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倾尘 第七章:依依江南美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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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扯身上的包袱,我回头望了望冷清的绝谷。我知道师傅的意思,也许不喜欢离别的场面,所以在大堂时师傅就把话说得很明白了。回到房间时看到了已经收拾好的包袱和银两,第二天天未亮我就起身独自离开了这个家。再最后深深的望了一眼,我转身离开。抛却伤感的情绪,初入江湖,我有种重回人间的喜悦。我的第一站是江南。说起江南,杨柳依依湖光水色,名楼名山互相辉映。古诗有云:“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江南素有水乡之称,于隐馥山绝谷不同,这里展现的是一种似烟似云的万千柔情,独特的水域文化孕育了独特的山水人情。无论是那里的人、怎样的性格,它就像水织成的网,化解人火爆的性情,包容所有。只是没想到在这异世中我竟然有幸能够目睹这不沾一点现代杂乱气息的自然城市。我到达江南名城郧阳(纯属自己瞎编的~汗)已经是我离开绝谷第十日的事情了。这下山的十日来,虽然已开始就冲着目标江南走来,但是晃晃悠悠以极近龟速的速度,我游遍了经过的每一个城镇乡村。我并不担心银两的问题,下山时师娘再为我准备的包袱中所放的银两足有百万两,够富贵人家花一生了,我再挥霍也不是小段日子就可以花完的,再说了,就算花完了,我也可以效仿那些‘大侠’,劫劫福济济自己,银子还不是手到擒来?说实话,对于那些初出茅庐自命非凡的人们来说,我想我的表现已经够特别的了。没有急着去扬名立万,也没有急着去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我目前的目的只是尽量的去了解我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前面说过的,现在这个世界是三国鼎立的局面,尧国、云凌国、紫萱国。现在是尧国四十九年,也是现在,我在尧国的江南郧阳停下了脚步。我并不准备在我还没有足够强的实力前回到那个尧国皇宫,虽然说是一定要回去负起责任的,但说实话我一点也没有回去的想法。勾心斗角的宫廷生活我可没有那个闲工夫去应对。坐在郧阳城内某家酒楼,靠窗欣赏着古街古巷的朴志人群,遥望着远处平静浩瀚的江水,呼吸着清新自然的空气,我有种特别幸福的感觉,活着真好!端起手中的茶,茶的香气让我顿时感觉浑身暖洋洋的,虽不同于在绝谷中我自己泡制的茶香浓甘甜,但是这龙井独特的苦涩和香醇却让我顿时觉得清醒许多,轻抿一口,甘醇的味道由舌尖传到整个口腔,不愧是具有“色绿、香郁、味甘、形美’的高品质特征的龙井茶。如果没有楼下那喧闹的声音,我想我还是很自得其乐的。垂目看向楼外街角发生纠纷的一处。热闹的人群中间是引起纠纷的主角--一个躺着的黑衣男子。浑身的血迹貌似是受了很重的伤,而身上那深深浅浅的伤口则证明了我的推断,看伤口流出的血迹发黑,而且伤口有些泛出蓝色,中的应该是邪教众人称为五毒之一的蓝枫,蓝枫--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植物,叶子像极了枫叶却比枫叶小了许多,只生长在深山中高于地面千米的地方,叶子在根茎上连着的时候是红色的,但一旦摘取下来就会瞬间变成蓝色,并散发出一种致命的剧毒烟雾,只有用蓝枫的根茎上最为不起眼的一枚红色的豆大的果实才能解救。这毒是慢性毒,大概二十个时辰后才会突发,而刚开始的时候则会让中毒者失去知觉并丧失内力。不过这种小东西在我眼里顶多算是个小小的调味料,就连我泡茶使用的毒物都不及,在绝谷里外界不知道的毒物还有很多,对我来说就是家常便饭嘛。对于楼下发生的事情我可没有什么热情去对待,我也不是那种热血心肠的江湖儿女,没心情管这个,不过看看热闹还不错,纯当是喝茶的时候免费欣赏个好戏。这种事情到最后八成都会蹦出来个大侠来个见义勇为,太狗血的剧情。“看这样子八成不是什么好人,这一身是血的,啧啧。”围观者甲发表意见。“可是看样子受了很重的伤啊,要不要送去看大夫?”围观者乙也跟着唏嘘道。“是呀是呀。”众多围观者点头中,不过说是这么说,还是没人蹦出来充当见义勇为的好汉。忽然一个长相普通到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扔进人群中就再找不出来的那种执挎子弟,虽然身上穿的衣服看起来还挺像样。不是我以貌取人,实在是那人太平淡无奇,而且那执挎子弟身后还跟着一群婀娜奉承的狗腿们。用手指头也可以想到像这种人自然不会是见义勇为的好人。果然这一群人嚣张的分开人群站到黑衣人面前,“啧啧,这是哪来的小子,不长眼敢跟小爷我抢道!滚一边去!”那执挎子弟鼻子朝天的嚎到。我扁扁嘴,貌似人家晕倒了好不?他跟空气说话啊!还叫人家小子,没看见那人身下的剑吗?那可是千金难求的玄冰剑,当今武林尚能拥有这种武器的人不超过十个。可见这人的身份可不简单。“别以为你装晕不说话就没事了,赶紧滚开!小爷我还要赶路呢!”且、大路一条你不走,非要挑这一小旮旯,明显的找事儿。“小子,你再不起来,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你还越说越来劲儿了我就奇怪了,咋就没个人出来说这人两句呢?那执挎子弟忽然抬起他的咸猪脚踢到了黑衣男子身上,那本来被血痂结上的伤口又裂开,血又流了出来。唉,咋女敕血腥也没有人来个恶俗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看周围人那有话不敢说的样子,我摇摇头,红尘果然不是个好地方,师傅要我戒骄戒躁,得饶人处且饶人,但这人真是扫了我的茶兴。执挎子弟踢了第一脚还不觉得尽兴还想来第二下。“住手。”话音响起的同时一枚茶杯盖射到了执挎子弟的脚上,貌似听到一声骨头裂开的声音后执挎子弟应声惨叫着倒在地上。东西是我射的,但是话却不是我喊的。众人一愣,齐齐看向出声阻挠的人,因为出售太快所以没人看清东西是从哪个地方射出的,所以一致认为是出声得人射的。在所有人看想那个出生的人时,那人却是看向了酒楼的某个窗口,而那地方却已经是人去位空。出声的人、出声的男人,不简单。在我以极快的速度看清那男人的面孔后就闪身走人了,一身紫色的绸衣,虽然脸上戴着面纱但是从那人的气度和身手看来绝对是高手,还是闪人先,等有空了再去研究那些有的没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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