还满足。只不过是简单的几样家常菜,并不特别美味,他却吃得津津有味……
“宇耕,以后你想过来就过来,没关系,我煮给你吃。”
[这还用得著你说?”答得一点都不羞耻。
可是她却笑了。
这就是裴宇耕啊,对她从来不晓得什么叫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