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
助理当然知道樊宸说的是谁,这段时间总裁的身体越来越差,差到已经不能自己驾车了,所以每天都是他驾车送总裁过去。关于那个女人他也有一点了解,毕竟从总裁开始找那个女人时,自己就开始为总裁工作了,或许总裁在自己来之前就已经在找那个女人了吧。
八年前,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里,因为欠了地下钱庄的很多钱,身上全是伤口的谭助理正被一群人围堵在道尔顿大街的巷子里,那天他以为自己就这么完了,可是他不甘心啊,还没有找到她,就这么走了吗?真的不甘心啊!
那一年他二十岁。
可是这个时候一个少年出现了,没有想到那个看上去瘦弱的少年身手如此之好,很快的把那些混混赶走了,而且他还对地下钱庄的人说,去樊氏集团拿他欠他们的钱。
本以为这是个善良的孩子,大家同为东方人便有着无比的好感,谭助理十分感激的道谢,并保证一定会还钱的,可是那个少年却冷冷说,不用谢我,我只是不希望你的血弄脏了这个地方。当然后来在为这个少年工作时,谭助理才知道,那里是他和一个女孩第一次相遇的地方。
冷静下来的谭助理,望着深邃的巷子,心一下子就沉到了谷底,大雨磅礴,浇灭了他心里的最后一丝希望,三年了,他已经坚持了三年,还有坚持下去的理由吗?
“可能,我还不了你的钱了。”谭助理捡起地上的匕首,正发着白森森的光。也许她已经不在了,自己或许已经在这浪费了很多的时间,该去那里找找了。
那个少年依旧是冷冷的表情“如果想死的话换个地方。”
谭助理拿着匕首的手颤了颤,没错,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情的人,也许在绝望边缘走得太久的人都会变得冷漠无情吧,也许是想在死之前有个人能知道自己的痛苦,谭助理竟开始说起了自己的往事。
三年前,我和糖糖为了庆祝考上了相同的大学,一起来到这里旅行,我们去了很多地方,开心极了,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眼里都只有对方,我们决定大学毕业后就结婚……
老天爷好像给我们开了个玩笑,也许我们真的太幸福了,连老天都眼红了,我们竟在这条街上走散了,那天这里发生了激烈的枪击事件,十七岁的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可怕事情,我吓坏了,竟一不小心放开了糖糖的手,人潮汹涌的人群冲散了我们,无乱我怎么喊也得不到糖糖的回应,后来我找遍了周围所有的地方,问过了在这居住的所有人,但仍然没有一丝消息,有人说那天死了很多人,也许糖糖已经死了,但是我不相信,我去警察局要求验尸,但是被告知,那些尸体当天就火化了……
没有看到糖糖的尸体,我怎么可能放弃,我有感觉,糖糖还活着,她一定还在某个地方等我,所以我从地下钱庄借了很多的钱,雇了私家侦探到处寻找着糖糖的下落,可是因为,我手上只有一张糖糖高中时的照片,要找人谈何容易……
因为我的签证只是旅行签证,早已过了规定回国的时间,所以我每天都过着如老鼠一般的日子,不敢出现在人多的地方,更不能出去工作,所以钱越欠越多,只能晚上出来,暗地里悄悄的打听,三年了,我还是没有糖糖的一点线索啊……
听完谭助理的话,樊宸竟鄙视的笑了,那笑,就像是在看一个低等的生物“你最大的错就是放开了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