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们所未知的风的颜色 第三十三章

作者 :

提到那一袋子的糖果盒避孕套,就不得不说起柳红的私生活;说到柳红的私生活,又不得不提到我们寝室的窗户。

为了证明关于柳红的种种并非捕风捉影妄加揣度,寝室窗户就起着一个见证者的作用。

我们寝室楼号是11栋,这一栋住的大部分都是外国语学院的女生,自然是芬芳满楼清新洋气。虽然大学里任何专业都有女生的身影,但都有不可回避的瑕疵:

学中文的女生太文艺范儿,情调浪漫难以满足;学哲学的女生太深刻,像x光把人性剖析得透透的;学音乐的女生气质清高,视线以下的自动就忽略了;学美术的女生眼光独特,瞧得上的都不是一般人类;学理工科的自不必说,思维太严谨,感情一旦拿尺子、天平、量杯、代码来检验就累了。独独学外语的女生最招人喜欢,聪明独立而忠于现实,大学时代多跟头脑简单的体育系男生速配,皮卡皮卡闪亮夺目,毕业了之后,另一半立马换成从商从政的,又做女强人又是贤内助。

所以说,学外语的女生,在任何大学都是国宝级人物,让一众男生趋之若鹜。

我们11栋美女众多,学校为了保护我们这些未来的夫人太太们,于是在寝室楼外加高围了一圈铁丝栅栏,整整十米开外。

正因为我们寝室在一楼正中间的位置,常能近距离看到许多难得的风景。时常有莫名的男生在寝室的栅栏外喊柳红的名字,像被拦住的猴子一般,活蹦乱跳张牙舞爪,只求美人儿倚窗,过来吐他们一口瓜子壳或者甩他们一计白眼。如果几个男生同时手捧鲜花等待,还会干起架来,干完了才知道追的原来不是一个人。不过,一般只要柳大美人推窗观战,那些原本追求其他女孩的货们就一并倒戈,扯掉花上的卡片,又加入一场新的混战。但柳红对谁都不生分,只要有花有礼物,绝对照单全收,管他是新客还是旧人。

每当我对柳红的做法流露出不解的神色,她就会说:

“我帮被追的女孩子做了清道夫,打点了他们,要谢谢我才是。”说罢,拆开那些繁琐的包装,把花按枝分给我们。我生平第一次收到的玫瑰,就是柳红友情相赠的。

但这些个小男生自然不会是柳红的下酒菜。

鲜花啊蜡烛啊青春的body啊什么的,在历经情场的柳红面前就如同餐前开胃汤餐后小甜点,偶尔来个一两道够新鲜够美味,但再香甜的蛋糕总有一天也会吃出鸡屎味儿。像每餐必酒的爷们儿一样,能一直陪做下酒菜的也无非那么几样,花生米、拍黄瓜、腌萝卜、泡凤爪,你没见爱喝酒的人都是甩开膀子,一碟花生米能干掉一打啤酒的嘛。柳红这种重口味的女人也是如此,绝大部分时候,柳红忘不了喝汤吃点心,但一个不小心,她就只顾甩开膀子吹瓶子了。

大三的那个平安夜,柳红忽然说她朋友想请我们吃个便饭,在凯宾斯基,毫无疑问对方是个有钱人。我不喜欢柳红,更不喜欢跟有钱人打交道,何况是跟柳红有关系的有钱人。于是,我找了各种借口说不想去,但朱小花坚持说一个寝室要团结要一起行动姐妹的事就是大家的事。

“或许是柳红的男朋友,让我们帮着去鉴定一下呢。”朱小花嘻嘻笑着。

管我鸟事,我想。

小花看我带理不理,便说:“飞扬,除非是你交了男朋友,今晚你男朋友请我们吃饭,否则你一定得去。”天地良心,这不明摆着威胁我么?躲不过了,我只能从了她,答应去赴宴。在朱小花的带领下,我们一齐向凯宾斯基进发。

柳红那个所谓的“朋友”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梳着油头,吸着雪茄,手腕上l开头的手表周身镶钻,闪瞎了我们一众小女生的钛合金狗眼。据他自己介绍,他是做娱乐生意的,开了几家ktv跟演艺厅,同时也倒腾一下红酒、书画、艺术品之类的玩意儿,在这一片有山头的样子,一会儿还有几个朋友会过来一起吃饭。

果然,话音刚落,就有三四个年纪相仿的男子陆续走进包厢来,他们一边跟包厢里的男人招呼着,一边各自拖了椅子坐在我们旁边。虽然身边的人并不是什么流氓地痞,有一两个还戴着眼镜,有那么点儒商的气质,谈事儿的间隙那些人还会招呼我们吃菜喝酒,但我宅女一名,哪儿见过这场面?一两巡酒下来,我内心异常压抑,感觉自己像个陪酒女,吃什么都没有胃口。而旁边的朱小花显然比我游刃有余,她插不上男人之间的生意话题,但却也能时不时冒出一两个流行的段子,博众人一笑,只是神情也不那么自在罢了。只有沈秋埋头沉默地吃着各种美食,燕窝鱼翅鲍鱼龙虾,什么高级挑什么吃,身边人的吵闹客套丝毫都没有打扰到她的兴致。

快吃完的档儿,他们商量着一会儿去k歌,k完歌去洗脚,不亦乐乎,我却铁了心想走人,坐立不安,捉急得直挠挠,身心备受煎熬。最后还是明正扬一通电话救了我,说他妈我姑出差路过,刚下飞机,要见见我。依着这个借口,我满心欢喜满脸遗憾地跟朱小花打了招呼,立马闪人,总算躲过了一劫。

后来,朱小花说她也没去洗脚,唱完歌觉得好困,就回寝室睡觉了。而据她观察,那个老板并不是柳红的男朋友,只是那男人觉得自己没赶上好年岁,没读过什么书,很崇拜大学生,想多跟大学生接触罢了。

“那他怎么不跟男大学生接触?”我加重“男”这个字反驳道。

朱小花大眼睛一转,想了想,说:“也有道理哦。”

其实道理本来就很简单,一戳即破,可有人就是欠这么一戳,一张糊窗纸就挡住了他全部的视线。尽管沈秋回来告诉我说“那天洗脚真的很舒服,按得骨头都酥麻了”,还说“吃个便饭就去凯宾斯基,这才叫生活”,我也没有半点羡慕。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我连跟他们划清界限都还来不及呢!

第二天是圣诞节,小花跟沈秋全然没有前一天晚归的倦意,一大早便叮叮当当准备开了,生生把睡得正香的我闹腾醒了。但没多久,两人就先后出了门,神秘兮兮地,只留我一人躺在床上准备继续补觉。就在我快要渐进梦乡的时候,门上一阵钥匙声响,柳红回来了。

完了,又睡不成了。我一阵烦躁。

估计柳红看着窗帘紧闭,以为寝室没人,便“咚”一声碰上门,然后格外自在地瘫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一言不发。我的床位在进门左手第一个,是最不易被注意的位置,而她的在我的斜对面,也就是右手边第二个铺位,我在自己的床上可以全方位多视角观察到柳红。

空气像凝固了似的,只听到秒针“啪啪啪”地走着。柳红默默地坐了几分钟,便开始月兑衣服,先是靴子、外套、毛衣,再是羊毛裙、丝袜、保暖衣,最后连文胸跟内裤都月兑了!不一会儿,柳红就月兑得全身精光,赤条条地站在穿衣镜前,长发散乱地披挂在雪白的胴体上。

这大冬天的,要闹那样儿啊!我下意识地感到寒冷,拉了拉嘴边的被角。

寝室里光线较暗,我眯细着眼睛紧皱着眉头,努力地观察着柳红这匪夷所思的举动。只见她站立着看了自己很久,然后……哭了。她肩头微颤,“嘤嘤”的哭声像幽怨的女子。我闭上了眼睛,心里居然酸酸的。

之后,柳红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出去了。待她再次回来的时候,我早已翻身下床,准备去图书馆看书。冲着柳红今天让我心酸的那一幕,我破天荒地主动跟她打了声招呼,这一举动无疑让柳红也分外惊讶,双颊泛起两团少见的红晕。

也许,我们本来也可以好好相处吧。我想。

就在收拾停当,就要起身去图书馆时,我从柳红身后经过,注意到她的脖颈后有一块明显的乌青的疤痕。

怎么青了?我问。

柳红用手一模,尴尬地说,是血小板减少的征兆。

血小板减少……听起来好像还蛮严重的。我点了点头,若有所悟,决定去图书馆顺便帮她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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